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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喜欢书刊作文800字五篇

时间:2023-01-01 12:10:08 浏览量: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1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我喜欢书刊作文800字五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我喜欢书刊作文800字五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1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著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类内心的*。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说得在理,感得对头!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2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3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4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阅读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1)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

  书,对我而言,是良师,是益友。而让我印象最深的书,还是它——《再见了,艾玛奶奶》。

  虽然它和我只接触了短短三天,但已经足够了。打开书的扉页,我看见了艾玛奶奶的照片,并在照片的上面看见了这么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这个故事说的是死的话题,但是以艾玛奶奶的宠物——猫咪思达的眼光来写的。故事是这样的……

  “八十五岁高龄的艾玛奶奶患了多发性骨髓癌,她让家里人查一查这到底是什么病,她自己也问了医生,知道自己得的病不可能治好了。艾玛奶奶说:“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艾玛奶奶开始写她的家族史,因为她认为如果她不写的话,那就不会有人再写了(艾玛奶奶的`丈夫早在12年前就去世了,她和女儿帕特、女婿艾德以及外孙布莱特生活在一起)……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静地照料她的猫和花草,出门前依然要化妆,周日上午去老人俱乐部吃早餐。静静地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但她每周得去医院输血,不然她的血不够用。艾玛奶奶拒绝去医院渡过最后的时刻,家人们尊重她的选择,在家里陪伴着她。一次,艾玛奶奶输血时出现了副作用,与死神擦肩而过,于是她连站都需要人帮忙了。他的弟弟、亲人都纷纷赶来看她的最后一面,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下午,全家人在吃饭时,艾玛奶奶去了。子女们按照她的遗愿,把骨灰撒向江河,然后家人和亲友们,在院子里,思念他们的奶奶……”

  我猜艾玛奶奶应该是认为“亡”才是消失了,没有了;“死”只是灵魂离开了肉体。要是一个人没有死的话,他就不会去珍惜生命,就不会有那些甜美的回忆。如果没有死,时间就不会有终止,就像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停地向前驶去,生命就这样无限制地延长下去。这样的生命已经没有意义了,无休止地做一件事情也没有意思了!所以我认为艾玛奶奶没有留下任何叹息与悔恨,而是将很多的爱留在了人间!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与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挫折和困难时,我都可以向它求助,因为它永远也不会背弃我!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2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3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xx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4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6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

  每当老师发给我《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时,我总是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读为快。最吸引我的是封面精致的插图,这引起我无限的遐想,由此可见编辑部的叔叔、阿姨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进行了精心的构思与设计。这本书不仅有漂亮的插图,还有充满智慧的精彩故事,我非常喜欢它。

  我很喜欢开篇卷的一些小文章,文章虽然简短,但是那些文字却充满了生命力,每当我读它时,它们就会变成一群小精灵与我进行心灵的对话,让我们更加热爱美好的生活。它还丰富了我们的情操,启迪了我们的智慧,使我们收获很多很多……

  书中还有许多让我们感悟至深的.小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纸篓里的老鼠》。这个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史蒂夫从小双目失明,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自卑感。在一堂实验课上,老师在纸篓里放了一只小老鼠,让同学们寻找。大家五花八门地猜测着,只有史蒂夫听出老鼠在纸篓里,在老师的帮助下,史蒂夫克服了自卑心理。从此,史蒂夫从自卑的阴影里走向了光明。他凭借着自己灵敏的耳朵和超人的勤奋,最终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音乐家。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们让我受益无穷。

  《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知识涵盖面非常广,书中有探索奥妙的,有教人处世的,有启迪智慧的,有催人奋进的,更有逗人开心的,能够满足不同孩子的需要。只要学会用心读书,同时用心观察日常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我们就会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正是因为这本书有着不同的别样风味。“名家名作”、“原创小屋”让我直接面对作家的风采;“金笔小作家”、“文摘阅览室”让我的读书笔记充实无比;“连环画廊”使我享受到迷人的动漫韵律;“心心岛”、“笑爆大牙”使我深深体会到他丰富的内涵;而最让我着迷的是“金笔小作家”,从中我不仅学到了写作技巧,而且找到了写作灵感,步入了写作的“快车道”,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红蕾-故事宝库》陪伴我整整有四个年头了,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每当心情不好时翻一翻《红蕾-故事宝库》,我会立马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不好的心情也会随之烟消云散。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动力。

  你想读到更多睿智、有趣的故事吗?你想读到精美的文章吗?你想学到更多做人的道理吗?那就和我一起读读《红蕾——故事宝库》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xx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9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

  《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

  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

  “喂”小猪问,“你在干么?”

  “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

  “怎么了?”小猪问。

  “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

  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

  “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

  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

  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

  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

  我喜欢看的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2)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

  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

  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2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很有道理。是啊,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各种类型的书籍,,其中有古代的唐诗、宋词、元曲,也有现代的小说、诗歌和散文,然而对我来说一直情有独钟的当属《读者》了。

  每当我打开读者,我都会爱不释手,读了再读,看了再看,字斟句酌,唯恐漏掉其中的一页、一篇、一句、一字。

  话说前一段时间,我在《读者》上读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名为《天使的翅膀》,文中讲的实女主人公的哥哥阿立的故事,阿立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一次意外夺走了父亲的生命,父亲死后,本来品学兼优的阿立,突然辍学堕落成一个地痞流氓,并且一直用拳头逼迫妹妹好好学习,而他自己却瞒着母亲和妹妹做了一名高风险、高收入的.保镖。他用自己的收入养活着母亲和妹妹,知道阿立被人杀害后,妹妹才知道。妹妹当然痛不如生,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地撕裂着,我哭了。什么叫“大爱无疆”这便是最好的诠释。*日里,我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但却无声无息。更有很多不会表达的人,他们羞于口头说出爱,而是默默的关心着他人,这种爱隐藏在他人身边,几乎无处不在。

  我喜欢读者,还有诸多的原因:她驱走我内心的浮躁之气,让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静一清爽;她理气中和,为我舒解胸中纠结之气;她明目安神,为我打开一扇心窗,让我仰望星空,让我嗅到鸟语花香,让我看到春花秋月,让体味夏日荧光、阴雨绵绵。她的从容之美,仁爱之贵,荡涤着我的灵魂,让我拥有一颗*和淡定、宽容善良的心境,从中回味什么叫“淡泊明志”什么叫“宁静致远”。她让我学会放弃,因为有意的放弃也是一种美!

