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对人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人大工作的建议
建议,是个人或团体,对某件事情未来要如何的操作,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下面为大家带来了对人大工作的建议,欢迎大家参考!
在诸多的国家大事中,每年从中央到地方召开的“两会”尤为引人注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大会,集思广益,共商大计,为广大人民群众所高度关注。大多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肩负政治使命与社会责任,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获取的社会实情,就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提出了不少切中时弊,颇有见地的议案和提案,这些议案、提案的办理及实施,对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一些地方的“两会”在运行过程中也不少问题,有待引起重视。少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能力强差人意,提案、建议、议案质量不高。他们或是对某些具体情况熟悉不够,了解不透,或是对一些专业的知识了解不多,有的提案、议案主题和观点不明确,不知所云;有的在陈述中及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中出现不少“外行话”;有的所提出的问题或事项已经引起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并正在全力办理过程中;也有的提出的问题或事项鉴于目前的条件、水平及其它原因,有关职能部门暂时不可能办到,并已向有关方面作了说明和解释。因此,针对上述议案、提案和建议,承办部门和职能单位非常为难和困惑,但出于对代表、委员的尊重,在有关议案、提案的答复中除对代表、委员表示感谢外,还需颇废笔墨的作许多说明和解释,而有的代表、委员却不甚理解,对答复的回复往往不甚满意。与此同时,每年“两会”还反映出少数代表委员的责任和义务缺位,没有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有关报纸所刊登的照片上经常会看到两会会场中的“空席位”现象,这一“空席位”现象不仅仅只出现在会议上,在分组讨论、参观考察中也时常有这一现象,更有极少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报到之后就失去踪迹,甚至出现一些代表、委员请人代为签名报到,整个会议期间都看不到人。这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瞩目的“两会”在一些代表、委员眼中没有位置,肩上没有压力,心中没有份量。虽然人
大、政协机关对代表、委员的履职情况也有过规定,作过相关纪录、统计,但实践上基本上不产生什么约束力,鲜有代表委员因此而被免除的事例。
为了维护中国的基本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减少乃至消除两会上的不和谐现象,建议:
1、人大、政协要不断提升代表委员的自身素质,提高参政能力。人大政协专门机关要尽可能多的组织代表、委员作一些沉下去,动员他们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调查研究,而不是“走马观花”式的搞些面上的参观。要引导代表、委员认识到花上一定功夫和气力的调查研究是履职的基础性工作。要多举办一些讲座、报告会及座谈会,邀请相关专家、行家介绍相关方面的情况,讲解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引导代表、委员与专家之间互动,多提出一些问题请专家释疑解惑。应该说,人大、政协要注重提高这类讲座、报告会的实际效果,增加学者与听者之间的交流互动行为。在组织代表、委员进行相关考察活动中,应要求代表、委员们勤看、多问、动手记(记录),及时汇报体会和收获文章。
2、选举人大代表,安排政协委员除了要考虑社会不同层次、不同界别的"代表性外,还需重视人选的履职能力、履职态度。人大、政协的政治资源是宝贵的,也是有限的。不具备履职能力、水平和没有正确履职态度的人选充斥人大、政协,将使人大、政协的政治使命及社会责任弱化、衰退。改革开放不断向前推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需要探索和研究的问题很多,面对繁复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需要我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晓社会实情,适当了解一定的专业知识,不辱使命,发挥聪明才智,拿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议案和提案。针对部分履职水平平庸的代表委员,尤其是屡屡逃避履职义务的代表委员,人大、政协以及组织部门应对其作正确的引导,做适当的培训、提高工作,如果经过相关工作仍不能改观,应劝退出人大,退出政协,免得政治资源的浪费。
3、有关部门不能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一社会职务作为政治礼品赠送,作为荣誉证书颁发,切实减少各类机关职能部门官员充斥代
表委员队伍的不正常现象。一旦代表、委员将其视为“政治礼品”、“荣誉证书”便会产生政治使命感怠懈、社会责任感消退的现象,前面所谈到的有些情况、现象与此不无关系。人大、政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代表、委员明白身负的政治使命和肩负的社会责任,一些官员代表、委员在履行职能时不能以本职工作繁忙为由不参加相关会议活动。
4、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任期制与每届的更新比例,任期、更新规定不宜过于宽泛,具体操作应具有刚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职务都实行任期制,本世纪初民主党派领导任职也开始实行任期制,这是历史与社会的进步,也是民主与法制,公平与正义的体现。目前,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任期虽有规定,但规定过于宽泛,而且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诞生了大批无过即可长期连任的不良风气,阻碍了更多人才的参政通道。这从理论上讲有悖于民主与法制,公平与正义,从实践上讲对人大、政协制度建设和工作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以致影响到人大、政协政治职能的有效发挥。所以,应选举和安排有政治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基本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人选进入人大、政协,使人大和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职能切实得以履行,作用真正得以发挥,以巩固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
人大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篇二:对人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李
鹏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全乡镇人民依法管理本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一条重要途径,是一项法律规定十分明确、法定程序十分严肃的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质量不高,甚至被当作一种形式、一种"手续"来看待。主要表现为:
