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佣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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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招商佣金方案】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纯代理佣金版)
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纯代理佣金版)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其下属项目的招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1、代理项目名称:,坐落于:。
2、项目共层,招商(建筑)面积平方米(见附图)
3、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4、有关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委托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二、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招商政策的权利。
四、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乙方负责为该项目选择租赁对象,包括各种专业店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等,同时将不同类型租户在工程条件上的基本要求以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荷载、卸货、停车、动线走道等各细节方面)提供甲方综合考虑;
2、乙方负责与目标客户安排会面并展开磋商,并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
3、乙方负责全程谈判目标商家,并负责培训招商工作人员;
4、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各商业项目制订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5、乙方负责根据市场租金现状,制定招商策略、拟订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条
件,经甲方同意执行后,与目标客户商定合作细则并负责各类租务文件的拟定;
6、乙方在招商过程中,负责协助开展相关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7、协助甲方完成商业规划方案;
8、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和租金;
9、其他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a.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产业之商家租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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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并办理相关票据手续;
B.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c.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2、乙方义务
a.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B.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d.承担该项目乙方人员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E.协助甲方与招商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F.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招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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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
八、费用及其支付办法
1、招商服务费用以招商佣金来结算
2、招商佣金计算公式为【参考】:
首层招商佣金=客户租赁区域前叁年平均月租金X壹个月;
二层招商佣金=客户租赁区域前叁年平均月租金X贰个月;
三层招商佣金=客户租赁区域前叁年平均月租金X叁个月;
3、招商佣金按乙方配合客户与甲方签定正式合同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法院解决。
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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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日期:
篇二: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佣金方案
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详尽细则
XX商业地产
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试行版)
集团市场经营管理中心
2010年12月
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中介佣金...........................................................................3第一节
代理行中介佣金
.............................................................3第二节
个人中介佣金................................................................5第三章