  现如今,在时代艺术的风潮中,我钟情的的《读者》,经受着历史的冲刷和无情的暴晒,然而这面旗帜依旧在我的心中耸立着、飘扬着。

  《读者》给了我生命的启迪,打开了我心灵的枷锁,扬起了我生活得风帆,这让我如何不爱他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3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还是属《隋唐演义》了,下面,由我来带大家走进这个军战的世界。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还是属力大无比的好汉绑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了,他的父亲李渊,三个哥哥分别是李元吉、李世民、李建成。这个人可就是一生辉煌但是死得惨啊!先说说这好汉帮上的英雄吧,好汉绑排名第二的宇文成都都被他给杀了,再加上一个好汉绑排名第五的伍天锡,你说他厉不厉害,好汉绑排名第三的裴元庆也就是除宇文成都外唯一一个能和李元霸过三个回合的人。

  不过李元霸死的那是一个惨啊 ,他刚刚杀完宇文成都,这时候打雷了,他有风雷证啊,他就朝天大喊一声,怒骂雷公,之后就有把锤子往天上一扔,锤子被雷一劈,下来正准砸到了李元霸的脑门上,李元霸就这么惨死了,哎~

  我还喜欢的一员名将啊,就是五猛里面的罗士信了,他可厉害呀!可以说李元霸也未必能打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进好汉绑呢?我也一直在为这和问题疑问,但是,罗士信也死的很惨,大家撞一个城门,半天没撞开,可是,罗士信已过去,们一下子就被撞开了,没想到里面有埋伏,就惨死了。

  还有一员猛将很值得人们佩服,他就是罗成,罗成可是隋唐演义里面的美男子啊!又长得帅,武艺又高强,过五关斩六将,可是最终还是在淤泥河,被万箭穿心,丧失了性命。

  我还非常欣赏隋唐演义里面在后半部分出现的一员猛将,他就是尉迟恭,他用一铁鞭多次立下大功,虽说他长得黑不溜秋,还是个打铁的,不过他的武功真的非常的厉害。

  好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下次如果大家有好书的话,大家一起分享啊!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4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看书。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女生日记》《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瞧,这群俏丫头》。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还是属《隋唐演义》了,下面,由我来带大家走进这个军战的世界。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还是属力大无比的好汉绑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了,他的父亲李渊,三个哥哥分别是李元吉、李世民、李建成。这个人可就是一生辉煌但是死得惨啊!先说说这好汉帮上的英雄吧,好汉绑排名第二的宇文成都都被他给杀了,再加上一个好汉绑排名第五的伍天锡,你说他厉不厉害,好汉绑排名第三的裴元庆也就是除宇文成都外唯一一个能和李元霸过三个回合的人。

  不过李元霸死的那是一个惨啊,他刚刚杀完宇文成都,这时候打雷了,他有风雷证啊,他就朝天大喊一声,怒骂雷公,之后就有把锤子往天上一扔,锤子被雷一劈,下来正准砸到了李元霸的脑门上,李元霸就这么惨死了,哎~

  我还喜欢的一员名将啊,就是五猛里面的罗士信了,他可厉害呀!可以说李元霸也未必能打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进好汉绑呢?我也一直在为这和问题疑问,但是,罗士信也死的很惨,大家撞一个城门,半天没撞开,可是,罗士信已过去,们一下子就被撞开了,没想到里面有埋伏,就惨死了。

  还有一员猛将很值得人们佩服,他就是罗成,罗成可是隋唐演义里面的美男子啊!又长得帅,武艺又高强,过五关斩六将,可是最终还是在淤泥河,被万箭穿心,丧失了性命。

  我还非常欣赏隋唐演义里面在后半部分出现的一员猛将,他就是尉迟恭,他用一铁鞭多次立下大功,虽说他长得黑不溜秋,还是个打铁的,不过他的武功真的非常的厉害。

  好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下次如果大家有好书的话,大家一起分享啊!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6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让人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有文化。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可见,书是多么的有魅力啊!我是一个书迷,从小就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要说我喜欢的书有什么,那可是数不胜数。我喜欢童话故事书。走进童话世界,那里梦幻、典雅、美丽,一座座漂亮的城堡呈现在眼前,不光是有这些壮观的风景,而且,每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我喜欢悬疑推理小说。一个个奇怪的谜题,一场场如破案般的游戏,让人觉得无比刺激、有趣。这就是悬疑推理小说的风格。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侦探,所以,这样的小说看了不少。我喜欢青春校园故事。在我们这个如花一般的年龄里,正需要这样一本书来陪伴我们在成长路上前行,里面的故事不正像我们的青春一样绚丽多彩吗?我喜欢冒险励志书。当你读这种书时,就仿佛走进了故事一般,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经历了重重磨难后,见到的是美丽的彩虹。我喜欢古诗词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谁的诗?如此伟大壮丽。这便是宋朝才女——李清照的诗。李清照一生历经了坎坷,最后写出了一首首优美壮丽的诗,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女,像她这样的女中豪杰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更值得我们去向她学习。我喜欢小说。四大名著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古典小说。

  《西游记》中,唐三藏经历了九九八十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西游记》是不怕艰难的代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结义,象征了他们坚不可摧的兄弟情义;《水浒传》中的108将聚义,征讨方腊,最后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他们的爱国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曾让多少人感动的落泪……我喜欢各类书籍,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书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我永远爱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神话》。

  《*神话》是一本讲述了*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神话》,你有多少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呀!你是一本神奇的书,也是一个难解的迷,拥有你,我便拥有了智慧、勤劳,拥有了正气和善良。

  感谢你,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感谢你,我朝夕相处的良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21世纪的繁荣景象乍现在眼前。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应该时时与大千世界进步。

  想要和大千世界共同进步,你就要多读书,增强文化知识。可以增加文化知识的书有无数,我推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也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

  《十万个为什么》在我国曾经影响了几代人,是少儿科普读物中的优秀品牌。出版社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看到他们新近推出的这套图文版图书,我觉得很高兴。它内容丰富,涉及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

  每一个小单元的“正文”——以简练的文字阐释事物的科学含义;“大开眼界”——扩展了我们的知识视野;“不可思议”——激发我们放飞想象的翅膀;“智慧抢答”——使我们参与并于编者产生互动;“忍俊不禁”——有趣的事物更能激起我们的阅读兴趣。

  我经常阅读此书,也曾有那么一段经历:有一次,我在看《十万个为什么》的第一章:水蒸气比火药更可怕吗?我觉得很有意思,便细心地阅读起来,我见正在煮粥的锅盖呯呯地响,正巧看见书上的一句话:“水蒸气的威力比炸药还要厉害20倍。”我立刻就打电话给正在工作的妈妈,她笑着说:“放心,我们家用的是高压锅,不怕的!”