一、时间随意缩短,程序随意简化。按有关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一般不少于两天,会议议程一般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有人大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设乡镇级财政的有财政预决算报告)、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选举等。但一些乡镇常常以经费紧张为由,随意缩短会议时间,简化会议程序。如工作报告只听取不审议、不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代表提案、反映意见和要求等。
二、乡镇政府工作报告"查找与替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下称《组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
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必不可少的一项议程就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大会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听取和审议后,如果认为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工作的卓有成效的;今后的发展目标和措施是符合本乡实际,是切实可行的,大会就形成批准这个报告的决议。否则进行否决。由此可见,政府工作报告是关系全乡镇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大局,是全乡人民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是政府工作的任务和方向。然而,一些乡镇把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当作一种走过场的形式。一是工作报告千篇一律。有的是全县统一模式,有的乡历来就是一种格式,每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只是把上次或上届的工作报告或全县统一的范文,进行如计算机编辑的"查找与替换"方法一样,只把乡镇名称和数字改动一下即可。二是乡镇主要领导不亲自审阅、修改工作报告,也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只给秘书按范文照葫芦画瓢后,自己在会上宣读了事(有时还读错)。三是会后政府的工作根本没有按工作报告里既定的规划、目标进行落实。一些乡镇会议开完了就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本不记得报告里的规划、目标。
三、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代表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民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依法反映人民的意见的要求的重要途径。但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办理或转办、交办等妥善地处理,逐项逐条答复各位代表。一些乡镇开完人代会,所有的材料归档后,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在档案柜里被"珍藏"起来,谁也没有动,谁也没有再看一眼。
四、党委过分包办,有"党委先射箭,后由代表画十环"现象。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上级党委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保证大会各项议程合法、公正、有效,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对人大、政府班子成员的考核、配备工作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否成功的关键。但是,如果党委过分的包办、代替,会造成党委定人,代表投票做样子、"党委先射箭,后由代表画十环"的形式主义。笔者发现一些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所有的候选人都由是级党委定好,甚至连作为差额的候选人也全部定好,不准代表再提名。这显然是错误的。《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候选人由主席团或者代表依法提名。就提名的权力来说,主席团(党委向主席团推荐)和代表联名提名是平等的。只由主席团提名,不让代表提名或者只由代表提名,不让主席团提名都是违法的。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首先是部分县乡领导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当作一种形式,以各项议程"点到为止",不必那么认真;其次是一些地方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就是选举",只搞好选举就行,其他是次要,也可以不要;三是一些地方确实经费不足,也有一些地方生活条件差,代表没有地方食宿等。
要避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断提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质量,把乡镇人代会开成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人民代表能真正代表人民行使管理本乡镇事务的大会,要从以下几方在面入手:
一、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把实行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首先要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第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宗旨、是实现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我党出生入死,抛头颅洒热血,奋斗的70多年,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使人民当家作主。所以,各级党委、人大机关要把实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己任,正确引导各乡镇开好人民代表大会。
二、不断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为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创造良好条件。首先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加强乡镇人大会议室、招待所、食堂等硬件建设。其次是尽可能安排足够的经费。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保证安排好乡镇人大选举经费,决不能克扣、挤占、挪用选举经费,更不能出现因经费不足而影
响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召开。第三是加强党委、人大机关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三、充分发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使之具有真正的、实际的意义。第一是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开成体现民主、公正的大会,使人民得到真正的民主;特别是选举工作,要充分体现民意,反映民意。第二是要体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思想和原则。尤其是要充分利用人代会制定好本乡镇的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规划,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好适合本乡镇实际的发展规划,一旦大会通过,就坚决实行,使全乡镇的各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第三是要妥善处理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属于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要尽可能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向代表说明原因;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解决,做到件件有落脚、事事有回音,让人民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第四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要经常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评议、质询等活动,让人民看到人民代表的地位和作用。
