《孽子》读后感1 和预期很不一样的一个故事。比较古典的写法,起承转合段落分明。大量的环境、外貌、动作、神态描写,丰富的数字、色彩、口头脏话的使用,呈现出的人物和情节都是重戏剧美感的。有点让我觉得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孽子》读后感3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孽子》读后感1
和预期很不一样的一个故事。比较古典的写法,起承转合段落分明。大量的环境、外貌、动作、神态描写,丰富的数字、色彩、口头脏话的使用,呈现出的人物和情节都是重戏剧美感的。有点让我觉得像《红楼梦》的地方,是主线之外大量的日常描绘。大方向的走向有强暗示,但小情节是偏独立的,很难去猜也无所谓去猜下一章会讲什么。这些小情节把个体人物填充得丰满,大情节主线则把控着群体人物的命运,和近现代诸多强目的性的文学作品相比还是比较特别的。
隐喻、象征、呼应等等全局的手法总是最吸引人的。第二部分主要讲的爱情和兄弟情,第三部分主要讲父子情。“龙凤传奇”的故事我还没get到深层用意,如果只是讲一段热烈的爱情未免单薄。父子情是比较有趣的部分,把几段故事连在了一起。草率地梳理一下:李青父子、王夔龙父子、傅老父子是相似的,孩子使父亲蒙羞而被推开,父子二人都受折磨。乌鸦和老鼠的关系也近似一种父子,和吴敏父子有些类似,父亲单方面折磨儿子。小玉是被父亲抛下,儿子始终追寻父亲。
小玉的比喻大概就是作者描写时的原型,老鼠灵活跳脱爱做贼是耗子精,小玉聪明娇媚是狐狸精,吴敏性情软弱乖巧是兔子精,李青这个鲤鱼精我倒是没太get到特性,可能是上进自由或是*和圆滑?没怎么描绘因性取向而产生的心理活动,眼光更自然,更多是在表现外界的反馈,这是让我比较意外的点。
整体来说,起承转合的写法都很规整,有种完整精致的感觉。始终觉得人物关系上还有挖掘空间,需要读一读前人的书评了。书最后的老外的书评就对我很有启发。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1)
——读《孽子》有感5篇
读《孽子》有感1
《孽子》透露出来的压抑的美感是值得人反复品味的,整个故事都发生在台北新公园的那一片黑暗里,孽子们拥有着“不少可歌可泣、不足与外人道的沧桑痛史”,但是诚如附录所言。
悲情的内核却被作者研成了金粉,使故事笼罩在既真实又不乏诗意的气氛之中。这些脆弱的孩子聚集在半明半暗的隐秘处,过着冒险而潦倒的生活,在暴烈的黑暗中相拥取暖,不可思议地存活了下来。
他们有着各自所无法挣脱的宿命,但也是一群被神话了的青春鸟,飞来又飞走。于他们而言,或许唯一能留下的痕迹也不过是郭老“青春鸟集”中的那匆匆一瞥罢了,然而他们却的的确确拥有过如此浓烈的爱与恨,足以令满池的莲花为之摇荡和沉醉——残酷是残酷了点,然而有余温在。
读《孽子》有感2
孽子是一部电视剧,确切的说是一部同志电视剧。
在看罢白先勇先生的这部长篇巨著后感觉十分的复杂,内心掀起了瀚然*却不知道因这部作品受到了些什么样的感染,既然在感情方面对作品的感觉是模糊的话,那我就只能从另外的角度去感受孽子了,不过我想说明的是,孽子确实是一部很好的作品,希望志同道合的人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小说也好,电视也好,一定会让你更看清你现在的生活状态。
其实我第一次看孽子时还在大学,在长沙,记得是在一家网吧,熬了一个通宵却只看到第六集,后来因为要找工作,所以就没时间继续再看了,但对后面的故事很期待。前几天,一朋友买了这部电视的VCD,说我有时间可以去看看,我带着原先的期待看完了这部电视,但结果却不像我想像的那般精彩。怎么说呢?首先我感觉整部作品仅围绕着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展开,未免会使故事情节单调乏味。让人感觉同志之间的感情就只是两代人对感情的态度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这样未免有点牵强和单一,致使剧情反反复复,乏善可陈,到最后让人产生腻烦感,毫无悬念感。这是这部戏最有欠缺的地方。
其次,我觉得作者对主人公李青的刻画不够深刻,可能是因为故事情节单一的原因,我总觉得作者花在李青身上的笔墨不少但这个形象过于单薄,不够丰满,在剧中,我们大多数时候只看到内敛,稳重的李青,而很少看到他对感情追求的执着与渴望,他成熟但不够勇敢。另外,我觉得故事情节的完整性不够,李青带回家的那个又聋又哑的小孩最后的结局没有交代清楚,而李青最后喊着军训口号要跑去哪也不知道。当然大家可以推测是去军校,但还有这个可能吗?他是有前科的人。我觉得整部作品最出色的地方应该是配乐,几乎所有的配乐都是悲情的,它把人物内心的忧伤,哀怨,撼恨推向及至,使观众也跟着音乐陷入剧情中。这也是文章能引起如此共鸣的原因之一。
但总体来说,孽子也算得上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至少他在这个很少有人涉足的领域开了个先河,让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同志,关注同志。
读《孽子》有感3
轻轻合上白先勇先生的《孽子》。心里的千种念万般想如刚被拽断的珠链,大大小小的珠子活泼生动地在地板上蹦跶跳腾,一阵噼啪过后,满地的零落。我无法清晰地照原样一一串联,只能择其一二,信口胡诌。
看这样的小说如看话剧,当然背景是无法忽略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是一个卑贱、隐晦、肮脏的世界,这里有一群被抛弃,无所归依孩子。毫无希望的贫穷,压抑阴沉的色调在淡白色的素描纸上慢慢突显,那炭笔有点涩,笔触有些凌乱。灰暗的公园午夜,狭仄闷热的出租屋,残破污秽的巷底那间有辛辣呛鼻霉味的破旧矮房子组成一个令人绝望的场景。也许必须有这样的场景,将这世界上所有的光,所有的希望一点一点捻灭,灭到死一般的沉寂,然后在残墙颓垣,荒原疮痍上看到一丝嫩嫩的绿。这绿仿佛生宣上那抹柳芽,随水墨缓缓晕染开去,渐渐春色漾满整个画面。可惜小说里每个这样的鲜亮温暖的场景都是稍闪即逝,让我的情绪刚刚舒缓开来又陷到惴惴中去了。
小说里能带给我丝丝暖意的情节都跟早逝的弟娃,被遗弃的痴呆小弟,福利院里没有双臂的傅天赐,还有略带智障的阿雄仔有关联,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去体验尘世的残酷,还是这些尚年幼的青春鸟期望自己能饮下一杯忘却情缘和苦痛的断肠水?但是感动我的是弱势对更弱势的那种悲悯。我觉得这是种很高尚的情感,达则兼济天下是君子的德行,但只有半杯羮也能分一勺与人又是怎样的一种操守?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在落雨的屋檐下能伸出手去将另一具潮湿的躯体拥入怀抱,对某些人来说总要去权衡计量,但这些孩子仿佛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也许是因为自己曾经的切肤之痛让他们的神经变得异常敏锐吧!但漠然麻木是另一种归宿,所幸的是作者并没有让这种情感占主流。他用一种超然的态度,带着理解和温柔的眼光来看这个特殊的群体,一边用灼灼的字眼描绘出人性被破坏被蹂躏的阴暗堕落的一面,一边让他们用自己并不强壮的身体彼此取暖。
小说里基本都是男性,对于同性之间的情感我更多的了解来自于《蓝宇》,但那个是两个人的舞台,《孽子》更多的是群体的众生相,没有具体的同性情感的细致刻画,大大小小的故事基本来自于众人的口口相传,可这种旁观者的描述同样具有震撼效果,同时给人留下想象的余地。所谓的畸形的东西往往是璀璨到罪恶,淋漓到无法承受。一切的情感只要过于强烈总是要遭到嫉妒的,生命力总是不可能长久的。而且人们总会为了自己的任性付出无法想象的代价,只有水深火热的炼狱过后,那一声穿石裂帛痛不可当的悲啸,那对浮生宿世的淡然浅笑让自己对往昔有所交代并且释然。所以,爱呀!是一种摧毁吧!也是一种成全吧!