  从此,我就热爱看此书,因为它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9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天,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内容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老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一定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快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你想知道阿廖沙最后怎样了?他的家庭怎样了?让我们一起品这本震撼心灵的励志经典,让我们拥有面对生活的坚强力量。作者:施香凝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3)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菁选3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1

  书,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2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3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4)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10篇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1

  说起歌,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首歌,也许有人喜欢一首很老的歌,也许有人喜欢一首流行的歌,也许有人喜欢一首能给自己带来希望动力的歌。你要问我最喜欢什么歌?其实我喜欢的歌有很多首,比如最近两年火起来的《忘川彼岸》、《你笑起来真好看》、《踏山河》、《游山恋》等。还有相对来说比较老的歌——《火红的萨日朗》,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张韶涵的《隐形的翅膀》。

  你要问我为什么最喜欢这首歌?那要从我五年级的时候开始说起,那时候我因为身体原因休学了,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整天无所事事,每天除了吃饭睡觉,根本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我就这样颓废了很久很久。然而有一天,我无意中在电视上听到了《隐形的翅膀》这首歌,刚开始还没什么感觉,可是听着听着我的眼眶渐渐湿润了,就这样,我不自觉的哭了出来,当时连我自己都震惊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哭,仅仅是因为听了这首歌吗,那我为什么要哭呢?后来我想明白了,也许是这首歌写到了我的心里,让我知道了“原来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给我希望……”,从那天起,我开始喜欢上这首歌,也是从那一天起,我开始真正的做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不再像之前那么颓废了。

  现在每当我伤心难过时,都会听这首歌,有时候听着听着就唱了起来,也有时候唱着唱着就哭了出来。我从之前的喜欢到每天听,再到现在的熟悉,熟悉到每当前奏一出来,我就知道这首歌是张韶涵的《隐形的翅膀》。

  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和任何人分享我的心事,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我在哭,在伤心,在难过。包括我的姥姥,姥爷,爸爸,妈妈。因为我知道,让他们知道了也解决不了,只会让他们跟着我伤心难过罢了,与其那样,还不如自己一个人悄悄的伤心难过。

  在生活中,人们分享的通常是开心快乐的事,很少有人分享自己伤心难过的事,当然说出来也有好处,对亲朋好友说,他们会安慰你,鼓励你,支持你,让你接着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反正说与不说,都有它的好处和坏处,这就要看你怎么去处理了吧。

  好了,今天就到这吧,朋友们,你们最喜欢什么歌呢?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2

  “就让光芒折射泪湿的瞳孔/映出心中最想拥有的彩虹/带我奔向那片有你的天空/因为你是我的梦……”清亮却不失倔强的嗓音空灵的在脑海中不知疲倦地回响,被拉长的声调是我心中的激情澎湃。曾经偶然一次的相遇,让你霸占了我心中的一方天地。

  夏日的空气闷热,如同密不透风的塑料膜把全身紧紧包裹;在天空燃烧着的烈日毫不吝惜的洒下了缕缕火苗,烫得柏油路全身滚烫,热气腾腾;整个城市像烧透了的砖窑,使人喘不过气来。我在高楼下的阴影处独坐,头上的那几根如同蔫了的小草似的发丝足以流露出我此时此刻的无精打采。作为一个求学者,能占据整个心房的当然是变化莫测的分数。眼前闪现着这半个学期的考试成绩,还有老师恨铁不成钢的目光,黑色悲伤溢满了我的心房,原本充满希冀的眼睛被几片心灰的乌云遮挡住了阳光。傲人的分数似乎已成为了历史长河中的小小浪花,伴随着水流逐渐远去。眼皮合拢,世界顿时一片黑暗,我焦急地寻找着成功的踪迹,无边无际的恐惧瓦解着我的精神堤坝,可是她没有出现,好像抛弃了我。

  迎着痛把眼中所有梦/都交给时间/想飞就用心的去飞/谁不经历狼狈……仿佛来自天际的歌声隐隐约约在我耳边萦绕,我不由得屏息聆听……我的梦说别停留等待/就让光芒折射泪湿的瞳孔/映出心中最想拥有的彩虹/带我奔向那片有你的天空/因为你是我的梦……我咀嚼着歌词,微弱的光芒在我瞳孔闪烁。……执着的勇敢的不回头/穿过了黑夜踏过了边界/路过雨路过风往前冲/总会有一天站在你身边……我顿时神清气爽,眼前大亮:成功并不是没有抛弃我,只是我还不够勤奋,耕耘的时间太短;这只是成功给我布置的小小考验,为了磨砺我的心智,锻造我坚强的意志,毕竟只有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泪就让它往下坠/溅起伤口的美……音乐还在继续,我不再失落,不再等待,不再暗自伤神,迈着坚定的步伐回到家,在题海中肆意遨游。

  因为你,我才重新振作起来,你所蕴涵的积极向上,藐视一切挫折的精神仍在我心中荡漾,促使我不断探索前进。如此美好的你,怎能不会成我最喜欢的一首歌?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3

  “我和你一样,一样的善良,一样为需要的人创造一个天堂……”每当听到这首歌,我都不由自主的唱起来。

  其实以前我并不喜欢这首歌,连听都没听过。听到这首歌是上音乐课时,白老师教我们唱的。当时同学们都说李宇春写的歌都不好,我也顺着说不好,可白老师让我们听一下。第一次听这首歌,并不觉得十分好听,可又听了一遍、两遍、三遍,觉得还真好听。当这一节音乐课下了时,我一直在想:“这么好听的歌,为什么同学们都说不好听呢?”

  我回家后,思考了一下,觉得歌里说得很对,做人就是要做一个坚强、善良的人。乐于助人是做人的基本品质,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资格做人呢?实际上乐于助人就是一举手、一抬足之间,很多人却认为麻烦。

  想到乐于助人,我想起了自己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事。

  那是在我三年级时,一天放学回家,在路上看见一个人正在骑摩托车,开到我这时车上的一个水瓶掉了下来,我看见了毫不犹豫的就上前捡起水瓶,递给了那个开摩托车的叔叔叔叔连声向我道谢。这的确是一件小事也是助人为乐。

  我喜欢的并不是《和你一样》的调子,而是它的内容。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作文300字

  来自翻过五千年的浪啊!还是待重建的城墙,所有历史褪色的黄,其实夕阳仍在我身上,来自流过五千年的汗……这是著名歌唱家谢霆锋唱的,他唱出了*人的心,唱出了*人的志气,唱出了*人的成就。

  2008年3月,西部发生了大地震,它无情的将*人定位了,使人民的灵魂消失,单并不是这么简单,而是*大半个西北不都受到严重的考验,这要不是书树木被破坏得如此严重,从而导致大气层被破坏,才导致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大雪灾。

  五千年不腐的*人民你们是最勇敢的,但坏境更重要。

  1998年长江发生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大洪灾,虽然这是外界因素的影响,它的后果是长江*的人民几乎无一幸免,如果不是环境遭到破坏,树木遭到大砍伐,大堤怎么会崩呢?人民怎么会这样死伤无数呢?这不是永腐不朽的*人民的杰作吗?

  人们啊!保护环境吧!