招商代表私佣....................................................................6第四章
营销人员公佣....................................................................第五章
各类佣金的其他规定
........................................................15第六章
附则................................................................................16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商业地产激励机制,有效提高员工积极性,达到促进商业项目招商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招商佣金总体要求:
(一)
全集团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包括中介佣金、招商代表私佣金、营销人员公佣金等三大类,招商佣金整体平均水平控制在1.5倍首月租金之内。商业项目公司在招商时,招商佣金按首月租金的1.5倍返算分摊入前三年的月租金中。
(二)
集团总部统一制定全集团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确定中介佣金、招商代表私佣、营销人员公佣的计提标准等,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报批后执行。
(三)
各地区应严格按集团商业地产招商佣金执行,不再另行设立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变更佣金实施范围、招商代表私佣与营销人员公佣计提标准、发放比例等。
(四)
为快速适应市场因素变化,年度内集团总部可按需对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各公司各级营销人员2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的公佣与招商代表私佣计提、发放比例等作调整,由集团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修订,经集团市场经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会审后报总裁最终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自集团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实施的招商佣金相关随即终止。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
中介佣金
第一节
代理行中介佣金
第五条
佣金受益对象:
凡成功介绍个人、单位、团体(以下简称为“他人”)承租XX集团属下商业地产项目写字楼及商铺(以下简称为“物业”)的专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为“介绍人”)。
第六条
佣金计提标准
(一)
佣金构成
代理行中介佣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叫“基本佣金”,另一部分叫“激励佣金”。
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二)
名词解释
基本佣金:是指介绍他人成功承租物业后所获得的基本报酬。
激励佣金:是指介绍他人成功承租的物业面积大、商家实力雄厚、知名度高等而获得的额外奖励;目的是在于鼓励介绍人引入大租户、优质商家,进一步提高本大厦的美誉度,使本大厦的出租前景更广阔,物业价值更高。
(三)
佣金标准
基本佣金的计提标准为:从公开招商之日起,经代理行成功出租物业的,其佣金最高按首月租金的1至1.2倍计提。
激励佣金的计提标准为:经代理行成功出租该物业后的首月租金的1%~50%[即:首月租金全额×(0%~50%)]。
(四)
甄别原则
由于激励佣金是浮动的,其浮动幅度为首月租金的(0%~50%),视商家承租面积的大小、公司规模、实力、知名度高低而定。具体如下:
单一商家,其承租面积(一次性或单一合约标的)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物业,面积越大,介绍人所获得的激励佣金就越多。
商家的实力越雄厚(如:注册资金超过人民币1亿元等),介绍人所获得的激励佣金就越多。
商家的知名度越高(如: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百强企业等),介绍人所获得的激励佣金就越多。
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具备以上任一条件的招商期前五位承租客户,介绍人均可获得相应比例的激励佣金,具体比例由地区公司根据商家的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首月租金的50%。
(五)
计算方法
[代理行中介佣金]=[首月租金]×(1~1.2)
+[首月租金全额]×a%注:a%为(0~50%),无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0”;有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1%~50%)”。
第二节
个人中介佣金
第七条
佣金受益对象:
凡成功介绍个人、单位、团体(以下简称为“他人”)承租XX集团属下商业地产项目写字楼及商铺(以下简称为“物业”)的社会人士、公司员工(不含该项目一线招商代表)(以下简称为“介绍人”)。
第八条
佣金计提标准
(一)
佣金构成
与代理行的中介佣金类似,个人中介佣金由基本佣金和激励佣金组成。
(二)
佣金标准
基本佣金的计提标准为:从公开招商之日起,经个人转介而成功出租物业的,其基本佣金最高按首月租金的0.3倍计提。
激励佣金的计提标准为:经个人转介而成功出租该物业后,激励佣金
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按首月租金全额×(0%~50%)×0.3。
(三)
甄别原则
个人中介激励佣金的甄别原则与代理行相应佣金相同。
(四)
计算方法
[个人中介佣金]=[首月租金]×0.3+[首月租金全额]×a%注:a%为(0~50%)×0.3,无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0”;有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1%~50%)×0.3”。
第三章