这个时候,倒是想起一句话,通篇都让人感觉到一种流氓的温暖,而那些人都是一群温暖的流氓。
读《孽子》有感4
《孽子》是白先勇先生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又是其以同性恋者视觉对该类禁忌题材作现实主义描写的大胆尝试。然而带着猎奇心理看这本书的人注定要失望。因为文中并无大段大尺度描写。
由此可见,白先勇即使在处理这一类相对边缘的灰暗题材,亦保持着他一贯的儒雅风度。烟霞满纸,使人只觉其凄美,不觉污秽。
小说采用传统的双线串珠之法。明线写眼前人事,暗线写过往风云,两条线索穿插在一起,多用插叙,将个人的前因后果不动声色便交代得清清楚楚。因为时间跨度大,使人有时空交错之感。有因作者处理得当,尽管千头万绪,却不觉杂乱。例如作者会将某一个人物作为线索上的一个点,并通过该人物眼或口,叙说那些过往。如通过人物“郭老”编的相册“青春鸟集”我们便将“黑暗王国”里那些离散的风流人物如桃太郎,涂小福,野凤凰的传奇了解了个大概。
明线更是围绕着阿青,小玉,吴敏,老鼠等四个少年,写尽了那一群挣扎在社会底层,出卖皮肉苟且求生的同志百态。一明一暗双线之间人物层出不穷而丝毫不显杂乱,每个人物都是独立的存在,尤其独立的人格,因而即使是配角也不因此沦为主角的陪衬。这种笔法相当大气。使我想起了《清明上河图》那黯黄的画面中那些穿越千年,神态各异的市井小民们,每一个人像都鲜活无比。白氏笔下便有这种宏大的画面感。
个人认为这种效果很大得益于其使用得出神入化的白描手法。自古以来排得上号的小说家无不擅于此道。例如曹雪芹。他写人物喜用白描,最是省时省力。例如写宝钗这样的主角也不过一句话“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已尽得风流。
《孽子》一文中即使是一闪而逝的人物,也因作者精当老道的描写给人留下深刻地印象,例如在在第一章出现的”老头”。作者这样描写他”颈子上长满了牛皮癣,公园里的人谁也不理他,他只有躲在黑暗里,趁我们不防备,伸出手来猛抓我们一把”。只这一句话便把个人人厌弃的老色鬼活画出来了。
白先勇的文字色彩之浓烈使我一见如故,因为联想起自小看熟了的张爱玲。例如阿青之母挨打之后得到丈夫送的花裙这一段。 “盒子里是一件崭新的细麻纱连衣裙,豆绿的底子,起着大团大团的红芍药。母亲爬下床,将新衣裳换上,站在镜子面前左顾右盼起来。可是她露在外面的背项上,却添了两条手指粗的鞭痕,横斜在那里,青红青红的浮肿起来,象两条蛇,蟠爬在她那雪白的背上”他用字秣丽夺目,配合故事情景,竟将浓艳化作了凄艳,大红大绿的颜色,浓的化不开似地直击人心,使人一见难忘。
很难将小说定义为具体某类题材,因为它以同性之爱为主,涉及面却超出了这个范畴。上升到了一个人文关怀的角度。例如其中涉及手足友爱,家庭伦理,代际交流,社会百态,更有彼时的民风民俗等。将其定义为同性恋小说未免失之狭隘。
而青春鸟一词在文中多次出现,我们不妨从这些年华正生而历经沧桑的少年们身上说起。作者对这些少年的态度,借文中人物郭公之口表明:“你们这群在这个岛上生长的野娃娃,你们的血里头就带着这股野劲儿,就好像这个岛上的台风地震一般。你们是一群失去了窝巢的青春鸟。如同一群越洋过海的海燕,只有拼命往前飞,最后飞到哪里,你们自己也不知道。
作者的态度明确,对这一群野孩子,他羡其青春,哀其不幸,怜其孤苦。丝毫没有歧视之意。不仅如此,在字里行间,还代这群青春鸟向社会发出不*之鸣。
在这些少年加入“黑暗王国”之前,又何尝不知等在他们面前的是如何不堪的命运。然而他们无一不是为社会家庭所不容,在自我放逐与那个黑暗的国度。人生而*等,这些少年不应该因为性取向的不同就受到世俗的歧视与压迫。而相对于险恶的外界,外人眼中邪恶污秽的公园反而像是这些“苦命鸟”的乐园,是他们暂时的巢穴。这对那些坐着说话不知道腰疼的卫道士的一个绝妙的讽刺。
此外,作者对发生在这黑暗王国里同性之间的爱情持一种悲悯的态度。小说中“龙子与阿凤的爱情在作者的笔下,”惊心动魄,纯萃狂烈,如同一个理想,相对惨淡的现实,显得那样不真实,于是作者只能让它既是在小说里,也只是一个亦真亦幻的传奇。无疑那是作者的爱情理想,一个感情的乌托邦。因为不可得而弥显珍贵。联想起白先勇只身从美国到大陆,踏遍千山万水,为重病的挚友王国祥求医问药的苦心,很难不唏嘘。
白先勇在一个采访中曾说道,我写作是因为我希望把人类心中无言的痛楚转换成文字。他的这一个信念,在孽子一文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这些少年在别人眼中镇日寻欢作乐,见面嘻嘻哈哈,没心没肺一般。尽管他们个个来路凄凉,彼此之间再这种难以言说的痛楚显得尤为动人,亲密,也从不诉苦皆因“每人心中都有一段隐痛,殊难诉诸于口”。而在白氏绣心锦笔之下,这种难以言说的隐痛变得尤为动人。
主角之一的小玉是个风流俊俏,潇洒自在的人物,连读者都以为他是个没心没肺,不识愁苦的主儿时,他却在母亲面前爆发了一次。小玉知道生父是个日本人之后便锲而不舍地做着“樱花梦”,盼着有一天他能带母亲到日本去找到父亲。为此,他到处人日本华侨做“干爹”,还将日本地图上每一条大街小巷记得烂熟。这一日他回乡探母,谈起身世,触动机心般“突然两只手揪住他母亲胸襟,一头撞进他母亲怀里,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颗头,像滚柚子一般,在他母亲那丰满的胸脯上擂来擂去,两只手乱抓乱撕,把他母亲身上那件菜青色的绸裙扯得嘶嘶的发出裂帛声来。他的肩膀猛烈的抽搐着,一声又一声,好像什么地方剧痛,却说不出来,只有干号似的”。他这有且仅有的一次爆发,使我们恍然惊觉,这个嬉笑怒骂,看似潇洒的少年,从生理到心理,承受了怎样的苦痛。
又如野孩子阿凤自小会无缘无故哭泣,一哭两个时辰停不下来,全身痉挛,人问缘故,他答说“心口发疼,不哭不舒服”。
白先勇说“我能感受到别人的那种痛楚,就有忍心的感觉”。这也许就是他成为大家的原因吧。要有一颗多善感而悲悯的心,把这一群孤苦少年的青春与眼泪,都写得这样伤痛而动人。
读《孽子》有感5
早上我们分头进行,出去办事。师傅到殡仪公司去接洽灵车。我到长春路裁缝店去取孝服。我到那家裁缝店时,老板娘说,还有两件正在赶制。我说今天就要出殡,无论如何中午以前要赶好。老板娘答应一个钟头可以交货,她自己也坐上了机车,帮忙赶制。那家裁缝店专门包制孝服寿衣,里面白花花全是一匹匹白棉布,裁缝师傅剪裁布匹时,哗啦哗啦将布匹撕开发出刺耳的裂帛声,棉线头到处飞扬,呛得人很不舒服。这几天一直睡眠不足,我感到口中焦渴,头非常重.心中有说不出的烦躁。我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来,梦里王夔龙急迫地挥动着那双瘦骨梭梭的手。
我跟老板娘说,过一个钟头我再回来拿。我出了裁缝店,沿着长春路,一直走到南京东路,我在寻找王夔龙父亲的那幢古旧的官邸。那晚王夔龙带我回家,我只记得在离松江路不远的一条巷子里。穿来穿去,终于在南京东路三段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那幢铁闸森森门上竖着铁刺的那幢房子。我拉了铃铛,里面走出一个年老的门房来。
“王夔龙先生在家么?”我问道。老门房朝我上下打量起来。“我有急事要找他。”我说道。“少爷一早就出去了。”老门房答道。“他几时回来呢?”我又问道。老门房摇摇头。“不知道。”他看见我迟疑不走,又说道:
“他到台大医院去看朋友去了。这阵子他天天上医院,有时中午回来吃饭,有时不回来。他的事,说不准的。”
“那么,我留个字条好么?”我央求道。
老门房瞅着我,未置可否。我便蹲下身去,抽出地址簿扯下一页,用膝盖垫着,在上面简略地写下几行字,告诉王夔龙傅老爷子病逝,今天出殡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最高的山顶上。我将字条交给那个老门房,他转身去,蹒跚地走回门内,将铁闸砰地一下关上。
我回到长春路裁缝店,最后两件孝服勉强赶完。老板娘将六件孝衣叠在一起,用一条白孝带捆绑起来,让我带走。师傅还没有回家,小玉倒把馒头蒸好了,他又买了—碟卤肉回来,切成片,烧水煮了一锅蛋花汤。我们都帮着摆桌子,预备中饭。大家都没有睡好,一个个青脸白唇的,老鼠伤风了,稀稀呼呼,鼻涕涟涟,他也不用手巾去擦,鼻涕流出来,手背一抹算数。师傅中午才转来,他说今天是吉日,出殡的人家多。几家殡仪公司的灵车,早上都出租光了。有一家答应下午开来。我们都坐下啃了馒头,将碗筷收走后,大家便开始将孝服穿上。孝服只有一个尺寸,我的身材最合适,老鼠穿着太大了,拖到脚背上,头上披上麻,把半个脸都遮掉了,走起路来拖拖曳曳。穿在阿雄仔身上又太短小,半截手臂露在外面,下面只遮到膝盖头。我们披麻戴孝,穿着停当,便围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团团坐下,静悄悄地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灵车才来。我们几个人一齐扛着灵柩,将傅老爷子抬出了门。
六张犁极乐公墓车子只能开到半山,到山顶,还得步行一大段弯弯曲曲的山径,那条山径象一匹大蟒蛇般一直蜿蜒伸到山巅。极乐公墓一座山旧茔新冢成千上万重重叠叠,沿着山坡一排又一排,挤得满满的。整个弧形的山谷里,高高低低,矗立着墓碑,好象一片石林一般,苍绿的松柏,疏疏落落,点缀其间。这是—座幅员广大,而又异常稠密拥挤的坟场。因为日近黄昏,送葬祭拜的人大概都已归去,这座累累的墓地里,静沉沉的,罩在一片无边无垠的荒凉中。