  来自翻过五千年的浪啊!还是待重建的城墙,所有历史褪色的黄,其实夕阳仍在我身上,来自流过五千年的汗……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4

  我喜欢的一首歌我喜欢的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每当我听听见这首《世上只有妈妈好》就会激动万分。这首为歌颂伟大母爱的歌,总能让我掉下眼泪。谁能说天下的母爱不是伟大的呢?歌中出现最多的歌词是“世上只有妈妈好”。在听歌时,我总不由得想起5.12大地震中一件感人的事。2008年5月13日,汶川地震后的第二天,搜救队员在北川县的废墟中看见了一位妇女她一动不动卧在废墟中。透过那一堆钢筋水泥的间隙,人们可以看到她倒下的姿势,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有些像古人行跪拜礼,只是身体被压得变形了,看上去惨不忍睹。救援人员确认她已经死亡,但救援队长却在她身下发现有一个孩子还活着,废墟被清理开,在她身下出现了一个红色带黄花的小被子里面包裹着一个大概三四个月大的婴儿。因为母亲的庇护,他毫发未伤,抱出来的时侯,还安静地睡着。随行的医生解开小被子准备做些检查时,发现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手机屏幕上是一条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看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落泪了,手机在人群中默默传递着,每个看到短信的人都在低声哭泣。不是只有这位母亲的母爱是伟大的,我们每一个人的母亲也一样。在一个夏天的下午,就在我放学回家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冒着暴雨,急忙往家跑,忽然听到有人喊,毓峰。无比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回头一看,原来是妈妈打着雨伞来了。当时我感觉妈妈送伞是理所当然的事,于是我和妈妈打着伞急忙回家了,在路上,妈妈把伞都往我这边倾斜,回到家时妈妈的裤腿和上衣都淋湿了,可我并没在意。第二天,妈妈感冒了,躺在床上,额头滚烫,头晕得不能上班,这时我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抱着妈妈哭了起来,妈妈,您都是为了我才病倒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每当我听见这首,世上只有妈妈好,就会激动万分,这首为母爱而演唱的歌,总能让我掉下眼泪。啊,妈妈,感谢您!感谢您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感谢您教会我许多许多……方田中心学校张毓峰指导教师:伍臣盛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5

  “听说白雪公主在逃跑……”看,我又在唱《童话镇》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现在,我已经能把它全部唱出来了!

  我喜欢《童话镇》的原因不止一个,不用我说,从题目就能看出来,我是因为它里面有很多童话人物才喜欢它的。第一次听这首歌时我八岁,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另一个原因,我已经听了整整两年了。

  这首歌我只学了两三遍,就会唱了,而且我经常会唱起它,认真做事的时哼,写作业是哼,高兴的时候也哼,不管干什么,都会不由自主哼着这首歌,而每当唱起它时,就勾起了我儿时美好的回忆……

  从我刚出生时起,妈妈每天晚上或者在我哭闹的时候,就会给我讲起那一个个经典的童话故事,然后,我就会进入甜美的梦乡或者破涕而笑,有时一个故事我会缠着妈妈讲好几遍,即使妈妈已经累得有气无力但依然满足我的要求,每个童话都是妈妈对我的爱。

  每次听到这首歌,我的脑海里仿佛放电影一般,一幕幕早已消失的画面有重新呈现在眼前,轻轻摇着的小床,妈妈温柔的笑容,每次听到这首歌,就会再次感觉到妈妈那温暖的双手抚摸我,嘴里依然述说着那神奇的童话故事:白雪公主、小红帽、大灰狼……

  虽然我还并不是完全可以理解歌唱的意思,但每次听到它,每次唱到它,就会感觉温暖来到了我的身边。

  今年暑假,我和甜甜姐姐、胡杨姐姐一起去云南玩。路上,觉得无聊,就玩了一种叫猜歌名的游戏,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人戴着耳机听歌曲,再用动作把歌词内容表达出来,其他的人来猜听到的是什么歌。我急切地等待着,《童话镇》的歌词都快从我嘴里冒出来了。

  终于到我了,我当然选我最喜欢的《童话镇》了。开始了,音乐响起,那熟悉的人物一个个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刚做了几个动作,就完全陶醉在其中,根本听不见她们已经说了“童话镇”几个字,直到她们把耳机线拔了,我才意识到我的表演已经结束了。

  毕竟这首歌叫《童话镇》,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童话的世界,也许真有这么一个小镇,那里生活着所有童话里的人物,这样我就可以去看看,帮助白雪公主打败邪恶皇后,告诉小红帽外婆是大灰狼扮的,或者让彼诺曹变成一个诚实善良的好孩子。或许等到我的孩子出生以后我也会给他讲关于白雪公主、丑小鸭、小红帽的童话故事,顺便再教他这首充满儿时回忆的歌。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6

  宋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宋能陶冶人心,解除疲劳。正是因为有了歌曲,生活才变得丰富多彩。

  “丁·”学校的上课铃响了,一天的学习和生活结束了。我拿起书包,拿出耳机,插上MP3。耳机插在我的耳朵里。一个美妙的序曲陶醉了我的心。我感觉自己在花丛中“品味”花香。

  “夜风吹动竹篱,月光拉长身影,萤火虫闪闪发光,硬币漫天飞舞。”天快黑了,我穿梭在一片森林里,风吹过,竹叶在风中沙沙作响,我穿过竹林,我看到的是一大片草地,看不到尽头,月亮卡在夜晚的盘子里,星星散落在月亮旁边,我穿着蓝色的长裙,短发挂在肩上,我张开双臂感受着风的和谐,月光很柔和。月光拉长了我身后草地上的影子。这片草地的空气混合着青草的香味。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抬起手,在耳朵后面别了一根头发。我看了月亮。月亮的纯洁吸引了我的心。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月亮离我越来越近,好像我可以用手触摸它。

  “天空中的银河灿烂,地上的风铃在歌唱,织女星在远方,古老浪漫的神话”已经远去。我面前是一个小木屋,窗户上挂着一串风铃。我走到风铃前。风铃在风中发出清脆的声音。我伸手去摸风铃的纹理,凉爽而光滑。我嘴唇上有一个我甚至没有意识到的微笑。黑色,全黑,我看不到任何光。我向前走,看到一个出口。我跑过去了。当我走近时,强烈的光线使我睁不开眼睛。光线慢慢变暗了。一条银河照亮了周围的区域。太美了。我一直梦想的银河真的很美。白色银河周围的光线是淡紫色的。我真的很想,仿佛让时间在这一刻停止,我没有语言,银河的美丽超越了语言的赞美,我的眼睛定在远方,织女星在远方闪烁,织女星的传说浮现在脑海,唉!只有在7月7日,他们才能团聚。当我想到这里时,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痛苦。

  “流动的水已经过去,并在接下来的四个季节中种植变化。幸福正在蔓延。爱你永远不会孤独。樱花在爱人的手里,微笑着像春天漫步,种下了花草。年轻有为的年轻人。在爱人怀里的樱花和植物,听到胸口时的心跳,暗暗想,都是我们相爱的标志,”银河消失了,天刚刚亮,我走在公园的石板路上,呼吸着新鲜空气,感受着宁静的气氛。各种各样的小花占据了小径,只留下一条狭窄的小径。我漫步在花丛中,在中转站,我看到一对夫妇手捧一束樱花和植物在一起。他们的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宋很有魅力,它让生活如此精彩!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7

  歌,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歌,可以熏陶人们的心灵,为人们解乏疲劳,正是因为歌,人生才丰富多彩。