四、正确处理党委意图和人民意愿的关系。党委的意图是党管干部的原则的反映,它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党委推荐的人选,是上级党委经过严格考核、考察后配备的,是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当然,党委的考核也有范围不广、层次不深等局限性,因而不能说凡是经党委考核的领导都
是好领导。人民代表是人民直接选举,他代表人民的意志和愿望。但是,由于历史、文化、政治素质等条件的不同,人民代表对事物的观察、对问题的思考也有零星、分散等局限性。那么如何处理好党委意图的人民意愿的关系,笔者认为,首先党委的意图与人民的意愿是统一的。因为我们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这是党的宗旨、性质决定的,两者决不能对立起来。二是两者是互相依存,相补相成,决一不可的。党委意图的基础是人民的意愿,人民的意愿集中体现为党委的意图。一切没有人民意愿的党委意图或者没有党委集中起来的人民意愿都是不能存在的。所以,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既不能由党委包办代替,也不能抛开党委领导,由代表自作主张。两应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共同选好选准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为今后一个时期全乡镇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三:对人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反映和意见建议
对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我们表示欢迎,对于报告中政府的工作积极评价。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国家政治和管理体制,常委会在审议和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国家治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这里,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着力加强法律的完善,加强法治的强化,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法律的实施,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加快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加强科学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提高发展效率,优化发展结构,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体制,着力构建公正透明、科学、和谐的法治体系。
3、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建设,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增强社会治理能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反贪倡廉教育,及时落实反贪倡廉政策,维护公共利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篇四:对人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本为、执政为民理念,做到了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讲求实效,工作深入、作风务实,注重规范、基础扎实,工作有为、监督有力、创新有方,为推动珠海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
为做好下步人大工作,建议:1、要继续坚持以服务珠海经济发展为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做好集思广益、凝聚人心的工作,在立法上加强开门立法,所有法规草案要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登报上网征求意见以及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提高立法民主化和公开化程度。2、要继续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眼反映群众的利益和诉求,促进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创新议案督办方法,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强化执法行为监督,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事情办好。3、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了解民情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实信访工作力量,改善接访工作条件,推动合理诉求的解决。4、注重开展民生问题
调研,尤其对信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深层次研究分析,不断把调研成果逐步运用到社会的实践去,切实从制度上提高社会管理水平。5、要深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系”工作,通过监督工作公开、民意直达平台和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等途径,不断拓宽政治参与渠道,同时注重激励代表利用自身优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珠海经济社会建设上献计出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篇五:对人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省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提升省人大工作的建议
作为一个完全负责民意表达与代表制度的立法机构,省人大在法律体制及其政治中发挥着很大作用,关系着国家及民众的发展。面对我国当前的复杂环境,有效的提升省人大工作,不仅需要追求科学的管理,而且需要更多的建议来弥补存在的不足。
首先,有效的加强省人大的衔接。省人大功能的贯彻执行受到各级政府决策的直接影响,加强上下级的衔接和沟通效率,有助于政策的得以统一的执行,从而更好的对民众服务。
然后,有效的促进政治参与和民主决策。民主决策避免中央集权,有助于各级政府准确识别问题,据此制定出更符合有效实施的政策;而政治参与则将以民众的需求为导向,从而使其获取更加有效的政策福利。
再者,有效的完善纪检尽职调查。“群众路线”已将“群众言论”作为重要参照,但“群众言论”并不总能反映出公众确定的事实,完善省人大纪检尽职调查,既能准确反映事实,让政策能够有效执行,又能防止由于“互联网暴力”而导致的误入歧途。
最后,有效的实行代表评估机制。省人大不单是一个立法机构,更是民众的代表机构,实行省人大代表评估机制,有助于提高其服务民众的效率,考核期限定期制定,使其不失公正性,从而充分体现代表制度机能。
总之,省人大工作肩负着民众的发展重任,不断提升其机制和效率,让民众安心、安全生活,也是各级政府共同追求的目标,故有效的提升省人大工作,是迫在眉睫的.