我们六个人扶灵上山,分开左右两排。左边由师傅带头,中间是吴敏,阿雄仔托棺殿后。右边小玉领先,老鼠排第二,我在最后扶持。我们六个人,披戴着雪白的孝衣,一齐弯下身去,将傅老爷子那副沉甸甸乌黑的灵柩,用力提了起来,扛到肩膀上去。从半山到山顶这段山径,相当陡斜,石级崎岖不*,忽高忽低。我们六个人的步伐,必得一致才不会左右颠簸。我们落脚都很谨慎,一步一步,扛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往山上爬去。愈往上,坡愈陡,棺木的倾斜度愈大,我和阿雄仔居后,肩上的重量,愈来愈沉,渐渐往下压,我的面颊紧紧抵住那粗糙的棺木,肩胛骨已经给压得隐隐作痛起来,汗水开始从头上背上冒了出来。我们蹭蹬了半天,才爬到一半,大家都开始有点不支了,我们默默地爬着,听得到彼此的喘息声。突然间,我的右脚一滑,脚底下踩到一决松动的石头,一个踉跄,我右腿便弯跪了下去。于是整副棺木压着我的左肩,向我倾滑下来,我肩上感到一阵彻骨之痛,棺木的底板好象嵌进了我的肉内一般,我眼前一黑,痛得泪水直流,几乎支持不住,整个人将往后倒去。我一急,也顾不得痛楚,用肩往上拚命将倾滑的棺木抵住。幸亏阿雄仔力气大,双手托住棺尾,将棺木慢慢举起,其余几个人也死命撑着,才将棺木扶*。我挣扎着,用尽了力气,终于站了起来,可是整个左肩,早已痛得麻木了。我们一齐伫立着,等大家缓过一口气来,又重新出发,一步一步,迟缓地、艰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护送到山顶。我们小心翼翼地将灵柩卸下肩来,摘置在地上,大家开始揩拭脸上的汗水。我伸手到衣内,去摸了一下左边的肩胛,觉得肩窝上黏湿黏湿的,抽出来一看,手上沾了鲜血,肩上的皮肉已给磨破,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肩膀上一扯一扯一阵阵痉挛一股的剧痛来。
山顶那片墓地比较荒疏,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堆坟墓,一些荒地上,长满了齐人高的狗尾草,一从从发着白絮子。傅老爷子的坟墓果然包好了,是一个青灰色磨石子的石椁,一半埋在地下。紧接着旁边有一个旧坟,外壳石头变黑了,可是坟上草木却修剪得很整齐。我走近去,看到墓碑上赫然题着“陆军少尉傅卫之墓”,日期是“*二一年生*四七年殁”。
十二月冬日的夕阳已经冉冉偏西,快降落山头了,赤红的一轮,滴血一般,染得遍山遍野,赤烟滚滚,那些碑林松柏通通涂出了一层红晕。山顶的狗尾草好象刚在红色的染缸里浸过似的,我们身上的白孝服也泛起了一片夕辉。顶上起了山风,凉飕飕地将我们身上的孝服吹得衣带飞扬。我们歇了一刻,打开了石椁的盖子,六个人又同心协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兢兢业业地放落到石椁里,正当我们将傅老爷子的墓封盖起来的一刹那,山径石级上一阵脚步声,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王夔龙及时赶来了,他穿了一身的黑西装,打着黑领带,胸前捧着一大束拳头大一朵朵的白菊花,总有二十来枝。他大概爬山爬急了,兀自在重重地喘息。他一脸发青,他那一双炯炯的眼睛,象两团黑火似的,烧得在跳跃。他看到石椁里躺着傅老爷子的灵柩,便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身去,将那束白菊花轻轻放在墓前,然后立起身,双手下垂,默然俯首,望着石椁里傅老爷子的棺木,静静地凝视了十多分钟。陡然间,扑通一声,他那高大嶙峋的身躯,竟跪跌在傅老爷子墓前,他全身匍伏,顶额抵地,开始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高耸的双肩,急剧地抽搐着,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凶猛。他的呼嚎,愈来愈高亢,愈来愈凄厉,简直不象人类发出来的哭声,好似一头受了重创的猛兽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在幽黯的洞穴k,朝着苍天,发出最后一声穿石裂帛痛不可当的悲啸来。那轮巨大赤红的夕阳,正正落在山头,把王夔龙照得全身浴血一般。王夔龙那一声声撼天震地的悲啸,随着夕辉的血浪,沸沸滚滚往山脚冲流下去,在那千茔百冢的山谷里,此起彼落地激荡着。于是我们六个人,由师傅领头,在那浴血般的夕阳影里,也—齐白纷纷地跪拜了下去。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2)
——《孽子》读书笔记3篇
《孽子》读书笔记1
《孽子》是白先勇先生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又是其以同性恋者视觉对该类禁忌题材作现实主义描写的大胆尝试。然而带着猎奇心理看这本书的人注定要失望。因为文中并无大段大尺度描写。
由此可见,白先勇即使在处理这一类相对边缘的灰暗题材,亦保持着他一贯的儒雅风度。烟霞满纸,使人只觉其凄美,不觉污秽。
小说采用传统的双线串珠之法。明线写眼前人事,暗线写过往风云,两条线索穿插在一起,多用插叙,将个人的前因后果不动声色便交代得清清楚楚。因为时间跨度大,使人有时空交错之感。有因作者处理得当,尽管千头万绪,却不觉杂乱。例如作者会将某一个人物作为线索上的一个点,并通过该人物眼或口,叙说那些过往。如通过人物“郭老”编的相册“青春鸟集”我们便将“黑暗王国”里那些离散的风流人物如桃太郎,涂小福,野凤凰的传奇了解了个大概。
明线更是围绕着阿青,小玉,吴敏,老鼠等四个少年,写尽了那一群挣扎在社会底层,出卖皮肉苟且求生的同志百态。一明一暗双线之间人物层出不穷而丝毫不显杂乱,每个人物都是独立的存在,尤其独立的人格,因而即使是配角也不因此沦为主角的陪衬。这种笔法相当大气。使我想起了《清明上河图》那黯黄的画面中那些穿越千年,神态各异的市井小民们,每一个人像都鲜活无比。白氏笔下便有这种宏大的画面感。
个人认为这种效果很大得益于其使用得出神入化的白描手法。自古以来排得上号的小说家无不擅于此道。例如曹雪芹。他写人物喜用白描,最是省时省力。例如写宝钗这样的主角也不过一句话“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已尽得风流。
《孽子》一文中即使是一闪而逝的人物,也因作者精当老道的描写给人留下深刻地印象,例如在在第一章出现的”老x头”。作者这样描写他”颈子上长满了牛皮癣,公园里的人谁也不理他,他只有躲在黑暗里,趁我们不防备,伸出手来猛抓我们一把”。只这一句话便把个人人厌弃的老色鬼活画出来了。
白先勇的文字色彩之浓烈使我一见如故,因为联想起自小看熟了的张爱玲。例如阿青之母挨打之后得到丈夫送的花裙这一段。 “盒子里是一件崭新的细麻纱连衣裙,豆绿的底子,起着大团大团的红芍药。母亲爬下床,将新衣裳换上,站在镜子面前左顾右盼起来。可是她露在外面的背项上,却添了两条手指粗的鞭痕,横斜在那里,青红青红的浮肿起来,象两条蛇,蟠爬在她那雪白的背上”他用字秣丽夺目,配合故事情景,竟将浓艳化作了凄艳,大红大绿的颜色,浓的化不开似地直击人心,使人一见难忘。
很难将小说定义为具体某类题材,因为它以同性之爱为主,涉及面却超出了这个范畴。上升到了一个人文关怀的角度。例如其中涉及手足友爱,家庭伦理,代际交流,社会百态,更有彼时的民风民俗等。将其定义为同性恋小说未免失之狭隘。
而青春鸟一词在文中多次出现,我们不妨从这些年华正生而历经沧桑的少年们身上说起。作者对这些少年的态度,借文中人物郭公之口表明:“你们这群在这个岛上生长的野娃娃,你们的血里头就带着这股野劲儿,就好像这个岛上的台风地震一般。你们是一群失去了窝巢的青春鸟。如同一群越洋过海的海燕,只有拼命往前飞,最后飞到哪里,你们自己也不知道。”
作者的态度明确,对这一群野孩子,他羡其青春,哀其不幸,怜其孤苦。丝毫没有歧视之意。不仅如此,在字里行间,还代这群青春鸟向社会发出不*之鸣。
在这些少年加入“黑暗王国”之前,又何尝不知等在他们面前的是如何不堪的命运。然而他们无一不是为社会家庭所不容,在自我放逐与那个黑暗的国度。人生而*等,这些少年不应该因为性取向的不同就受到世俗的歧视与压迫。而相对于险恶的外界,外人眼中邪恶污秽的公园反而像是这些“苦命鸟”的乐园,是他们暂时的巢穴。这对那些坐着说话不知道腰疼的卫道士的一个绝妙的讽刺。
此外,作者对发生在这黑暗王国里同性之间的爱情持一种悲悯的态度。小说中“龙子与阿凤的爱情在作者的笔下,”惊心动魄,纯萃狂烈,如同一个理想,相对惨淡的现实,显得那样不真实,于是作者只能让它既是在小说里,也只是一个亦真亦幻的传奇。无疑那是作者的爱情理想,一个感情的乌托邦。因为不可得而弥显珍贵。联想起白先勇只身从美国到大陆,踏遍千山万水,为重病的挚友王国祥求医问药的苦心,很难不唏嘘。
白先勇在一个采访中曾说道,我写作是因为我希望把人类心中无言的痛楚转换成文字。他的这一个信念,在孽子一文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这些少年在别人眼中镇日寻欢作乐,见面嘻嘻哈哈,没心没肺一般。尽管他们个个来路凄凉,彼此之间再这种难以言说的痛楚显得尤为动人,亲密,也从不诉苦皆因“每人心中都有一段隐痛,殊难诉诸于口”。而在白氏绣心锦笔之下,这种难以言说的隐痛变得尤为动人。
主角之一的小玉是个风流俊俏,潇洒自在的人物,连读者都以为他是个没心没肺,不识愁苦的主儿时,他却在母亲面前爆发了一次。小玉知道生父是个日本人之后便锲而不舍地做着“樱花梦”,盼着有一天他能带母亲到日本去找到父亲。为此,他到处人日本华侨做“干爹”,还将日本地图上每一条大街小巷记得烂熟。这一日他回乡探母,谈起身世,触动机心般“突然两只手揪住他母亲胸襟,一头撞进他母亲怀里,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颗头,像滚柚子一般,在他母亲那丰满的胸脯上擂来擂去,两只手乱抓乱撕,把他母亲身上那件菜青色的绸裙扯得嘶嘶的发出裂帛声来。他的肩膀猛烈的抽搐着,一声又一声,好像什么地方剧痛,却说不出来,只有干号似的”。他这有且仅有的一次爆发,使我们恍然惊觉,这个嬉笑怒骂,看似潇洒的少年,从生理到心理,承受了怎样的苦痛。
又如野孩子阿凤自小会无缘无故哭泣,一哭两个时辰停不下来,全身痉挛,人问缘故,他答说“心口发疼,不哭不舒服”。
白先勇说“我能感受到别人的那种痛楚,就有忍心的感觉”。这也许就是他成为大家的原因吧。要有一颗多善感而悲悯的心,把这一群孤苦少年的青春与眼泪,都写得这样伤痛而动人。
《孽子》读书笔记2
《孽子》透露出来的压抑的美感是值得人反复品味的,整个故事都发生在台北新公园的那一片黑暗里,孽子们拥有着“不少可歌可泣、不足与外人道的沧桑痛史”,但是诚如附录所言,悲情的内核却被作者研成了金粉,使故事笼罩在既真实又不乏诗意的气氛之中。这些脆弱的孩子聚集在半明半暗的隐秘处,过着冒险而潦倒的生活,在暴烈的黑暗中相拥取暖,不可思议地存活了下来。
他们有着各自所无法挣脱的宿命,但也是一群被神话了的青春鸟,飞来又飞走。于他们而言,或许唯一能留下的痕迹也不过是郭老“青春鸟集”中的那匆匆一瞥罢了,然而他们却的的确确拥有过如此浓烈的爱与恨,足以令满池的莲花为之摇荡和沉醉——残酷是残酷了点,然而有余温在。