  “叮铃铃”放学铃响了,一天的学习生活结束了,我背起书包,拿出耳机把耳机*MP3,耳机头塞进耳朵里,一阵美妙的前奏陶醉了我的心房,我好像置身在花丛里“品味”花香,

  “晚风吹动这竹篱,月光拉长的身影,萤火虫一闪闪,满山飞舞的钱币”天黑了,我穿梭在一片树林里,风拂过,竹叶被风吹地沙沙作响,我穿过竹林,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草地,望不到尽头,月亮贴在黑夜的板上,星零散的挨着月亮,我穿着一件青色的长裙,短发披散在肩的旁,张开双臂感受风的和谐,月光的柔和。月亮的光把我的身影拉长在我身后草地上。这片草地的空气中搀和着青草的香味。风吹乱了我的秀发,我抬起手把一丝秀发别在耳后,我注视着月亮,月亮的矫洁把我的心都勾了过去,许久,我感觉月亮离我越来越近,好像伸手就能触碰到。

  “天上银河在发光,地上风铃来歌唱,织女星在远方,古老浪漫的神话”草地没了,在眼前的是一座小木屋,屋子窗前挂了一串风铃,我走到风铃前,风铃在风中响起清脆的声音,我伸手去抚摸风铃的质感,凉凉的,滑滑的。我的嘴角旁勾起一丝连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微笑。黑了,全黑了,我看不到一丝光亮。我向前走去,看到一个出口,我奔跑过去,快到时,我的眼睛被一道强烈的光芒刺的睁不开,光慢慢的暗了下来,一条银河照亮了周围,好美,我梦寐以求的银河,真的好美,白色的银河周围闪着淡紫色的光。我好想,好像让时间在这一刻止住,我无语,银河的美超过了语言对它的赞美,我的目光向远方放去,织女星在远方闪烁着,脑海中浮现有关织女星的传说,唉!只有7月7日他们才能团圆,想到这儿我的心里不觉得有一丝苦涩。

  “流水走过,种下四季的变换,幸福,在蔓延,爱你永远不孤单,恋人手中樱花草,春在漫步的微笑,种下了一朵朵,青春璀璨的年少,恋人怀中樱花草,听见胸膛心再跳,偷偷的,在思念,那是我们相爱的记号。”银河没了,天刚亮,我走在公园的石板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感受宁静的气氛。各种各样的小花占满的小路,只留下细长的羊肠小道,我漫步在花里,转口处,我看到有一对情侣,一起捧着一束樱花草,他们的脸上布满了幸福的笑容·····

  歌的魅力很大,是它让生活变得那么精彩!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8

  张韶涵唱过很多的歌,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隐形的翅膀》。“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过绝望。”这一首优美的歌曲在我脑海里旋转着。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的爸爸去出差了,我独自一人在家煮饭,简单的炒了一盘鸡蛋西红柿等着妈妈的来临。“你发的娃娃脸降落在身边,可惜我还没有发现。你画的娃娃脸拿铁上圈点,倒一杯爱情的香甜......”这时我手机的铃声响起来了。我从口袋掏出手机,看见显示屏是显示‘妈妈’这两个字。我接起电话,有礼貌的说:“妈妈好,你还没有下班吗?怎么还不回来啊!”妈妈和蔼可亲的说:“颖,对不起。妈妈晚上加班,不能回家陪你吃饭了,你自己煮一些东西,或者去买方便面回来吃,知道吗?”我垂头丧气的回答道:“哦,妈妈我知道了,你什么时候回家啊?”妈妈说:“明天早上。”我说:“妈妈再见。”可电话边却传来‘嘟嘟嘟’的几声。妈妈还没来得及跟我说拜拜就挂电话了。

  我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滋味。轻轻地抚摸着全家福。这时天渐渐地黑了,我并没有开灯。我呆呆的在原地看着这张充满欢乐的全家福,可是不听话的眼泪也渐渐的落下来。

  我望了望天花板多自己说:“颖,不要哭泣,你是最棒的,妈妈不会来没关系。”然后我就去开灯吃饭了。吃完饭,我就洗了碗,然后看电视.就在这时天空中出现一道闪电,雨越下越猛。‘碰’的响了一声,停电了。周围黑黝黝的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我坐在沙发上蜷缩成一团,在哭泣。可是就在这时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些歌词,那首歌是《隐形的翅膀》我不知不觉的唱起了这一首美妙的歌曲,这旋律是那么的楚楚动人。

  我仿佛看到了有一个美丽的天使赐予我一双白色的翅膀,我拥有这双翅膀飞向蓝天,飞向大地,飞向海洋......我心里想: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况且我有了这双美丽的翅膀给我了信心,给我了一线希望。尽管闪电有多么恐怖,雷声有多么响,雨下得有多么猛,我都不怕了。鼓起勇气,站起来说:“颖颖是最棒的!”然后摸着墙壁《隐形的翅膀》是一首非常励志的歌曲,它让我学会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一直坚强下去,勇敢的向前冲。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9

  “我要,这铁棒醉舞魔,我有,这变化乱迷浊。踏碎凌霄,放肆……”每当播放《大圣归来》这个电影,看到孙大圣挥舞金箍棒时,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情不自禁地哼唱起《悟空》这首歌来。没错,这就是我喜欢的歌。

  我和同班同学陈向阳一起坐车回家时,觉得车里太安静,于是就播放了这首歌。我们两个第一遍听仿佛觉得齐天大圣就在身旁。

  几天后,上学啦。我一到学校,在楼下就听见有人在唱:“叫一声,佛祖,回头无岸。”一上楼,就发现曹雨馨在喊:“林琛益,你听听,是不是这样唱的?”我知道,一定是陈向阳把这首好歌分享给大家的,我的第一次分享好歌的机会就这样被抢先了,下次绝对不会让给他。

  有一次,我去上培优班,听见几个同学在讨论《复仇者联盟》。“切,不就是绿巨人、蜘蛛侠、钢铁侠吗?再厉害也没有我们孙大圣厉害。”我悄悄反驳道,“我要,这铁棒有何用?我有,这变化又如何?还是不安,还是……”哼着歌又自言自语道:“孙大圣闹过天宫,你们有他厉害?”

  咱们*的孙大圣持有如意金箍棒,这金箍棒可不是一般的棒子,它可以变大变小,伸缩自如。

  齐天大圣不只是会耍棒的大圣,他还拥有七十二般变化,还有筋头云。只要孙大圣想得到,他都可以变身成那个东西。他的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他还会许多法术,最经典的法术就是拔出一撮猴毛,然后一吹,“嘭”的一声,就变出上千万个小悟空。

  一次,我们的孙大圣打死了妖精变成的三个老百姓,唐僧不知道,就狠心把他赶走了。后来,唐僧遇难,孙大圣依然出手相助,帮助了自己的师父,真是重情义。

  我心中永远只有一个英雄,那就是孙悟空。“谁叫我身手不凡,谁叫我爱恨两难。”听了这首歌之后,你会知道,孙悟空是个有情有义,武艺高超,有血有肉的大英雄。

我喜欢的歌作文800字10

  彩虹,是如此的梦幻美丽,如此的灿烂夺目、如诗如幻,使经过的人们不得不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神来之笔!但美若天仙的她,却在弹指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蹤、不知去向。

  有一天,我正无忧无虑看着电视,看得津津有味时,竟然上广告了,我随意转动了一下频道,发现电视上有两个人在唱着歌,歌声粗犷豪放,余音绕梁,听得我如痴如醉,让我忘掉碗里我最爱吃的冰淇淋!