招商代表私佣
第九条
佣金受益对象:
独自开拓客源,接洽不属于代理行或其他个人介绍的客户,全程跟进并促成成交的该XX项目公司一线招商代表。
第十条
名词解释
招商代表私佣:属于促成该单交易招商代表独享的交易佣金。
第十一条
佣金计提标准
(一)
佣金构成
与代理行中介佣金类似,招商代表私佣由基本佣金和激励佣金组成。
(二)
佣金标准
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基本佣金的计提标准为:从公开招商之日起,经招商代表成功出租物业的,其基本佣金最高按首月租金的0.3倍计提。
激励佣金的计提标准为:经招商代表成功出租该物业后,激励佣金按首月租金全额×(0%~50%)×0.3。
(三)
甄别原则
招商代表激励佣金的甄别原则与代理行相应佣金相同。
(四)
计算方法
[个人中介佣金]=[首月租金]×0.3+[首月租金全额]×a%注:a%为(0~50%)×0.3,无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0”;有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1%~50%)×0.3”。
第十二条
若招商代表在佣金发放前离职或因为工作调动未能继续完成后续招商工作的,其计提原则如下:
1、客户认租未签约的,原招商代表业绩及佣金计提按70%计算,后续交接工作的招商代表业绩及佣金计提按30%计算;
2、客户已签约的,原招商代表业绩全计算,并计提80%佣金,后续交接工作的招商代表计提20%佣金。
第十三条
招商代表间若发生撞单,招商业绩、佣金发放原则上以项目公司处理意见为主,但撞单凭证需上报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由地区商业地产分中心签字确认后计提。原则上,对撞单业
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绩的佣金计提原则如下:1、首次看房由A接待且登记,如客户再访时,A不在(仅为轮休或带客户去公司签约的情况下),且A事先没有委托他人接待的前提下,招商经理安排B接待,如果当日B成交,则佣金A、B各得50%,业绩归A。否则,业绩及佣金全归B。
2、如客户C为一批人同往,原则上以第一次登记为准。最初登记为A,B接待过客户C的伙伴时,最终成交为A,则佣金A得100%,业绩归A;最终成交为B,则佣金A、B各得50%,业绩归A。
3、客户对原招商代表不满意,要求更换新招商代表的,须及时报招商经理与客户确认签字后,该单佣金、业绩全部归新招商代表。
第十四条
招商代表私佣发放方式
1、发放时间:上月计提,次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2、发放比例:每月先发80%,另20%集中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第十五条
离职或内部调动,招商代表在当年12月31日前离职(包括自动离职和末位淘汰离职),取消招商代表当年符合发放条件的20%年终留存,该笔费用由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统筹安排,作为招商代表培训基金及新招商代表后期客服工作基金。
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第四章
营销人员公佣
第十六条
佣金受益对象:
参与项目策划推广、招商管理、运营管理的集团与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人员、商业项目公司营销管线管理人员;参与商业地产工作的集团、地区市场经营中心主要人员;经代理行或个人介绍而成功出租物业后,进行租后跟踪服务的招商代表。
第十七条
名词解释
营销人员公佣:为上述受益对象所共享的佣金。
第十八条
佣金标准
营销人员公佣税前总额标准为0.2倍首月租金。
第十九条
营销人员公佣发放方式
1、发放时间:上月计提,次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2、发放比例:每月先发80%,另20%集中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第二十条
营销人员公佣的分配
营销人员公佣分为招商代表公佣和营销管理人员公佣两类
1、招商代表公佣
经代理行或个人介绍而成功出租物业后,对于跟踪此单交易租后服务的招商代表可提成0.05至0.08倍首月租金(不参与该单交易租后服务的招商代表,不提成公佣),由地区公司考察招商代表跟进程度和商家重
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要程度,酌情确定该招商代表公佣标准;由我司招商代表独自开拓客源并成功出租的物业,该招商代表已计提私佣,不再参与公佣分配。
2、营销管理人员公佣
扣除上述招商代表公佣后,营销管理人员公佣按权重分配,级别不同,权重不同。营销管理人员的岗位权重如下:
所在单位
岗位名称
营销管理人员公佣备
注
分配权重
商业管理副总
2.51、原则上集团人员参照商业项目公司招商经理
2.5地区人员权重比例执行;
营销管线
商业策划经理
2.52、储备人才或者试用期员工可参照最低岗位的商业策划助理
150%执行。
总监/副总监/总监43、属项目招商部编制,助理
但不直接参与招商的人地区商业地产经理
3员,权重按0.8-1.0计算。
管理分中心及重要岗位
1.84、储备大学生权重按地地区市场经营区普通岗位的0.6-0.8计中心主要人员
算。
普通岗位
15、重要岗位主要指对利润事项有重大贡献的岗
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位,如价格管理、费用管理等。
地区营销管线负责人可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对商业地产营销管理人员佣金分配权重作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该岗位权重的±20%。
尚未开盘项目的商业地产营销管理人员,其岗位权重按上述标准权重的60-80%折算(由地区营销管线负责人确定)。特别说明:尚未开盘是指距开盘时间超过2个月(或以上)的,叫尚未开盘。倘若一个人跟进多个项目的,衡量指标为各项目招商任务之和。
第二十一条
营销人员公佣的考核办法
1、凡参与商业地产营销人员公佣分配的人员,必须纳入绩效营销人员公佣考核体系。
2、项目营销人员的考核
(1)
项目营销人员的考核由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对应业务管线人员负责,考核表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招商管理人员的考核,另一类是对商业策划、运营管理、技术服务等人员的考核,(详见附表一之一、之二:《个人日常工作表现评分表》),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分内容及权重作出合理调整。