《孽子》读书笔记3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一群聚焦台北中央公园里的沦落少年——“青春鸟”,细腻描述了他们不为人知的生活,以及他们被社会、家庭、亲人所抛弃的痛苦曲折的心路历程。故事以这群下层同性恋者的生活为主,旁及隐身于各行各业的同性恋者,一段段同性恋曲,反映同性恋者族群被家庭、学校、社会放逐的边缘处境,呈现同性恋者身体与心灵双重流亡的困境。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作者亲身经历的折射。
因为与实验室管理员发生暧昧行为,阿青被学校开除了。一直盼着他能考进军校的父亲,一怒之下把他逐出家门。这少年打着赤脚,拼命地奔跑,跑出家门、跑出巷口,终于跑进了莲花池边那个隐秘的王国。在这个黑暗的王国里,有一群跟阿青一样的“青春鸟”,他们共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挡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狂的心。午夜,这群鸟儿如同冲破了牢笼的猛兽,张牙舞爪,四处狩猎。他们一个踏着另一个的影子,狂热地追逐着,追逐那巨大无比充满了爱与欲的梦寐……
在现代社会,同性恋依然不能为人们所接受,更何况是在那样一个封建制度下的社会,所以他们只能躲藏着,建立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王国。书中这样描述他们的王国:“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我们没有*,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在我们这个王国里,我们没有尊卑,没有贵贱,不分老少,不分强弱。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挡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
小说浓墨色彩地描绘了王夔龙和阿凤的故事,龙子英俊高大,家境殷实,用情专一,阿凤潇洒矫健,浪漫多情,他们的爱可谓是轰轰烈烈,凄美而又浪漫。在新公园这个男同性恋的世界里,“龙凤深情”已流传为永不退色的神话传说,无不令每一个倾听者充满着强烈的羡慕与向往。书中这样描述:我对他说:“我一身的毒,一身的肮脏,你要来作什么”他说:“你一身的肮脏我帮你舔乾净,一身的毒我用眼睛替你洗掉。”龙子的爱太强烈,以至于阿凤想要逃,爱的深处没有理智可言,也注定了要以悲剧收场。
“龙凤之情”真的那么令人羡慕吗?我不这么认为。他们的爱是变态的,不是因为同性恋,而是太过疯狂,爱并不是占有,而是尊重和自由。得不到就要将之毁灭,这是多么自私的行为!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同性恋者在社会里属于弱势群体,我们是否应该尝试着去理解他们,而不是投之以歧视的目光?他们也是社会的一份子,不应该由于性取向的不同而受到不公*的对待。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么一个与自己爱好相同,理解自己,惺惺相惜的人,是那么的神奇难得。有人说他们的爱是病态的,但是又有谁敢说他们的爱不会比我们的更真挚呢?所以请不要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们!其实在国外有些国家已经颁布了有关同性恋者可以结婚的法律文献,只是我们还太过于封建。
小说之所以取名为《孽子》,大概是因为他们的父亲都不赞成他们的这种取向,在他们眼里,公园里的那群“青春鸟”就是孽子,他们的行为就是大逆不道。但是结局还是很完美的,阿青他们并不像郭老所说的:“早晚有一天,你们要回到我们这个窝。”“青春鸟”的翅膀还真的硬了,要离开了!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3)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3篇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1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学不会魔法的小女巫》的书,故事里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
小主人公琴琴天真善良,却偏偏被逼着学习害人的魔法。她的师父是天底下最邪恶的黑女巫,任何人见了她都要倒大霉。师妹也很擅长害人的把戏。
琴琴在师父师妹的虐待下吃尽了苦头,也不愿意放弃善良的天性去学习害人的法术,还一心想劝她们改邪归正。琴琴就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展现了她高贵的品格。
琴琴的师父又策划了一个阴谋,琴琴没有袖手旁观而是用自己的行动阻止了师父。琴琴得到了一面神奇的镜子,镜子反射出一道耀眼的白光把黑女巫变成了老鼠。而老鼠也被天上猛冲下来的乌鸦争先恐后地吃了。接着镜子又把师妹变成了人见人恨的乌鸦“啊,啊,啊……”地飞上了乌鸦群中。从此黑女巫就消失在世界中,从那以后天上出现了一位好女巫,她在天上飞来飞去找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要做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人,我要向琴琴学习不袖手旁观他人的事,不能像黑女巫一样一心想着害人。
优爸点评:读了这篇文章,优爸感受到了小作者善良的内心,这让优爸十分感动!小作者读了《学不会魔法的小女巫》这本书,用细致的语言将小女巫琴琴在恶毒师父的教育下不断抵抗,出淤泥而不染的故事复述给了读者,这一部分,小作者对于原文的抓取、主要情节的提炼还是不错的!特别是琴琴几次阻挠师父的场景都被小作者写了出来,更能突出琴琴善良的人格。不过,优爸想说,我们写读后感,更多的在于自己的感想,小作者看了如此精彩的作品,一定有更多的话想说,小作者可以在抒发感想的部分更加大笔墨,还可以加入自己身边的事例加以强化,这就让文章的重点更加突出!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2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常女人一样,有着*凡的相貌,*常的工作,*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3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老鼠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而是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也会像小男孩一样,遇到种种困难。我初学钢琴时,因为手指粘连性太强,高抬指怎么也抬不高,可我不灰心,天天练,“一遍,两遍,三遍……”经过了两年的努力,我终于克服了这个困难,钢琴也弹得非常棒了。因为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付出就有回报,有信心就会取得胜利。
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我国的运动健儿勇夺38枚金牌,居金牌榜第二名。其中游泳冠军叶诗文,还破了奥运会纪录,很了不起,她才十六岁!体操男团夺冠就更不容易了,他们经历了临时换人,预赛出现失误,排名小组第六,陈一冰还带伤等困难,最终夺得了金牌。他们的精神是很伟大的,值得我们学习,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勇敢地向前,相信自己,实现梦想。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让我们再次勇敢地说:“有!”因为只要有勇气和信心,不管是变得有多么弱小,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敌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与和谐。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4)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3篇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1
《红飘带狮王》是20xx年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沈石溪。本书共十八章节,主要内容包括群狮草原逐鹿、帕蒂鲁狮群易主、幼狮惨遭屠杀、再见红飘带等。
蜂腰雌狮一家的生活稳定下后,就有一只流浪的无鬣公狮前来投奔,但蜂腰雌狮因为资源不足而赶走了他。可没想到,几日过后,帕蒂鲁狮群的新狮王前来报复。在紧急情况下,她舍不得任何一个孩子,只好闭上眼睛选了一只,但最终还是因为体力不支也放弃了。最后,他们流浪几天后还是重返了血流成河的领地。
蜂腰雌狮在理智和情感之间选择了理智,这是重要的。倘若她为了亲情而把孩子都带走,她和红飘带也会命丧黄泉。人类总是被情感一直支配着,这不太奇怪。但的确很多时候需要我们冷静地去思考,尽量在情感面前保持理智。
佳句欣赏:对许多动物来说,一切为了后代,是必须遵循的铁的规律。
无论蜂腰雌狮怎么呼唤,红飘带都不能提起精神去狩猎,一连垂头丧气地趴在领地好几天,饿得不行了才去抢野狗的食吃。他失去了子女、食物和自尊。蜂腰雌狮实在看不下去,便强迫他去狩猎和布置领地。没过几天,那只先前被她赶走的公狮又回来了,乞求她能把自己留下。这一次,她同意了,她认为红飘带的确需要一个帮手,共同抵挡外敌。