  歌词内容如下:

  身为一道彩虹 雨过了就该闪亮整片天空 让我深爱的你感到光荣

  身为一道彩虹 尽全力也要换你一段笑容

  够了 我爱你 不必人懂 不必人懂 只要不醒过来 这就不是梦

  请看着我 请拥抱我 体温别流走 好多话想说 好多事要做

  请天空给我 请时间给我 再多一点停留

  身为一道彩虹 雨过了就该闪亮整片天空 让我深爱的你感到光荣

  身为一道彩虹 尽全力也要换你一段笑容

  够了 我爱你 不必人懂 亲爱的你 若有感动 请牢记在心中

  下一次下雨 你能看见的 那道彩虹 不再可能是我

  身为一道彩虹 雨过了就该闪亮整片天空 让我深爱的你感到光荣

  身为一道彩虹 尽全力也要换你一段笑容

  够了 我爱你 不必人懂 只要你懂 身为一道彩虹

  雨过了就该闪亮整片天空 让我深爱的你感到光荣

  身为一道彩虹 身为一道彩虹

  啊!真是好好听!这个演唱者到底是谁呢?令我非常好奇。

  演唱者原来是很红的乐团──动力火车,他们使出浑身解数,把(彩虹)这一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不但演唱得很好,连作词也把歌词写得令人赞不绝口,他把雨过天晴的那一道梦幻的彩虹,比喻成一个人,使整首歌更加动人、引人注目,让我深刻了解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彩虹》,我深深喜欢上这一首歌。这首歌中,告诉我们身为绚烂耀眼的彩虹,就要让自己意义非凡,真的令我感动不已,也激励了我的心,永远要奋战不懈,使人生如雨过天晴后,令人赞叹不已的——《彩虹》!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5)

——我喜欢800字作文3篇

我喜欢800字作文1

  美!我喜欢!

  我喜欢美的东西,那一切美的事物如蜜糖一样流淌在我心中,为我的生活添上一笔色彩斑斓。

  我喜欢四季的美

  春天的生机勃勃,绿意盎然,一眼望去就如同走进了童话世界的森林,如此美妙。夏天的树荫繁茂,在炎热的阳光里躲进那一片凉爽的树荫何尝不是一种乐趣。秋天的枫叶,我的最爱,花园里的落英缤纷与山上的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远远的一点飞鸿影下,还有不尽的小桥流水人家,秋天宛如诗情画意的篇幅,飘荡人世。冬天,白雪皑皑,一望无际的银白,一望无际的装束,大地列开了嘴,笑看自己的新装,如此娇人,如此的迷恋!美!

  我喜欢诗词的美

  走进李白的浪漫主义,谁能体会他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谁能感受他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踏入李清照的戚戚惨惨惨惨戚戚,感受她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情怀,同情她此情无计可消除的悲愁,爱上她共饮长江水的思想。画面翻转,直达柳永的婉约派,那一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爱恋,辛弃疾的豪放派,豪迈的壮志难酬,为历史更添一笔辉煌。美!

  我喜欢现代文学的美

  鲁迅笔下的麻木思想,格林中的美丽童话,徐志摩的随笔散文,从一个新的角度去领会他们的美,夜半读红楼,红楼中贾家的兴衰,黛玉的《葬花吟》,无一不让我掉下凄美的泪水,随着吴承恩一起飞上天庭,大闹王母的蟠桃大会,又看到梁山一百零八将英雄的英姿飒爽。这些文坛精粹都是*文学无尽的美!《飘》中的“明天的太阳会照常升起”的经典语录讲述了另一种坚强的美!

  我喜欢风景的美

  大海的波涛汹涌,草原的广阔无际,山林的幽静,泉水的清澈,瀑布的壮阔,我只觉得美!

  我喜欢旋律的美

  不论是乐器还是轻音乐,都有独特的韵味,那种指尖滑出的美妙音符,那种身临其境的感受,让我体会到了美!一个个单调的音符好似受到了魔法的洗礼,神奇的串成一首首动听的乐音,仿若世界就是如此简单又美好!

  花有绿叶的衬托,蒲公英受着风的礼赞,世间的一切都装载着美的源泉,播撒下美的种子!

  我喜欢美!一切美!

  我喜欢的美,尽管微不足道,但仅仅是我喜欢的美罢了!

我喜欢800字作文2

  我喜欢旅行,深度的自由行。旅行是看不一样的风景,认识不一样的人。在旅行中,我是幸运的,总能遇到些“小确幸”,让我始终幸福感满满。

  今年寒假,在澳洲的森林里,我们开始了寻找考拉的自驾之旅。澳洲地广人稀,自驾途中除了大洋路这样著名的公路会有一些车流,进入密林后,浩瀚天地之间似乎只有一条路、一辆车。依仗着GPS和爸爸丰富的自驾经验,我们还是顺利地找寻到了几只稀有的考拉。夕阳西下,我们满足地踏上归途。

  可不久,我们却迷路了。方才还因为亲眼看到树梢贪睡的考拉、草丛中悠然散步的袋鼠而雀跃的一家子,却在这条似乎永无尽头、永无车流的小道上陷入了沉默。

  爸爸无奈地将车停在路边,四处张望,弯曲的公路伸向远方,却一辆其他的车都没有看见;启动GPS,却发觉山中根本没有信号,更要命的是,经过白天长途跋涉,车里的油已经不多了。面对手上的地图,我们一筹莫展:我们刚才经过的那种T形路口,地图上标识了竟有几十处!树影子正在慢慢变长,夕阳开始斑驳地洒落在每个人的身上。

  就在此时,远方传来一阵汽车低沉的轰鸣声,一辆灰色轿车正朝我们疾驰而来。大家全都振奋起来,挤到路中挥手求助。经过的是一对年轻的本地情侣,他们耐心细致地给我们指明了到达目的地的线路,直至我们不断“OK”才微笑着,放心离开——他们的笑容是那么的迷人,在夕阳的照映下,又似曾相识。是的,这正是无数次旅途中我们每到一处都曾感受过的那种熟悉的友善与热情。

  回到车上,我们忐忑前行到下一个路口的时候,那辆熟悉的灰色轿车又出现了——还是那对情侣!原来,在刚才给我们指路的时候,他们偶然看到我们汽车仪表盘显示油量已经不多了,怕我们在赶到目的地前燃油耗尽,特地停车专等我们的到来,还替我们规划了一条途径加油站的新线路。当他们再次和我们作别,笑意中又多了一份“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满足……

  我喜欢旅行,那些微小而确实的幸福,不经意又无所不在,即便你身在异域他乡也不曾间断。(公众号:我们555666)

我喜欢800字作文3

  题记:生活是一杯酒,沉淀愈久,味道愈浓。——水云天

  我喜欢在午夜时分,沏一盏香茗,在茶的热气氤氲里,静静的品酌,以疏解连日来生活的压抑和倦怠;我喜欢在友人的文字里遨游逡览,随他们的悲喜而悲喜,感受着或清新、或质朴,或执着、或感伤各色不同的风光,是你们给了我不一样的心灵感动,使我记起,这么多年来,我也有着对文字的眷恋和痴情;我喜欢把无言的心事孵化在笔墨里,不管它是美与丑,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念念不忘,割舍不去.....