(2)
针对尚未开盘项目其他人员的考核(仅指参与营销人员公佣分配的人员),由各地区根据岗位情况自行制定考核内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11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3、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人员的考核
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人员的考核按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详见附表一之三:《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4、考核表必须按要求签字确认,务必于次月5日前提交到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指定人员处。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成绩的应用
1、由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每月营销人员公佣分配方案,并统筹、协调、收集、汇总、审核个人月度绩效考核成绩。
2、每月3日前,各项目将招商代表当月招商佣金按附表二之一:《本月招商清单》、附表二之二:《本月招商变更清单》、附表二之三:《本月招商代表佣金汇总表》填写并上报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根据上月本地区实际招商业绩、营销人员公佣计提比例、招商代表私佣,计算出本地区当月可计提的营销人员公佣总额,然后根据营销人员的分配权重计算出每位受益人员的当月应发佣金金额(按附表三:《本月营销人员公佣计提表》填写),经地区营销管线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集团审定。
3、集团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审定各地区佣金分配比例及金额,经集团营销管线负责人签字后下发各地区执行。
4、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收到集团审定的佣金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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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分配方法计发佣金。
第一步:根据集团审定的当月招商合约金额、分配比例、商业地产营销人员公佣总额、受益人员姓名、级别权重,级别佣金复制到附表四:《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
第二步:将个人月度绩效考核成绩填写在《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相应栏。
第三步: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成绩计算出被扣罚金额:
(1)
先计算出本地区当月人均得分:
[《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中全体人员得分之和]/[《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中全体人员总数]。
(2)
以人均得分作为衡量标准,等于平均分的,不奖不罚;低于平均分的,予以扣罚;高于平均分的,予以奖励。
(3)
扣罚金额计算:以平均分作为100分,其他绩效成绩换算成百分制,低于100分的[个人扣罚金额]=[级别营销人员公佣]-[个人得分(按百分制)]×[级别营销人员公佣]/100,[扣罚营销人员公佣总额]=∑[个人扣罚金额之和]。
第四步:根据绩效考核成绩计算出个人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计算:绩效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针对所有高于100分的人员,将其得分相加,计算出总得分,再用[罚扣总金额]×[个人得分]/[总
13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得分],便计算出每个人应得的奖励金额。
第五步:根据奖罚金额计算出每个人本月实际所得营销人员公佣金额。
第六步:根据规定计算出个人本月实际应发营销人员公佣金额及预留年底发放金额,[个人本月实际应发营销人员公佣金额]=[个人本月实际所得营销人员公佣金额]×80%,[个人本月预留年底发放营销人员公佣金额]=[个人本月实际所得营销人员公佣金额]-[个人本月实际应发营销人员公佣金额]。
第七步:完成《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填写并审核无误后报送地区营销管线负责人审批签字,然后报送地区人力资源中心纳入月度工资体系一并发放。
特别说明:为简化运算过程、方便各地区计算,特别设置了《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一表式运算模式(详见附表五),请各地区参照应用。
第二十三条
营销人员公佣分配的其他规定
1、预留年底发放的营销人员公佣于次年1月份发放,如若尚未发放前离职,视作放弃处理,不予发放。
2、集团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人员、集团市场经营管理中心主要管理人员,公佣计提标准按原制度参照地区人均水平执行,具体考核和分配权数参考地区做法。
14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第五章
各类佣金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
佣金计提条件
与客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公司规定交齐押金和首月租金(到达公司指定账户)即可计提招商佣金。
第二十五条
佣金计提规定
1、佣金按月计提,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由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指定人员负责统计上月符合“佣金计提条件”的全月实际租赁业绩,按自然月统计。