我能理解红飘带的感受,失去亲人的确会带来巨大悲痛,这悲痛挥之不去。心情的低落同样给生活带来低质量。但蜂腰雌狮的做法也对,倘若一个人无法从悲痛中走出,他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要知道,我们这辈子要失去的实在太多了。
佳句欣赏:雄狮的自尊心像露珠像花朵像玻璃像彩虹像彗星,美丽而娇嫩,易碎易脆,稍有挫折,便会破灭。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2
前几天,我向汤奇龙借了一本《红飘带狮王》。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一股清香的书香味扑入鼻孔。而书中的情节就像一株迷魂草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整个人仿佛陷入了泥潭,不能自拔。
故事讲述的是蜂腰雌狮是帕蒂鲁狮群中的一头母狮。在一次捕猎中与掌门雄狮老杂毛发生了冲突。最终,一只流浪雄狮巨鬣和它的助手辫子雄狮打败了老杂毛,巨鬣统治了帕蒂鲁狮群,而上任后的巨鬣却杀害了所有的幼狮。万分心痛的蜂腰雌狮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在流浪的途中她遇上了穷困潦倒的雄狮红飘带。她救了红飘带并与他成家立业,找到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碰上了巨鬣。巨鬣与辫子雄狮打败了红飘带,并残忍地杀害他们的子女。失败之痛使红飘带变得胆小无比,蜂腰雄狮为了重振他的威风,收留了流浪雄狮无鬣公狮。在一次狩猎时,他们发现帕蒂鲁狮群被困在象群的包围圈之中,他们奋勇救了帕蒂鲁狮群,并结为了联盟。由于帕蒂鲁狮群内部发生了分歧,他们趁此机会统治了帕蒂鲁狮群,红飘带当上了首领。但是上位以后的红飘带踏上了巨鬣的老路,同样杀害了许多幼狮 。蜂腰巨狮无比失望,再度离开了帕蒂路师群。
当我郑重地掀过最后一页时,掩卷沉思,思绪万千。文中的蜂腰雌狮想要改变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狮王即位便杀死群中幼狮的规矩,但最后还是失败了,这让我感触颇深。相比之下,我们人类不也是一样吗?有的人想要改变生物的生存规律,想要征服大自然,克隆出各种动物。但是克隆出的动物失去了他们原有的情感,改变了生物规律。他们虽然与真动物真假难辨,但他们却过不上正常的生活。人类不能只为眼前的利益而鼠目寸光,不能只羡慕成功之花一时的惊艳,而改变了生物的规律。如果我们继续破坏地球生态环境,改变生物规律的话,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留给子孙们的将是一个混乱不堪的生存环境。所以我们不能改变生物规律,要顾及生物的感受,还他们一个纯净的生存环境,与他们和谐共处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3
《狮王》由法国国宝级作家、法兰西文学院终身院士约瑟夫·凯赛尔所着,讲述了一个小女孩与狮子共同成长的故事,读后我被帕特里夏与狮王的爱深深震撼了!
故事中的主人公在帕特里夏出生在非洲一个皇家野生动物园的总管家庭里,她热爱大自然,钟情大草原,能听得懂所有野生动物的语言,她能与它们对话,一只叫“国王”的狮子是她的好朋友。当年,顶多才生出两三天、像瞎猫一样孤立无助的小狮崽被人们在灌木丛窟窿中发现,从那时起,女孩帕特里夏就成了它的朋友、它的保姆。她们在乞力马扎罗山下浩荡的风声里,一起呼号,歌唱,奔跑,嬉戏。渐渐地,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可是青年奥里乌嘎妒忌帕特里夏与“国王”的“爱”,突然向狮子发出挑战,朝狮子投出了长矛。而帕特里夏见狮子负伤流血,就像自己在负伤流血一样,怒不可遏地奥里乌嘎扑去。就在狮子即将用獠牙咬住奥里乌嘎脖子的一刹那,已经闻讯赶到的帕特里夏的父亲布里特开枪射准了狮子的心脏。看到父亲亲手杀死了自己最亲爱的动物朋友,帕特里夏顿时疯狂起来,她无法原谅父亲的这一罪过,心灰意懒的她决定离开父亲母亲,永远地离开森林,离开这个皇家野生动物园,离开她气息所依的野性万物……
我觉得这本书诠释了人对世间万物应有的博爱情怀。帕特里夏是一个很纯真的女孩子,她很爱很爱狮王,以至于狮王死后她简直要疯掉。帕特里夏与狮王的爱,让所有的人为之震撼!小姑娘对动物的爱,超出了人类对世间万物的爱!在现在的社会中,很少会有人这样去爱一种动物,他们不去爱动物,甚至去残忍的杀害、捕捉这些无辜的生命!最后当我读到“狮子侧卧着,睁着眼睛,脑袋贴在草地上,仿佛还在等待帕特里夏依偎着它躺下。帕特里夏也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最美丽的游戏就要结束,这个最珍贵的生命即将完结。她向国王俯下身子,想抬起曾经守护过她的爪子。可这只爪子死沉死沉,她只好任其耷拉下来。她又把手伸向那双金色的眼睛,那双往常总是对她笑眯眯,眨巴的眼睛。而此时这双眼睛已经没有任何了表情,任何光彩。……国王的脑袋一动不动,嘴巴死气沉沉地大张着。眼睛仿佛蒙上了一层毛玻璃。只有大群的苍蝇围绕着已经暗沉的伤口盘旋,嗡嗡作响。”时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动物也有生命啊,他们也是有感情的,让我们都像帕特里夏一样去真心的爱一个动物吧!真心地保护它,爱它。那么,这个世界将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和谐的世界!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5)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3篇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1
前两天我读完了俄国伟大作家高尔基的《童年》。《童年》讲述了高尔基在从父亲去世到自己出去谋生这段童年生活。高尔基整日与外公外婆为伴,尽管没有了父亲,但他的童年依然有着美好的回忆。
在《童年》这本书中,高尔基在描写环境时措辞拟句水*很高。单是从他对环境的描写,我们就能看出来他是一个善于观察生活、热爱大自然的人。在书里,我知道他酷爱读书,我想他能成为伟大作家与他爱读书的习惯是分不开的。除此之外,他顽皮淘气但学习成绩很好,从侧面说明了他分聪明。在我的身边有许多同样这样的人,他们的情商很高,智商也不低,仿佛这样的人很招人待见,其实,哪一方面有过人之处都必然有其背后的努力,存在即是合理,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朝那方面去努力。
高尔基喜欢外婆,外婆确实不错,善良温柔会讲故事,对高尔基很好。对于外公的印象,人们都说他自私、贪婪、霸道、冷酷,可我不这么认为。相反,我更喜欢外公,除了他打老婆这点,外公有主见有思想,外表冷酷内心却很温柔。他在得知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私自结婚后,他很愤怒,但事后还是选择去看他的女儿和女婿,并且对他们的结合也不再有什么异议。对高尔基也是如此,有时对他很凶,其实心里也是很爱他的。所以,我更喜欢外公。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是“好事儿”,给人一种他像神人的感觉,每天做的事令人迷惑,但对他自己来说都是有意义的,别人理解不了。说话不多,却每句话都能说到恰到好处。可这种处事方式别人却不喜欢。我之前看的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里边的主人公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这本书里的“好事儿”,神仙级别一样的存在,每天做着令别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也不招人喜欢,可最后取得的成就是别人无法企及的辉煌。可见,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每一个过人之处背后都有其努力的存在。谁有谁的处事方式,谁有谁的闪光之处,关键在于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总有人喜欢你,总有人不喜欢你。如果你喜欢万人敬仰,你就努力去做一个这样的人,如果你觉得*凡最可贵,那就保持*凡,幸福、开心、自我满足很重要。
总之,喜欢高尔基,喜欢他的性格,喜欢他的童年。在外独当一面,在家小鸟依人,愿我爱的人爱我,愿我在有生之年能够成为我想成为的人。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2
苦难就像一杯热咖啡;你快乐了,这杯咖啡就格外香甜;你胆怯了这杯咖啡就格外苦涩。
——题记 19:39:11
阿列克谢早年丧父,随母亲到外祖母和外祖父家.在外祖父家,他、母亲、外祖母,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他每天都过着非人的生活,时刻受着。黑恶势力的摧残,家庭环境的黑暗时刻困扰着。但他依然坚强地活下来了。
无可厚非,作者在展示和批判落后、野蛮、腐败的丑恶现实,但也让我清楚地看到主人翁阿列克谢的顽强和乐观精神,并展示出自己顽强的生命力。让我们对人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从外祖母身上看到最光辉的人性: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
的确,生活总是向我们袭来更多的苦难与困惑,但我们不应该做的是逃避、胆怯,而是应该迸发出自己内心一种坚强的信念和乐观的态度,《童年》中有这样一句:“无疑,从这层土壤里仍然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出善良——富有人生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对光明的人性的生活必然苏醒这一不可摧毁的希望.”作者以犀利的文笔,更加激起我们心中无比希望,给予我们人生更多的启迪。