  我喜欢在黄昏时分散步的闲适,轻轻的行走在河边小径上,脚下踏着柔柔的青草,眺望那一片繁茂的庄稼地,倾听玉米拔节的脆响;河岸边流莺在树荫中低飞穿梭,以及它那低吟浅唱的喉咙,岸边的崖石旁,几棵山丹丹开得如火一样红;河床旁边,圈养的山羊咩咩叫着,木桩上拴着的老牛偶尔抬头凝望,村落里,低矮的石墙院,破旧的屋顶上炊烟袅袅升起,周遭环绕村子的一湾清清碧水,总是静静悄悄默默地流。我喜欢,喜欢这静谧的田园风光,青的山,绿的树,嫩的草 ,红的花。

  我喜欢低的水,也喜欢高的山。走进大山,是一种雄壮,是一种胸怀,是一种博大,皴裂的岩石,粗邝的树木,淡雅的小花,奔跑的野兔,以及山顶盘旋的鹰隼,又是一幅别具风格的画。我喜欢,真的喜欢,蓝的天,白的云,飞的鸟,翔的鹰。

  我喜欢自然的山水风雨,更喜欢来自于生活的领悟和感动。城市的喧嚣,高楼的栉比,街道的*整,人头的攒动,汽车的喇叭鸣,小商小贩的吆喝叫卖声,无一不是生活的味道和精彩。我喜欢,喜欢置身于其中,就像是大海中一滴水,又像是海滩上一粒沙,不起眼,却历遍千年来无垠的传说。

  我喜欢时光的沉淀,人生的感悟,收获的点点滴滴心情和一路走来的风风雨雨;我喜欢透过指尖的温度,岁月的那一分静好,徜徉于风中的流连;我喜欢在生活的海水里冲浪,云帆尽头,涤荡身心,起起落落,风吹云涌;海河纳百川,我喜欢自然的归属,不管是小花小草小景致,还是大风大雨大气候,我喜欢,仿佛青春萌动的情愫,蔓延滋长,不眠不息;我喜欢用文字遣怀,将岁月一点点打磨成光阴枝头靓丽的风景,光彩怡人,沉醉其中,不再清醒。

  我还喜欢人生四季,物化自然,年少轻狂的张扬孟浪,以及人至中年的睿智沉稳,都是生命里必走的曲径,意象与空灵,心情与景色使然,意与景协,眼中山水,即心中之山水,我总是喜欢,喜欢把这俗世皮囊承载入心灵清明的山水田园,珍重走过每一天......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6)

——描写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3篇

描写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1

  我最喜爱的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终于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

  《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后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近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后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

  《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读完这本书,我还惊喜地发现自己阅读文言文的能力提高了,越来越喜欢*的古典文学了。

  《三国演义》不愧为*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它将伴随着我度过金色的童年,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

描写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2

  “书犹药也,善读之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书必须是你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我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欢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教师、厌恶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齐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样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仅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包含着许多趣味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我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我的同学一齐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可是,不管怎样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厌恶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描写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3

  在*古代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西游记》。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唐僧和他的几个徒弟。大徒弟孙悟空,手持称为"定海神针"的如意金箍棒,打遍天下的妖精,连玉皇大帝也怕他三分,好笑的是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师父念紧箍咒;二徒弟猪八戒,手拿钉耙,大耳大鼻大肚皮,虽然好吃懒做又胆小,可当师父有难,他也会硬着头皮去救师父;三徒弟沙僧,他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虽然工夫最差,可挑担子的活都是他做,做事非常踏实,为人较温顺。至于唐僧,他是三个徒弟的师父,很喜欢诵经,一有时间就念个不停。因为他是金禅子转世,所以吃了他的肉可长生不老,被妖精抓去后,都多亏了他的徒弟们,每一次都逢凶化吉。

  唐僧师徒所到之处,所有妖精不是被杀死就是被一些菩萨收服。师徒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了雷音寺,见到了如来佛祖,并取得了真经。在取经的途中,有一个最有名的故事就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多次变*来欺骗唐僧,唐僧是凡人,所以不知道。可孙悟空有"火眼金晴"看见了,便帮师父灭了妖精,可师父认为悟空劣性难驯,赶他回花果山,沙僧每次都为悟空求情……。我从中知道的是:要认清事物的本质,不要被表面所迷惑而酿成大错。

  我真佩服吴承恩先生,因为他是《西游记》的作者,他真厉害,想象极其丰富,让我们大开眼界,不仅让我们了解到唐代的风土人情,还教我们认清妖魔鬼怪,人间善恶。这本书怎么能不让我爱不释手。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7)

——我喜欢的节目优秀作文800字 (菁选3篇)

我喜欢的节目优秀作文800字1

  星期天,我收看了CCTV10频道19:35的《我爱发明之小小智多星》节目,该节目由著名主持人张腾岳主持。

  本期节目主要介绍了第二十四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的尚文坤杰、高逸凡、杨威三位小小发明家,并邀请他们来到了节目现场。

  主持人首先介绍的是16岁的小小发明家杨威。杨威看到许多失去双臂的残疾人操控电脑非常困难,充满爱心他从缝纫机上得到灵感,由此发明了助残电脑脚控点键器,并把它带到了演播现场。尽管在实践测试时大家认为使用起来不太灵活,而且使用有一定局限性,只适合于刚刚残疾的人帮他们找回信心,但是他的爱却是最宝贵的,所以得到了大家的赞赏。他的发明在本次创新大赛中获得了三等奖。

  主持人接着介绍了12岁的高逸凡,她是一位在生活中爱观察、爱思考、爱动手的女孩子。她发现雨天人们上班、逛商店或回家时,雨伞上的水顺着雨伞滴得到处都是,容易引起摔跤,由此发明了简易净伞器。在实测过程中,她的发明在某些家庭看来摆在门口不美观,而且太重,可商场认为实用又经较交便,她的发明得到了人们的鼓励,获得了大赛二等奖。

  最后一位小小发明家是16岁的尚文坤杰。她的发明使专家都感到惊叹!这项发明在比赛中得了一等奖,并且填补了洗衣业的一项空白干洗判别标识。尚文坤杰的家原本就是开干洗店的。为了真假干洗的问题,她的妈妈总要与别人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类问题,她认为只有用科学的手段才能对真假干洗作出正确的判断。于是她用自已发明的小纽扣,在里面加入化学颗粒物质,缝入衣物中,然后从颗粒在溶剂中的变化来判断。如果果颗粒消失刚判定是水洗,假干洗,如果颗粒完好,则是真干洗。在实践测试中,大家用这个发明百分百准确地测出了连专家都难以分辩的真假干洗!尚文坤杰由此也获得了未来科学家的称号!

  这个节目深深地震动了我。原来发明都来源于生活,离我们很近很近。这个节目告诉我,只要我们勤动脑、勤动手,我们也能成为小小发明家。我太喜欢这个节目了,我推荐大家有空多看10频道,它会带给你不少的启发和欣喜的!