2、按前述“佣金计提标准”计算出各方应发佣金总额。属代理方、社会人士(或公司员工)转介的,经双方确认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招商代表私佣金和营销人员公佣,由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根据计提原则,确定分配方案,然后分配到个人名下,经地区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与上月工资一并发放。
3、代理方领取招商佣金时,须提供国内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按纳税原则扣除相关税款;其他介绍人或公司员工的佣金均为税前金额,发放时须扣除相应的税款。
4、同一宗交易中,代理行与社会人士、公司员工的中介佣金,以及招商代表私佣金不能同时并享。
5、如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且没收已交款项的,佣金按上述标准计提。未没收已交款项的,不计提
15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佣金,已计提的,应予退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严格杜绝招商代表私下分配招商业绩的现象,一经查出,招商代表直接开除,经济责任追究至项目公司商业管理副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招商代表出现严重抢单及弄虚作假现象,经查情况如实,所得佣金全部扣发。
第二十八条
若本实施细则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适从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修订、执行、解释部门为集团市场经营管理中心。
第三十条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格格式:
附表一之一《个人日常工作表现评分》(适用项目商业策划人员)
附表一之二《个人日常工作表现评分》(适用项目招商经理)
附表一之三《个人日常工作表现评分》(适用项目运营管理人员)
附表一之四《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16XX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版)
附表二之一《本月招商清单》
附表二之二《本月招商变更清单》
附表二之三《本月招商代表佣金汇总》
附表三《本月商业地产营销人员公佣计提表》
附表四《商业地产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
附表五《商业地产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一表式运算)17
篇三: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佣金方案
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佣金方案
物业招商中心人员业绩提成佣金方案
为建立招商中心团队的激励机制,提高招商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业绩,发挥团队合作精神,根据同行业规律并结合公司和项目实际情况,先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一、佣金方案管理说明
一)物业招商中心人员编制及分工
目前编制共9人,见附表。项目涉及分公司的,各岗位人员工作由部门负责,不因此调整计佣比例。
二)员工的工资组成
员工的工资组成=公司既定的薪酬标准+业绩提成奖励
公司既定薪酬标准是指:公司入职后,按岗位薪资水平的*成计算;以上为税前收入,个人自行承担相关个人税金缴纳责任。
三)业绩管理
业绩计算条件指按照租赁管理规划与招商业绩进度,租赁双方签定《租赁合同》,承租方已缴纳所承租物业的应缴的各种费用;
1.佣金提成奖励计算基数为公司招商项目之招商业绩的租金部份,不包括该招商
项目商铺计交的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
2.提成范围包括:
(1)公司自有未出租的资产;
(2)业主委托招商资产;
(3)商铺补位招商;
(4)商家租赁期满正常终止合同,重新招商租赁;
(5)对出现个别主力店或重要品牌客户的租赁条件为合作扣点的,按开业后上半年月租金的平均数的标准计提;
3.不包括:
(1)项目的广告位租赁及两个月以下(含两个月)的临时场地出租;
(2)由于项目的业态调整、物业装饰、铺位改造、相邻新增项目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商业租铺调整;
(3)招商营运没有有效开展租金的询价定位规划,未达到区位租价许可范围或
定价标准的合同。
(4)场内原有商户合同期届满续约、同一商户(或品牌)合同期内调整或变更租赁位置需要重新签定合同的;
4.扣除业绩项目;
由于招商部门项目开发的准备工作不足,对主力商家的经营模式、档次缺乏定位;没能针对性解决不同主力商家的需求;导致影响到后期招商,出现新开发项目二次定位性质的招商;
四)本方案适用于商业运作进度可另行调整方案。
二、招商佣金计提标准
商业项目开发先后顺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主力店和次主力店的招商阶段;二是全面驻场招商阶段。
一)、新商业项目引入招商佣金提成比例
由于新项目的招商运作特殊性,项目的成功取决于合理的业态规划与商业布局,开发前期招商开发招商部门必须制定招商方案和初步的运营管理方案及租金订价方案,以保证项目开发阶段性工作的有序推进。
根据行业标准,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计佣金提成方案如下:
(一)主力店和次主力店招商佣金提成
奖励金额为公司与主力商家签订合同时约定的首月合同租金总额的%,各职位人员分配如下:
新项目铺位招商奖励的基数以每个招商专员所负责的招商范围每月招商业绩为对象进行计提,提成比例为月招商业绩(合同首月租金总额)的%,具体分配如下:
例计算的90℅计提;达成业绩6成及以上的,按标准比例计算的80℅计提;达成业绩为6成以下的,不计佣金提成;如经后阶段努力达成前阶段目标的,视同前阶段目标达成,可
补发扣除部分佣金。
2.开业后商业项目招商佣金提成时间以会计结算月末为结算时点,以其当月招商业绩为
基数进行计算。
3.佣金提成业绩由招商部门提供,经与财务部双方确认,财务部按佣金计算方案结算佣金,以岗位分配比例进行分配,按时结算。
二)、人员分配
1.以项目提成岗位分配表进行分配,如有缺分配表对应岗位人员的或同一岗位有多人运作的,由招商部自行调整空余岗位、或一岗多人的分配办法。
2.若部门员工离职或调离招商的员工,新招聘的员工承担其岗位工作,提成佣金转为新招