苦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态度。鲁迅,为唤醒人们快死去的灵魂,不甘屈服用自己手中的笔作刀枪与旧社会作斗争;杜甫,因为厌恶当时腐败的政策和封建制度,辞官归家,用犀利的诗篇抨击当时社会......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但它们却明明白白向我们阐述了一个莫大深刻的哲理:不要因为一时的苦难而悲伤,我们应该在苦难中成长,在困难面前鼓起勇气,经受考验。让乐观主义精神不断地洋溢在我们心中。
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穿梭在人生的驿站。苦难、挫折难免会困扰着我们,当困难,挫折到来时,我们不应该垂头丧气,我们不应该怨天尤人,面对痛苦,挫折,关键的不是天神,而是你自己……
记得亚米契斯在《爱的教育》中说过:“要坚强、勇敢,不要让绝望和庸俗的忧虑压倒你,要保证伟大的灵魂在经受苦难时的豁 达与*静。”的确,当我们在被困苦所缠绕的时候,不要让心中燃烧的一团顽强的烈火熄灭,应该燃烧,燃烧,再燃烧,照亮这一片苦痛的黑暗。
苦难成就了人,人造就辉煌人生,乐观直面困难,让挫折为之动容。勇敢追求,成就人生!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3
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俄国,是我们 想象不到的黑暗。
小主人公阿辽沙在小说中出现时年 仅3岁,丑恶的社会使他的家庭没有一点 温暖,只有弱肉强食,尔虞我诈,为争夺 财产而争吵打架是这个小市民家庭司空 见惯的事情,再加上喜怒无常的外祖父 大动肝火时无比的可怕,只有外祖母是 真正关心与爱护阿辽沙的人,这是何等 的可怜!
不过这让我自然而然想起祥子,同 样沦落在这样一个黑暗世界,一个可以 坚强地站起,一个却向黑暗屈服,或许祥 子没有人可以去挽救他,可阿辽沙不同, 他还有个和蔼可亲的外祖母,无论是生 活艰苦的日子,还是被外祖父打骂的日 子,至少他曾经有个家,车夫彼得伯伯和 街头穷苦孩子的友谊,有外祖母动人的 歌声以及优美的民间故事,至少他1/10的 童年是快乐的。
再相比起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没 有丧父那般悲痛,不是一个孤苦无依的 孤儿,我们却成天抱怨生活的艰辛。我们 是父母手中的掌上明珠,不必受阿辽沙 外祖父那般无情的打骂。再者,我们有优 越的生活条件,不用卖房子或者是穷到 连茶叶片都要分摊。高尔基把当时黑暗 的俄国社会缩影全扣在阿辽沙与他周围 的人身上,但阿辽沙并没有因为这么穷 苦的生活而放弃了希望,而且阿辽沙在最后坚强地告别饱尝善与恶的童年,或 许说高尔基对当时的俄国社会还有希 望。而且阿辽沙从小就善良的内心深深 打动了我,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 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 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 生活使他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 有作为的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 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 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 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换作是我, 我难以想象自己该如何生存下去,如何 在这丑恶的社会寻找生存之道!
阿辽沙是黑暗社会下的幸存者,他 坚强、勇敢地去面对黑暗,阻挡黑暗,在 那些眼里只有钱的势利鬼下顽强地生 存,在悬崖的边沿一次次地徘徊着。童年 结束,但黑暗的噩梦还在蔓延,走向苦难 的人间。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6)
——《名人故事》读后感-读后感3篇
《名人故事》读后感-读后感1
小学六年,我们学了十二本语文课本的内容,在里面我认识了很多世界名人。都让我难以忘怀。于是买了一本书,《小学语文课本中的名人故事》,让我更了解他们。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
这本书包括:挤时间看书的政治家*爷爷;不想靠拍照突出自己的军事家彭;居里夫人,一个视名利如粪土的科学家;王安石,勤奋、节俭、正直的作家;勤奋的艺术家罗丹;苏格拉底,一个诚实的只对书感兴趣的思想家。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我要做一个好读者。过去,人们没有书可读。他们渴望阅读和知识。现在,有许多大型图书馆。虽然图书馆很多,但人们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强烈的阅读欲望。人的知识仅限于课本。我们应该像*一样挤出时间学习。
在,我们应该是一个多为他人着想的人,而不是自私的人。现在的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自私。没有了以前人的单纯。所以应该向彭学习。
时代在进步,每天都会有很多发明和发现。有些人会因为自己今天的成就而骄傲自大,非但不努力,反而整天挥霍自己的成就。被名声宠坏了。而不是像居里夫人那样视名利如粪土。
有的人每天花钱如流水,不注意细节,把吃不上的饭扔掉。水龙头不用的时候是开着的,这是网上流行的一句话!有钱就会任性。你有没有想过,我们浪费的是资源?正在亲手摧毁我们的家园。我们都应该是王安石。
勤学是学习的.第一准则,要勤于学习,勤于提问。比如罗丹。
我们也想谈谈诚信。一个人在社会上最需要的是朋友。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他还会有朋友吗?
读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7)
——《堂吉诃德》读后感500字_读后感3篇
《堂吉诃德》读后感500字_读后感1
即使被所有的人嘲笑,被所有的人孤立,我们活着,只活这一次,当然是为心活,为我们理想的那个世界活。为什么要和大多数人一样,染上这种通病?堂吉诃德的不被人理解使我想到那个在荒原上绝望呐喊的梵高,被认为患有精神病,没人理解他的想法,悲苦地绝望挣扎,用画撕扯表达所有的强烈。如今,他的画作成为珍藏巨作。梵高为心爱的女人割下自己的左耳,这样的极端与偏执,是属于他自己顺从内心的作为,为什么要被别人评头论足,恶语中伤呢?没有任何人有资格。
行进途中多少次,堂吉诃德感到害怕畏缩,他不断鼓励自己勇敢,提醒自己是一个骑士,这才能够促使他不断迈向自己的理想。人的心,即是万物的主宰。你笑,这世界便与你一起笑了;你哭,世界都一片昏暗。
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鲁迅如是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拥有理想主义的冒险家。初读《堂吉诃德》时,每每看到他那种疯狂的举动我都会觉得不可理喻,但后来深入阅读下去,我渐渐开始敬佩堂吉诃德。人总是要在现实和理想主义中作出选择,堂吉诃德选择了后者,去实现他伟大的骑士梦,去实现他那个被别人嘲笑的梦想,坚定不移。这需要多天真的心情与足够的勇气。也许用世俗的标准判断,堂吉诃德的理想没有实现,失败了。但是用自己的心去衡量,堂吉诃德绝对是人生的真正的"骑士,为自己的梦去闯荡这么一回,人生足够完美。
《堂吉诃德》读后感500字_读后感2
这篇名著的作者是的西班牙小说家米盖尔台塞万提斯,同时他也是西班牙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赢得生育,影响力的作家。这部《堂吉诃德》就是他的代表作。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文学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以垂名史册,可惜由于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只能惹出一大列笑话,他狼狈地回到故乡,再悔恨中死去......
在我的眼中,主角堂吉诃德是个多重性格的人,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我看出作者对主角的态度,有讽刺和赞许,嘲笑和肯定。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是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而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著精神锁打动,且不说他是真疯还是装疯,做的事是正确还是荒.唐,但是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的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永不言败的精神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坚持正义!
虽然一次次的被抓回家里,但他仍然一次次的去游侠四方。而某些现实中的人,碰到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退缩,多么可悲!他们应该向堂吉诃德学习!自信是最重要的!