篇六:对人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作为基层人大工作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我有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跟大家分享和讨论。
首先,我们的基层人大工作需要更多地关注群众的实际需求。作为代表人民利益的机构,我们需要更多地走进群众、了解群众的心声,主动听取民意,及时反映问题和诉求。在执行各项工作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推进民主协商。只有与企业、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各界代表,及时交流沟通,聆听不同意见、集思广益,才能更好地制定政策和方案。在协商过程中,要尊重意见不同、留有余地,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把协商的成果真正转化为政策的生命力。
第三,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作为盲区式权力监督机构,人大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方面有巨大的作用空间。因此加强人大监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执行监督工作时,要坚持以法制为准绳,确保监督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注重与当地政府协调和合作。只有在海纳百川的原则下,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更加广泛的支持和认可。
最后,我们应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完善代表选举方式,引导代表更深入地了解群众需求,更具有思想、政治、职业素质,更有能力、更有声望,更能负起责任。同时,加强代表之间的交流,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机制,促进代表们之间知识和经验的共享,并通过任期制度和考核机制激励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代表工作的质量水平。
以上就是我对于基础人大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和运用。谢谢大家。
篇七:对人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的发挥人大代表、人大及常委会职能作用,使我市人大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市、区人大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加强领导,配强人大工作者。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必须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根据近期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乡镇人大工作实际,换届时乡镇人大主席,将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应另配备一名专职人大副主席专抓人大工作;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后,也应另配备一名专职人大工委副主任专抓街道人大工作。乡镇、街道人大专职副主席、副主任,均要明确正科级待遇,由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强,热爱人大工作的同志担任。
2、完善机构,统一乡镇街道人大名称。目前,乡镇人大称谓不统一,在乡镇、街道应建立人大工作常设机构。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对乡镇人大统一称为人民代表大会,在乡镇行政机关挂人民代表大会牌子,乡镇、街道机构中增设人大办公室。在街道机构中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为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要切实解决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确保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发展。
(二)健全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行使法定职权规范人大工作
1、上下统一,设立人大工作机构。根据人大工作需要,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中,新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办公室、财政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联谊工作委员会等三个常设工作机构。
2、切实解决人大常委会机构编制问题。要及时解决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新增设的人大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问题,保障人大工作正常开展,依法行使法定的职权,规范人大工作。
(三)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及工作者的素质
抓好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培训,切实加强宪法、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宣传学习,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素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因此,要从以下二个方面加以落实。
1、代表工作经费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按照每人每年400元;区人大代表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市人大代表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直接用于代表工作和代表培训。
2、认真制定人大培训工作计划。要把人大理论、人大工作基本知识纳入干部培训教育计划。人大及常委会要把代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分级培训,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本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活动;要以各级党校、社会主义行政学院为阵地,开展人大培训,不断丰富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宪法、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在集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同时,还要坚持常年以人大代表小组为单位,结合开展代表活动,履职工作的实际,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依法行使人大及常委会监督权,增强监督实效
1、突出监督重点。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认真制定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把国家法律赋予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列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
2、完善监督内容。要将各级人民政府的近、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财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的检查与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公正司法等纳入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3、注重监督实效。一是要将监督工作的内容和工作的实施情况,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布;二是要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问责制,对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不落实的要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建立人
大监督工作评议机制。要把人大常委会纳入监督内容的有关工作办理执行情况,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人大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人大代表辞职制度。建立代表辞职制度,加强对代表的监督与管理,是为了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保持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优化代表结构,规范人大代表行为,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促进人大代表更好的发挥作用。辞职分为自行辞职、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职务终止三种情形。
要制定《人大代表辞职与管理办法》,人大代表辞职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人大代表辞职与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办理。对不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活动,不履职的代表应建议其辞去或停止代表职务,经告知或本人同意,所在代表小组提出书面报告后,由原选举单位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代表个人提出辞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辞职原因,或者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因上述和其原因需要辞职的,都要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2、强化代表意识,建立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是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职务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调动和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有利于人大代表与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