我喜欢的节目优秀作文800字2

  “现在是七点半,七点半!”我大叫着跑到客厅,坐在电视机前你不能说我是一个“电视迷”。一般来说,我不看电视,但只有儿童频道的“事实上,你不了解我的心”节目有我的特殊兴趣。虽然这个节目的名字很奇怪,但内容很吸引人。这是一个访谈节目,有15位家长和15个孩子坐在两边。主人每次提出的问题都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父母和孩子可以表达他们的观点。

  最后,会有一个心理专家来分析,让每个人都知道解决方案。当我第一次看这个节目时,我非常喜欢它。在*时,与父母的冲突总是无法*静地解决,最后每个人都不开心。在节目中,我们可以客观地看待问题,也可以听到父母的声音。同时,爸爸妈妈也能理解我们,理解我们心理专家总能准确地说出问题的原因,并能告诉我们正确的方法,这对我很有好处。

  我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妈妈从外面回来,满脸不高兴。吃饭的时候,我不小心掉了筷子,我妈妈一直批评我。从筷子的问题,我谈到了我的坏习惯,从坏习惯,我谈到了我的学业成绩。现在我在想:我刚刚掉了一根筷子,为什么它和学习有关?我充满了疑虑这时,“事实上,你不了解我的心”的音乐响起来了。算了,我们先看电视吧。"今天,我们在讨论:父母能把他们的孩子当作出气筒吗?"哦,真巧!一听到主持人的话,我突然意识到我妈妈今天在向我发泄她的愤怒。我迫不及待地想再听到节目的内容。

  主人首先问孩子们关于他们父母的情况。结果,所有的孩子都说父母经常把他们当作出气筒。当主人问父母时,他们都不好意思地承认了。最后,心理专家做了分析专家称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当父母感到不舒服时,他们看不到任何赏心悦目的东西,所以他们很自然地把愤怒发泄在孩子身上。专家还告诉我们,当父母生气的时候,孩子应该主动表现出他们的善良,这样父母才能感受到你的关心,冷静下来。看完节目后,我决定在我妈妈身上测试一下。我一直为她这样那样做,我没有反驳她的话。

  事实上,效果立竿见影,母亲的情绪也大大改善了。从那以后,我更喜欢“事实上,你不了解我的心”这个节目,因为它不仅解决了我的许多疑问,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而且教学方法非常实用,总是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我喜欢的节目优秀作文800字3

  在2018年春晚中,有一个节目我尤为喜爱,“小品王”—赵本山的小品:《同桌的你》,小品中小沈阳和王小利才出场时活跃的气氛,特别是小沈阳撒娇,说他:“爹,你咋这么完蛋呢?”,他那样又可爱又滑稽。后来小沈阳拗不过就拿着他“爹”的信说出了他的口头禅“O啦”,接着小沈阳敲门时,叫了几次门,说的话都不对,好不容易说对了,“桂琴”出来后看见他,问他是大程子什么人,他又几次没说对,逗得我哈哈大笑,后来他说:“我爹叫我给你封匿名信。”之后“大程子”被发现了,小沈阳拿着相机在那拍“全家福”。

  这时赵本山上场了,小沈阳拿相机给他叫他帮忙拍张全家福,赵本山拿过相机“啪”就丢到地上了,把他们的关系搞清楚后,他们一起进了屋,在赵本山的一再追问下,看到了“桂琴”手里拿着的信。

  读着读着,发现了“大程子”是个“白字先生”他本来要写:情窦初开,可是窦字不会写就在那画了个圈,后来赵本山实在读不下去了,小沈阳自告奋勇的说:“我念!”,但是他念着念着又读到了“此处略去三字”“大程子”还说节能减排,省点墨水,在他们的再三追问下,他说是写“感谢你”,后来又读到“此处略去27个字”这时我们全家捧腹大笑,在读到“此处略去78个字”这封信让我笑得气都喘不过来,之后他们的对话,更让我们家里洋溢着欢快的笑声,后来又引出一张卡的误会,“大程子”说出小沈阳是孤儿后,小沈阳不信,“大程子”从衣服上扯下在他身上缝了18年的.领养证,小沈阳终于相信了,

  而且哭了起来,接下来“大程子”说了一些感人的话,而且他也哭了起来,赵本山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也知道了“大程子”的不容易,赵本山说:“要好好念书报答社会报答你爹!”接着小沈阳给他“爹”“妈”“爸”拜年,这一感人画面,我看着,眼睛里的泪水在打转,赵本山拿“红包”给小沈阳,小沈阳说:“谢谢大爸!”赵本山说:“你谢谢三峡吧!”这句话让我眼晴里的泪水又回去了,之后,这个故事在《同桌的你》这首歌中完美落幕!

  是啊!我们要好好读书报答社会,报答我们的爸妈,这样才对得起爸妈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8)

——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作文800字

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作文800字1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还要数《*合伙人》。

  《*合伙人》讲述的是三位燕京大学的校友,毕业后各奔东西,其中一位继续到美国留学深造,而另外两位则因为英语水*好就开了一家名叫“新希望”的小型英语培训机构。然而,在“新梦想”创立之后,由于没有各类证件,在一所废弃工厂里好不容易创立的“新梦想”最终倒闭了。这时,因为压力太大而回国的校友找到他们,决定三人合伙再创立“新梦想”。最终,三人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将“新梦想”做成一家国际性的英语培训机构。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感慨万千:哪个人没有梦想?而世界上又有几个人能为梦想坚持到底呢?又有几个人能不顾外界干扰,为自己的梦想加倍奋斗呢?我相信,前者是所有人都拥有的,而拥有后两者的人数屈指可数,但是,电影中的三位主人公就是拥有这三者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也有这样的例子,比如香港首富李嘉诚,他就是一个很好的实例。李嘉诚从小就开始了学徒、工人、塑胶厂推销员的生活。1948年,20岁的他就开始通过努力,担任了一家塑料厂的业务经理、总经理。后来,他心里渐渐拥有了一个遥远的梦想,那就是成立一家大型的塑胶厂。果然,在1950年,他创立了长江塑胶厂。接着,他不顾外界干扰,把长江塑胶厂做成一家名叫“长实”的集团,并发展成为有重要国际地位和重大影响的跨国多元化企业集团。最终,成为香港首富。不仅在现代,在古代,拿破仑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虽然拿破仑出生于家道败落的法国科西嘉贵族,在一所贵族学校读书,因为他不仅家世不好,长得也又矮又黑,丑陋无比,所以其他同学都嘲笑、讥讽他,但他还是忍辱负重,读完了中学。毕业后,他的心里萌发出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人人崇拜的将军。尽管他知道实现这梦想的艰难,但他依然去一步一步地参军、一步一步地获得上司的赏识和提拔,逐渐走向成功的巅峰。

  总之,不论是电影里的三位主人公,还是李嘉诚,或者是拿破仑,都是一些能为梦想努力奋斗的人,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做一个坚强,能为梦想坚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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