读完一本书,要从中有所收获,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就是我从堂吉诃德学到的真理!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8)
——《读后感》3篇
《读后感》1
他调皮,喜欢恶作剧,却又善良可爱,乐于助人;他讨厌教堂里老师催眠似的说教,希望加入海盗,过新鲜刺激的生活;他总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做出那些懦弱的“好孩子”,体面的“优秀生”无法做出的正义行为,展示出自己的魅力。他就是我们的朋友——汤姆索亚。
书中的小男孩汤姆·索亚天真活泼,富有丰富的想像力和无所畏惧的冒险精神,幻想着干一番英雄事绩。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小主人公的传奇经历吧。汤姆幼年就没有了父母,由姑妈收养。聪明顽皮的他受不了姑妈和学校老师的管束,常常逃学闯祸。一天深夜,他与好朋友哈克贝利·费恩到墓地玩耍,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后来,汤姆、哈克带着另一个小伙伴一起逃到一座荒岛上做起了“海盗”,弄得家里人以为他们被淹死了,结果他们却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在法庭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汤姆终于勇敢在法庭上地站出来,指证了凶手。不久之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他与他喜欢的女孩贝琪·撒切尔在一个岩洞里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饥寒交迫,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更可怕的是,他们还在山洞里看到了凶杀案的凶手——印第安·乔。
最终,汤姆靠牵着绑在石头上的风筝线探路,找到了出口,走出了山洞。他找到了村里人并讲述了在洞中的经历汤姆和在山洞里见到了*犯印第安·乔的事情,当村民在洞中找到印江·乔埃时,他已经死了。最后,汤姆和哈克重返山洞,找到了一笔宝藏,成了这个村的小英雄。 当我读到汤姆在法庭上勇敢地站出来,指证了凶手时,便使我产生了敬佩之情,想起了当年那件事。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坐公交车去喝喜酒,在路上大人们愉快的畅聊着,我对他们的话题不感兴趣,便观察着车里的人,突然我的目光停在了外公身旁的一个男人身上,那个男人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脸和冰块一样,更具体是和木头一样,毫无表情,让人不寒而栗,身上好像穿着一件灰色的衬衫和裤子,那颜色让我压抑好像都要喘不过气来了总之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他不像好人,不过后来事实也证明了这一观点。他好像发现我一直在注意他了,瞪了我一眼,我连忙转过头去,后来我无意中又撇了他一眼,发现他正在拿刀割公公的衣服,一个想法飘过我的脑海,他是小偷,我在慌忙中瞥了他一眼,他的目光和我的撞在了一起他扭了扭手,等了我一眼,我心里想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到底要不要说出来呢?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还是保持沉默,以免惹祸上身。事后,公公发现了,生气极了,一家人去时的好心情全没,个个愁眉苦脸的",我心里愧疚也只好安慰自己说:“破财消灾,破财消灾......”现在想想自己当时真胆小,和汤姆比比真是差远了。 这就是汤姆索亚——一个用正义的心灵影响孩子们的调皮孩子。
《读后感》2
汤姆索亚,一个在大人们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孩子:调皮,恶作剧,逃学……而这些这甚至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一些事情!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调皮捣蛋以至于“无恶不作”的顽童,身上却闪烁着许多优点。
一次,他与“野孩子”哈克为了一点微乎其微的小事跑到墓地中去。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幕恐怖的。但凶手乔却嫁祸给哈波,于是,愤怒的居民们将被冤枉的哈波抓了起来。审判哈波的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最后,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是*案,况且,当时*犯乔也在场,他就不怕乔吗?说不怕都是假的,但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我被汤姆的举动深深震撼了。要知道,在汤姆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印第安?乔要杀一个小男孩虽然谈不上轻而易举,但绝对不会太困难。因为那个村子也就一个老保安的武装力量,再加上在那里只有做礼拜时才穿鞋。
敢试问我们敢吗,回答几乎是相同的:“不敢”,因为我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网吧门口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抓到偷车贼者,奖励现金100元”,原来那家网吧经常有车被偷。但是,抓贼这个天经地义的事非要用物质来奖励?因为现在的人们连看见小偷偷东西都不敢说,要“明哲保身”,怕贼来报复,于是,一到关键时刻,就跑得无影无踪,充分体现了这些人自私、保守、贪婪的陋习。再说,如果每个人都嫉恶如仇、积极参与举报,恶人只能孤军奋战,双拳难敌四手,最终一定会缴械投降,谁还敢当小偷,强盗,*犯?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要乐观,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样才能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梦想,并且努力去追求,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一个家长对于孩子的苦心,是不让他受到伤害,让他健康地成长,这点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得不让人赞叹。
我也明白了拥有快乐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笑对生活!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周围拥有快乐的人,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会以微笑以对,好象他们都好似没有什么伤心事。所以,我们要从生活的角落抓起,不要让微笑漏过每一个缝隙,这就会使自己的生活变的更加充实!
《读后感》3
还记得汤姆·索亚吗?他是一个调皮的孩子,总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来捉弄别人,让波莉姨妈头痛不已又无可奈何。夜晚,汤姆和流浪儿哈克一同来到墓地埋一只死猫,却目睹了一桩凶杀案:印江·乔埃杀死了一位医生,却又嫁祸给醉鬼莫夫·波特。后来,汤姆战胜了恐惧,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可乔埃却逃之夭夭。一次,汤姆和贝奇在野餐时走进了一个山洞,却在里面迷了路,被困在洞中,却意外发现了乔埃的藏身之处。汤姆和贝奇终于走出了山洞,最后,乔埃罪有应得,汤姆和哈克在冒险中找到了宝藏,成了两个富翁。
这就是著名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来自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笔下,描绘了一个热爱冒险、喜欢自由又调皮捣蛋、机智勇敢的孩子形象,向往行侠仗义的“海盗”生活。文中有一些让我为汤姆打抱不*的片段:“然而自大的席德,看到自己得到姨妈的赞许,竟然在汤姆面前直接伸手去拿糖罐,很明显,他有意要在汤姆的面前显示一下自己的优越感……就在这时,‘崩’地一声响,得意忘形的席德不小心将手中的玻璃糖罐摔到地上了……汤姆想:这下席德要吃苦头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波莉姨妈那快不及防的大巴掌竟然落在他的身上。”后来,知道真相的波莉姨妈虽然愣了一下,但坚持不给汤姆道歉。这里,对美国虚伪庸俗的教育进行了批评和讽刺。同时突现了汤姆自由活泼的心灵,讽刺了像席德那样“懂事”的伪孩子。
汤姆虽然顽皮,但其心也善。但由此,我想到了曾经听到过的一条新闻:一位小女孩在电梯口趁老奶奶不注意时抱走了她的孙子——小婴儿,在电梯里殴打、摔在地上,后来还把婴儿从自己的房间里扔下去。听了这则新闻,不知道大家都作何感想,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的并不是女孩生来的性格,而是她受到的恶劣、刻板、陈腐的教育,与生俱来的性格就像《三字经》说的那样:“人之初,性本善”都是善良的。如果像《汤姆·索亚历险记》把描绘的教育那样,教出的都是些伪善的孩子就糟了。
除此之外,汤姆还是个喜爱行侠仗义的人,在墓地意外看到印江·乔埃杀死了一位医生,并嫁祸他人时,和哈里吓得不能动弹,他们害怕凶悍的乔埃,本来和哈里约定不说出此事的,但正义的汤姆最后还是克服了恐惧在法庭上说出了真相。其实,像汤姆和哈克一样,他们尽管调皮、智慧,并充满正能量。文中还有一处是说哈克听见乔埃说要报复道格拉斯寡妇时,找人求助来救道格拉斯寡妇,同样体现了他的正义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讴歌了汤姆以及和儿童美好的心灵,表达了向往冒险,崇尚自由的感情,要我们学会正义,不要虚伪陈腐的教育。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9)
——*读后感_爱国文章读后感3篇
*读后感_爱国文章读后感1
合起韩寒官方上最末期的一部完整作品《*》,大脑里写满了问号,究竟韩寒想借着《*》告诉我们些什么?寓意着什么?读者又领悟了他的几分意境?
我在书的扉页上看到韩寒的篇首引,他说:“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这样做。如同书的情节一样,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字里行间,我似乎读懂他要告诉我们纵然人生之中不幸再多,却仍会有余后的生机。是应该把“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搬出来作为《*》全书的总括吗?
主人公左小龙在书中如此忐忑,除了狂奔的皇后号摩托车与心中一腔的梦想,左小龙似乎患得患失地失去所有他本该有的。随着情节发展,后来,一开始对自己死心塌地的泥巴因为生计无奈地离开自己,自己心中的向往黄莹也远去他乡,亭林镇也不再那么温暖,大帅依旧守着自己的园子。而左小龙在经历了生死徘徊的一幕后,终于放弃了一开始想要带着演唱团进军音乐界的梦想,也不再怀恋冲出318国道的梦想。
正在主人公左小龙万念俱灰的时候,韩寒妙笔回春般地用两封信件与皇后号摩托车的失而复得的引领下将主人公引入下一个希望旅程。在书的最后,左小龙与变异的萤火虫一起飞驰,在大雾连天的318国道里飞奔,在他下定决心要找回泥巴,帮萤火虫找回龙猫时,韩寒用一句话结束并令全书本已陷入绝望的局面突然回转,反而闪现此全书任何一章节都要闪光之处。韩寒安排给左小龙的最后一句台词是:“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到我的前面。”画龙点睛地为全书画上句点。
毋庸置疑,韩寒成功了,而他留下的揭露的现实问题该怎样使我们这些花季奋青去揣测?我们该怎样面对与主人公左小龙一样的境遇?