人大代表述职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出席人大会议、参加代表学习培训、走访联系选民、反映社情民意、为民办实事、参加小组活动、提写议案和建议情况等。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实施: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区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由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乡镇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由乡镇人大组织实施。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主要方式:各级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一般采取面对面的形式,直接向原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选区选民代表述职。人大代表中的职务代表因工作不能向选区选民当面述职的,可
以书面形式述职。人大代表要认真听取选民、选民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评议意见和建议。
3、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为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激励机制。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优秀议案、意见和建议、先进代表小组、人大工作先进单位等表彰活动。对受表彰的代表和工作者,在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物质上奖励,任用上优先。
(六)改善结构,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
1、人大代表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人大代表应忠于国家宪法遵守法律,热爱人大代表工作,是社会各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先进代表和积极分子,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文化素质和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
2、要规范提名推荐人大代表人选的程序。各级党委提名推荐人大代表人选时,要充分听取和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统筹考虑代表结构,保证各界和少数民族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产生人大代表。
3、要改善人大代表结构增强代表民本意识。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代表多,职务代表多,普通代表少的问题。政府组成人员除市、县、区长,常务副职作为人大代表人选外,其他副职和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一般不作为同级人大代表人选。真正改善代表结构,减少职务代表名额,增加普通代表职数。
(七)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如何界定。
1、人大及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由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代替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2、人大及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和内容。行使本级行政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人民政府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本级财政重大投融资项目、人民政府授予的特殊荣誉称号等。
2009年11月13日
篇八:对人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实效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代表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和代表本身的素质和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对于代表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要进行加强和改进,特别是要重视代表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此外,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从而提升代表的履职实效。
二、促进代表参与政策制定过程
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也与他们能否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过程有关。因此,在制定重要政策时,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有更多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此外,还可以采用一些互动交流的形式,如在线座谈会、专题讨论等,增强代表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三、促进代表履行监督职责
人大代表也有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对于监督官员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谋求人民利益,代表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代表履职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监督力度,让代表们的监督职责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完善代表议案的制度
代表议案制度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完善代表议案制度,使代表能够更好地提出有关人民群众利益和问题的建议,并能够得到严肃的回应和处理。同时,也要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的审查和措施,确保议案的实际意义和效果。
综上所述,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需要政府、代表本身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在各方面的积极推动下,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才能够更好地得到体现和提升。五、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机制
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是捍卫人民利益。因此,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的机制非常重要。政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比如网络问卷、信函、电话,建立起代表与民意直接沟通的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让代表真正用心代表人民利益。
六、营造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代表履职需要充足的时间和资源支持,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代表在得到充分调研和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提交议案和发表意见。政府可以加大资源投入,包括财政预算、人力物力等,让代表有更多关注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精力。
七、加强代表与政府的合作协调
代表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协调非常重要。政府要向代表提供充足的信息和数据,使代表在进行立法工作时掌握准确的信息;政府还应该协调代表和各利益方,化解矛盾。同时,代表也要积极向政府权力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八、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机制
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机制,能够更好地发挥代表的履职作用。随着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不断改进,人民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可以促进代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总之,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需要政府、代表本身以及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只要各方面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才能够更好地得到体现和提升,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使命也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如何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本文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建议:
一、坚定代表的立法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
二、提高代表的公共事务素质,广泛开展社会调研和参观考察活动;
三、加强代表的联系与服务工作,建立代表工作室和联系群众渠道;
四、推进代表工作的透明化,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公开;
五、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机制,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
六、营造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充足的时间和资源支
持;
七、加强代表与政府的合作协调,协调代表和各利益方,化解矛盾;
八、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机制,促进代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提升代表的履职实效,更好地发挥代表的职能和作用,为人民的利益服务。政府和社会各方应积极推动这些措施,以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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