聘的员工;若未招聘新员工,则该岗位未提成的部分视同空余岗位分配处理;
3.当招商总监直接参与招商,其的提成奖金与招商专员相同,不进行重叠计算,即为合同
首月租金总额的20%,其他策划人员仍按上述标准计提。
4.其他:指介绍客户且最后成功签约的公司其他员工,其提成奖励在负责该项业务的招商
专员应得业绩奖励里提取,分配比例为:招商专员占60%,介绍者占40%,发放办法、时
间和招商专员等同。
三)、招商中心人员业绩佣金的发放
1.当期或当月的招商业绩提成佣金的70%,在次月连同工资一并发放;
2.剩余20%的招商业绩提成佣金在该承租方开业后次月连同工资一并发放。
3.剩余的10℅的招商业绩提成佣金做为部门总佣金,在当年度末的次月自行决定分配办法,报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发放。
篇四: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佣金方案
88地产公司招商提成方案
一、编制说明
1、招商项目为公司所开发的自有项目**东郡、花语**、香榭兰庭(包括负1F至4F商业和沿街社区商业门面);2、招商业绩是指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1租方缴纳所承租物业的应缴费用;
3、“月租金"指甲方与入驻商家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内(包含免租期或优惠期)的平均月租金;4、本方案针对对象为营销中心招商部;二、招商佣金提成比例
按照目前行业内招商佣金提成比例为招商项目的月租金的2倍;另外如商家品牌签约面积超过500㎡或者品牌属于全国性连锁品牌,则招商佣金提成比例为招商项目的月租金的4倍.品牌等级界定由公司分管领导及招商部负责人根据招商项目定位最终裁定。
三、佣金结算日期
当月佣金核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每月2日之前需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随工资一同发放。
四、佣金发放标准
1、招商部佣金分配基本原则:总经理基金占比10%;公司分管领导20%;招商部负责人20%;招商部
50%;
2、全招商佣金分配原则:如公司内部其他部门员工提供品牌商家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家品牌联系方式、选址意向、加盟或者投资品牌的投资人信息、配合及协助招商等,在招商部跟踪商家并完成《租赁合同》签订后,提供以上信息员工将按照提成方案中第二条
“招商佣金提成比例”提取招商佣金,目的在于鼓励各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工作,增强团队精神。
3、特约招商佣金分配原则:特约招商主体可以以公司或个人形式合作,但均采用一般招商代理的无月费模式,招商佣金提成比例统一为招商项目的月租金的2倍,剩余月租金按照第四条第一款“招商部佣金分配基本原则”进行分配;
4、新入职招商专员在入职第一个月不享受招商部配合执行人佣金及奖金的发放,如为招商落地主要执行人除外;
5、如招商人员离职则当月成交的招商业绩发放标准为主要招商执行人佣金的70%,剩余部分合理分配给后续工作交接人或作为招商部门基金;6、所有参与招商的人员当月产生的业绩将于次月发放佣金比例的70%,待商家进场装修后当月领取佣金比例的30%。
7、招商佣金的分配比例按照主要执行人占招商部划分到的佣金总额的70%;招商部负责人占招商部划分到的佣金总额的30%。
8、如招商落地商家为招商部多人对接,则分配标准按照招商部总佣金数额平均划分,具体分成比例
有招商部负责人协调并裁定.以上招商提成方案从2015年6月16日起开始执行。
88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篇五: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佣金方案
XXX项目招商佣金奖励方案
一、方案制定目的1、促进XXX项目招商团队建设,为整体招商运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2、在集团范围内推行全员招商,最大化整合招商资源,提高招商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招商任务完成。
二、方案制定原则
招商业绩奖励以佣金为主要形式,分为公佣和私佣。
方案的制定以公司及项目利益为基础,招商目标达成为前提,既体现团队合作,同时又能最大效应地提高一线招商人员的自主招商积极性。
三、考核奖励对象
1、参与奖励对象
以XXX招商项目组为招商业绩考核奖励对象。
包括:总经办、招商部、参与招商的其他人员、策划推广配合人员。
2、招商职能分工
(1)总经办
全面负责XXX项目商业部分整体招商计划制定、商业定位策划及
业态规划、招商组织推进及统筹管理、招商文本的制定审核、开业组织实施、重点主力客户跟进洽谈。
(2)招商部
主要负责商业规划、招商执行和客户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商业定位规划、招商图纸调整、招商品牌落位、租赁方案及租赁合同起草;商业资源引进与招商拜访、洽谈;招商流程组织;客户档案及合同的统一归口管理;商户装修及开业筹备组织等。
(3)其他配合
其他各子公司及部门的商业资源推荐及引进;招商推介资料的设计、印制等相关策划推广支持。
四、业绩奖励标准
1、招商成功标准
商户签订正式合同并生效(不论是租赁还是合作合同)均视为招商成功。
2、业绩计算公式
租赁形式业绩计算公式:商铺月租金金额(平方米租价*商铺面积),以首缴租金为准;
合作扣点计业绩计算公式:以保证金实际收取数额为准。
3、佣金计提时间
(1)租赁形式合同:商户支付首付租金及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佣金计提时间。
(2)合作形式合同:商户支付保证金到账时间则为佣金计提时间。
4、佣金计提标准
(1)租赁形式合同:正式合同生效之日,租金及保证金到账后一个月内,提取1.5个月租金作为招商佣金总额,奖励给招商项目组;
(2)合作形式合同:正式合同生效之日,保证金到账后一个月内按以下标准提取相应招商佣金总额,奖励给招商项目组。
A、承租面积在500-1000(含)平方米的,佣金为8000元;
B、承租面积在1000-2500(含)平方米的,佣金为1000元;
C、承租面积在2500-5000(含)平方米的,佣金为12000元;
D、承租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佣金为20000元。
五、佣金分配比例
1、招商管理公佣
按项目组整体可结算招商佣金总额的35%计提招商管理佣金,其中总经办15%、招商部10%、团队奖励10%。
2、招商人员私佣
按个人招商业绩对应招商佣金总额的65%计提个人佣金奖励。
3、招商资源推荐奖励