因为这本书,我改变了对韩寒颓废主义的想法,虽说依旧厌恶郭敬明笔底的怪癖,但是,却可以别样地接受韩寒的励志……
韩寒揭露了我们的迷惘,更多的则是激励,只是,我们谁看到了?就像我的偶像雪小禅曾经说过的一样:“我曾想过放弃,想过遗忘,却从未想过离去。因为放弃是为了更好地向前;遗忘是为了减缓所有的无奈;而离去却意味着放弃一整片天空!”
梦想,会有无数次的断点,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人会刻骨铭心地记录下我们曾跌倒过多少次。但,只有这样拾起残留的坚持继续脚下的路,海阔天空,一路是蓝,才会彼岸花开。
以上就是我读完《*》后,对韩寒想要在《*》表现出的东西的理解
*读后感_爱国文章读后感2
《*》比《一座城池》更好之处在于终于不像是随性*而止的一部小说,《一座城池》好像是若干段子散乱的集合在一起,写着写着就没了,而《*》则有了一个大致成型的体系,赋予了大大小小的段子一个中心:讽喻时代,记录当下社会的荒诞。在手机上读《*》是非常愉快的阅读体验,就算再到书店买一本也是值得的,它流畅、好玩,充满了黑色*幽默,又有一定的智趣不是单单的搞笑而已。
我喜欢看黑色*幽默小说,王小波是个中高手,我个人觉得,黑色*幽默的特点是既符合逻辑又荒诞不经,比如说《*》里,左小龙伤了右手的中指,包扎后,无法弯曲,不得不一直竖着中指,他就这样竖着中指目送扣押他摩托车的警察远去,想像这个场景,令人开怀不已。比如他对招收到的第一个歌唱队成员说,你在这个协议上画个押吧,于是那名小学生认认真真的画了只鸭,这场景也让人想起画鸡蛋的阿Q,令人忍俊不禁。而且此人不会说话,左小龙想,找到的第一个人居然是个哑巴,只能用奥运会开幕式的演唱方式才行呀。
他用这样戏谑的方式嘲讽了许多大家心照不宣的现象,也记录时代的流行语,比如说:左小龙被调查时说,我是路过地,打酱油地,甚至用路金波和郭敬明的真名儿调侃出版社的那点儿事儿,这种方式非常聪明,我喜欢这种聪明轻松的表达愤怒方式,而且这不但没有妨碍它的正常出版反而使它成了畅销书,活在这样的时代,我觉得这是最好的表达方式,是最为健康的一种态度,犹如当初王小波对于*年代的表达,既不控诉,也不赞美,就这样嘲笑它,解构它,因为它本就荒诞不经,最适合的方式不是义正词严的斥责这种荒诞或者干脆就跟着一起荒诞过活,而是用一种轻松的态度来应对荒诞,他写到整个镇的干部一起跳河里游泳,被半夜偷偷起来电鱼的村民电死时,真可谓合情合理的皆大欢喜。
王小波在《青铜时代》的三部长篇小说里写了许多荒诞的场面,异常精彩,《*》里也有许多这样的『合理想象』,大概是在七八年前,我曾在王小波论坛发帖子说韩寒永远也无法超越王小波,因为他没有那么多的经历和知识,无法构建一个逻辑合理、庞大繁复的小说社会背景。王小波在《红拂夜奔》里用荒诞的想象力构建了一个真实的唐朝社会,采用的是费尔南.布罗代尔记录历史一样的方式,事无巨细的描写洛阳城泥泞的街道、高低错落的烟囱、各种小商小贩、人民白天的生活衣食住行以及整个唐朝的方方面面,简直像真实的历史一般栩栩如生,这种虚构的真实感达到了乱真的效果,乃是写小说的最高境界,王小波费心尽力达到如此之境。
现在看来,我的论断为时过早,我们『有幸』生在这样一个『有故事』的社会,不用虚构,亦无需想象力只要找到一个方法,不触怒出版局和*,把真实发生的事记录下来就已经足够荒诞足够精彩了,合乎资讯消费年代稍有智识的人的阅读期望。韩寒正是找到这种方法的人,靠他的才气和聪明,日渐纯熟的写作方式,将我们身边发生的各种社会新闻合理的安排在一部小说中,一件件缤纷呈现,有了这样一本具体而微的`《青铜时代》。
王小波的小说里,在黑色*幽默的架构下,融入了许多思想性*很强的内容,表达了多哲学思辨,这是韩寒至今无法企及的,但是,生在这样的年代,许多真理的到达,不需要经过严格的哲学思辨,仅需要准确的描述现实即可,而这个速食的年代,谁会去理会哲学和思想是什么东东呢?读一本书,从头到尾都是愉快的,有趣但不肤浅,已经很不易了。
当然,韩寒也不是一点思想性*都没有的,比如他安排左小龙最终无法追求到黄莹,无法征服她,在这篇小说里,左小龙更像是个理想主义者,而黄莹告诉他说,她爱的是路金波,无论这个男人多么的充满了商人智慧式的见利忘义,乃至最后因为亭林镇所有干部电死,他的关系网破碎,被新的领导班子投进监狱,她仍爱他,要等他出来嫁给他,因为他征服过这个世界。哪怕是一次,哪怕是用了非常手段。
尽管如此,左小龙所代表的理想主义仍是完美的化身,结尾处,左小龙驾车狂奔在浓雾弥漫的国道上,继续去追寻自己的理想,他对因为污染而变异的能发光的龙猫(其实是只老鼠)说: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在我的前面。读到此处,小说结束了,穿越先前滑稽幽默的一幕幕荒诞剧,笑过之后,人们内心最柔软的部分被触碰和安慰。
喜欢韩寒的人多过郭敬明终究是让人看得到希望的,我不知道郭敬明空洞华丽的文字能带给读者什么,但我想黑色*幽默不仅及时的记录了我们当下的历史,而且给人带来阅读的欢乐以及一种审视当下的健康心态,这能令人在这无望飘忽、苟延残喘的年代里活得更开心一些,更强大一些,更乐观一些。
《孽子》读后感3篇(扩展10)
——家读后感_家读后感3篇
家读后感_家读后感1
“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生命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户外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因此,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正因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但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愉悦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因此,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因此,他放下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因此,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生。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正因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正因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情绪,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取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正因心中仍有梦,因此他就能忍住痛,只正因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愉悦,因此,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家读后感_家读后感2
巴金在一九三七年曾在他写的一篇《代序》里大胆地说:“我要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我控诉’。”他做到了。在这封建大家庭分崩离析的过程中,他赤裸裸地揭露了那个时代国民的麻木愚昧和社会的吃人本性真实一面。
作为主人公之一的觉新,无疑是全书最“华丽”的悲剧。他是处于时代转折点的封建家庭和旧礼教的牺牲品,他是新思想和守旧势力之间抗衡的矛盾产物,他以自己无数次的无奈悔恨委屈求全演绎了自己彻头彻尾令人声泪俱下的悲剧人生,也注定成为旧时代千万陪葬中之一。他欠梅的,欠瑞珏的,欠给海儿和刚出生就永失母爱的新生儿的,该拿什么偿还?可怜的人啊。新的号角已经吹响,公明的审判即将开始,阳光刺穿阴霾,撕裂开一条口子,他分明地看见了,那些腐朽不堪处处散发糜烂气息的旧事物迅疾化成一股汹涌的激流席卷而来,他退缩了屈服了,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接受了,而且还自觉不自觉地带走了梅和瑞珏。如果当初他勇敢些争取和梅的幸福或许一切都会迥乎不同。
觉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纵览全书,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最后的不同境遇,正是由他们不同的个性决定的。作者不就在借此表达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愤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以及为青年一代呼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
还有多少鸣凤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波澜不惊的湖水,含泪纵身了结了短暂而辛酸的一生,萧瑟了月夜;还有多少梅用忧郁的眼光望着觉新渐行渐远的背影,苦叹“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还有多少瑞珏屈于郊外潮湿的小瓦房,躺在床上嘶声力竭地发出凄厉的喊叫,临死也无缘见丈夫孩子。还有多少生命可以浪费,还有多少血肉被肆意践踏。人果真能够如此绝情,鸣凤的抽泣,梅的落泪,瑞珏的恸喊,尽湮没于千百年来的忠孝礼义。她们的眼前“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上面躺满了年轻女子的尸体”,“这条路是几千年前就修好了的,地上浸饱了那些女子的血泪,她们被人拿镣铐锁住,赶上这条路来,让她们跪在那里,用她们的血泪灌溉土地,让野兽们撕裂、吞食她们的身体。”这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但是终于出现了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他寄托了我们的希望,带给我们一点新鲜空气,尤其是在自己房间门口义正词严义愤填膺地痛批要来他房间捉鬼闹事的陈姨太克明一群人,令人眼前一亮并为之热血沸腾。那个时代正是需要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更何况还是一只风雨飘摇中自位难保的纸老虎。觉慧,他终于冲破了黑暗,踏上了光明,他在身先士卒地宣告“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取过来。”
如今再通过此书穿越那腥风血雨的年代,不由地为觉慧倩如存仁喝彩,他们奏响了旧制度的葬歌,奏起了那一整代进步青年所梦想着的新社会的催生曲,他们向旧礼教灭绝人性的罪恶,令人齿寒的污秽发起了强有力的控诉。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他们是勇敢的新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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