积极鼓励集团各子公司全员参与招商工作,协助引进优质资源,成功推荐人按所签约业绩参与项目招商佣金分配。
如推荐人全程独立跟进、谈判并成功签约,则推荐人参照上一条所规定“招商人员私佣”标准全额提取对应个人招商佣金奖励;
如推荐人仅推荐优质商业资源(提供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协
助约见)给招商部,但未持续跟进,最终由招商部派专人跟进谈判、成功签约,推荐人按招商人员对应私佣标准的30%提取佣金奖励,跟进并谈判成功的招商人员按招商人员对应私佣的70%提取佣金奖励。
六、佣金结算发放
1、佣金结算方式
招商人员当月成交的业绩,当月月底由招商部统计、制定《招商业绩统计及佣金奖励结算表》,再经财务核实,交总经办审核,报集团公司复核批准后,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2、佣金发放时间
(1)租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下月发放佣金总额的80%;
(2)租户正式开业后一个月内发放20%剩余部分佣金。
3、佣金发放说明
(1)招商佣金均为税后计算,税费由公司负责。
(2)员工若中途正常离开公司,经批准并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应结而未结的佣金。
(3)员工若因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使公司声誉或利益受到损害的,予以除名的,以及中途不辞而别或未获批准辞职而离职的,未领取的提成不再发放。
(4)员工若因公司行为而被辞退的,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应结而未结的提成。
(5)由集团牵头、团队多人共同参与的主力店招商谈判,仍按本方案规定标准提取管理公佣,由此产生的私佣则以公共奖金形式发
放合理分配给参与人员。
七、方案执行时间
经公司领导审核确定后,自
年
月
日开始全面执行。
篇六: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佣金方案
商业地产招商提成制度
一、招商提成组成
1、薪酬:底薪+佣金;
2、招商业绩是指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缴纳所承租物业的应缴费用;3、佣金均为税后计算,税费由公司负责;
4、佣金分为公佣和私佣.二、底薪(转正后的底薪,并包含所有补贴)
商业公司总经理、商管部经理、策划主管、招商主管、招商文员、运营专员、招商专员的底薪:按公司现有的编制和行政级别的薪酬体系规定的标准执行;(聘请项目所在当地人,可根据当地的收入水平适当调整);
三、佣金提成比例
商业公司总经理:公佣—-—负责的招商项目和内容,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20%计提;商管部经理:公佣——-按照所负责的招商项目和内容,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8%计提;策划主管:公佣——-项目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2%计提;招商文员:按公司文职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不享受招商业务提成奖励方案.四、招商人员的佣金提成规定
招商工作按先后顺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主力店和次主力店的招商阶段;二是全面驻场招商阶段。根据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目前的三门峡项目实际情况,佣金提成方案如下:
1、全面驻场招商阶段佣金提成标准
招商主管/招商专员:将按照项目的总量和难易程度来分解招商任务和制定标准考核基数。
1)招商主管:
公佣-——项目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3%;
私佣—-—按当月个人招商业绩总额计算,基数为每月xxxx元;
A、当月成交金额xxxx元以下,提成比例为10%;
B、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元,提成比例为15%;C、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元以上,提成比例为20%;2)招商专员:
公佣---项目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2%÷招商专员人数;私佣——-与招商主任的私佣提成比例相同;
2、主力店和次主力店招商阶段佣金提成标准:
主力店和次主力店的佣金提成标准:
1)主力店的合同成交(签定合同,盖章,交纳定金后,实际意义上的招商工作已经完成),但因还没正式开业,合同条款的落实工作需后续跟进,故收到定
金后的当月可以实施佣金提成,但只提取应提取的佣金总额的80%,另外20%则到商家实施开业后一个月内发放;
2)佣金的公佣部分的计提标准按以上“全面驻场招商阶段佣金提成标准”中规定的个人应享受的相应比例计提;
3)佣金的私佣部分(即合同第一谈判人、招商主管、商管部经理的私佣)的计提标准按如下方式:
私佣——-按当月个人招商业绩总额计算,基数为每月xxxxx元
A、当月成交金额xxxxx元以下,提成比例为10%;
B、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x元,提成比例为15%;C、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x元,提成比例为20%;
(备注:因主力店和次主力店招商的特点,所以与全面驻场招商阶段的月任务考核基数不同,平均到每月的任务基数应该要偏小许多。Xxxxx元为参考基数,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拟定。)
五、佣金发放时间
招商人员当月成交的业绩,当月月底由招商主管统计,经项目商管部经理审核,再经财务核实,报商业公司总经理复核批准后,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六、补充说明
1、所有招商人员公佣的计算,如有新的员工加入,当月入职工作不到30天或当月离职的,该员工所属的公佣则不予计算.2、部门如有招商人员离职,其产生的佣金(公佣、私佣)则以公佣形式发放给招商部进行合理分配。
附件一:佣金计算比例说明
1、提取佣金总标的说明:按照目前行业内签约商户缴纳租金管理办法,一般商户租金缴纳为一次性3个月租金。依照目前招商佣金提取比例一般为招商项目的1。5-2个月租金,因此总的标的提取为签约成交租金的50%。
2、商业公司总经理/商管部经理/策划主管:
三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决定,统筹兼顾推广项目的招商进度,因此佣金提取只在总的签约成交租金中提取,考虑工作职责以及贡献程度,总经理提取20%,商管部经理8%,策划主管2%。
3、招商主管/招商专员:
在总签约租金中分别拿出3%和2%,作为奖励分别发放给主管和专员,另外的15%作为考核系数激励招商人员。
附件二:散铺出租的业绩基数计算办法说明
部门每月需完成的面积=总建筑面积的70%÷招商期月数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每月需完成成交面积㎡÷招商人员人数(主管+专员)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租金均价xx元/㎡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即每月xxxxx元的散铺业绩考核基数
附件三:主力店的业绩基数计算办法说明
部门每月需完成的面积=主力店总建筑面积的70%÷招商期月数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每月需完成成交面积㎡÷招商人员人数(主管+专员)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主力店租金均价xx元/㎡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即每月xxxxx元的主力店业绩考核基数
篇七: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佣金方案
XX商业项目招商激励制度
为规范公司招商激励机制,提升招商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项目招商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激励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XXX项目所辖的招商区域及招商人员。
二、激励原则及标准:
(一)
所有招商必须符合项目整体业态规划及公司招商租赁政策,主力店招商对应的激励政策,另行按一事一议单独报审。
(二)
所有招商成功的界定,为必须完成正式合同签订并按合同收取相应的合同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等费用(主力店特殊合同约定除外,装修费、保证金等费用不纳入提成分配)。
(三)
激励政策分为提成奖励和特殊奖励两种方式,提成奖励原则上按所招商户三个月首期租金作为总提成额度标准,联营(保底+提成或纯扣点)商户按照邻近商铺均价租金价格提成;特殊奖励主要考虑大面积的主力店、次主力店、核心品牌和招商难度大的品牌招商。
三、提成奖励及发放方式:
(一)
总提成额度标准:商户首年标准月租金*2。(不计免租期及其他租赁优惠)。
(二)
分配比例:
1、分配方案1:
1)XXX各期项目底层商铺:
常务副总经理1人;
商管总监1人;
招商组:招商策划经理1人、招商专员2人(按招商个体分配比例计提);
运营组:运营专员2人(按分配比例小组计提);
分配
人员
分配
比例
招商专员/招商经理
50%招商
经理
10%运营组
商管
总监
12%常务
副总
15%公共
基金
5%8%12)购物中心商业:
常务副总1人、商管总监1人、商务专员1人(按分配比例计提);
招商经理1人、招商主管2人、招商专员4人(按招商个体分配比例计提);
运营部:运营主管1人,运营专员4人(包括客服及信息)(按分配比例部门计提);
企划推广组:(按分配比例部门计提)。
备注:具体人员配置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分配
人员
分配
比例
四、招商提成发放标准:
(一)
招商提成发放时间及比例:完成商家合同签订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于次月计发总提成的70%,商家进场装修次月计发总提成的20%,商家正式开业后的次月计发总提成10%。
说明:在执行当月及当季度出现非当事人或商家原因导致退租、退铺情况,该退租、退铺部分应计入完成招商任务率,但不计算招商提成,已发放的在下次发放提成时扣减。
(二)
主动离职的招商人员,不予补发上月招商提成,该金额充入公共基金。
(三)
策划组、营运组的部门计提应于发放提成当月由各自部门负责人将分配比例报商管总监审批后执行。
五、提成发放审批流程:
(一)提报部门:商业管理部招商组及其他涉及分配总提成小组
(二)流程名称:招商成交提成审批发放流程
招商人员提报提成方案
财务部复核发放
总经理审批
常务副总审核
招商负责人确认
商管总监审核
财务部审核
招商专员/主管/经理
招商
经理
商管常务商务策划营运总监
副总
专员
组
组
10%12%1%8%8%公共基金
5%50%6%(三)招商提成发放金额签批权限:(参照公司审批流程及权限执行)。
六、招商专项奖励政策
专项奖励政策按一事一议,参考如下(具体以签批意见为准):
招商签约商家的品牌形象、级次奖励措施及标准:
1.
签约商家为国际品牌或国内一线品牌在佣金的基础上额外奖励10000元;
2.
签约商家为国内知名品牌(省级及以上同行排名前十)在佣金的基础上额外奖励5000元;
3.
签约商家为省内知名品牌(县/市级及以上同行排名前十)在佣金的基础上额外奖励2000元;
4.
招商人员主动申请并说明理由,由公司相关管理层评定。
七、惩处规定及其他约定:
(一)
各级被考核人员需认真填写考核表,实事求是;
(二)
各级负责人对下属的评分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袒护;
(三)
综合部负责监督考核办法的执行;
(四)
具体考核参照公司《XX房地产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并结合月度业绩末位可淘汰的原则。考核结果将作为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的依据;
(五)
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形象的言行,按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给予辞退,不予补发辞退前一个月的招商签约提成和已招商部分的招商开业提成。如:
1、擅自承诺商家无法达成的商务条件;
2、向客户虚构商业业态规划;
3、透露项目招商机密
(如商务条件底线);
4、收取商家任何名目的回扣或服务费;
5、私下帮助业主或商家出租或转租店面。
6、其他有损公司利益及形象的。
本规定从20XX年XX月1日开始执行,暂定有效期一年。本制度由XX地产商业管理部制定,报公司审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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