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我局实行县级领导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信访轮流接待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挂牌上岗,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
三、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为值班领导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日。其他时间,由其分管单位和科室指派具体值班人员在信访接待室值班,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领导信访接待的具体职责为:负责前来办事人员的问询和办事引导;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解释答复;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和处置工作。
五、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对问询人员应认真接待,属办理业务的应及时引导到相关科室和窗口办理;属政策咨询的应耐心解释和答复,答复不了的应及时与相关业务科室衔接,共同进行解释和答复;属群众信访事项的,应认真进行登记,并填写《信访事项处理表》,由值班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批示到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处理。受理的信访事项须在当天向局信访办公室报告情况并予以登记。
六、值班领导出外考察、学习、开会的,要向局主要领导汇报,落实顶替值班领导和信访值班工作人员。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条
局系统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待、受理、办理信访人提出的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或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
(二)反映本单位和下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
(三)检举、揭发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控告侵害当事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咨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二条
局系统对信访案件实行分级负责处理。
(一)对第一条第一、第五款的信访材料由相关科室(单位)给予答复处理;
(二)对第一条第二、第四款的信访材料由劳动保障监察或信访仲裁职能单位负责处理;
(三)对第一条第三款的信访材料由局纪检监察处理;
(四)各单位对紧急重大问题的来信来访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第三条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进入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第四条
对集体来访,应要求来访群众按规定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要认真听取代表反映的情况,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就地妥善予以处理。
第五条
所有来信来访,由局信访接待室登记,根据其反映内容,必须作出自办、转办、交办、暂存等处理意见,对交办的信访件,承办单位应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局信访接待室。处理要及时,结果要正确,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六条
信访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七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凡与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交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第八条
对无理缠访、闹访者,应由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教育。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要做好取证工作,并及时报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机关处理。
篇二: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公司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20XX年8月21日)
根据国家《信访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社会,维护群众利益,树立良好形象,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接访的时间
领导信访接待日定为每周一上午(8:00—11:00)。
二、接访的地点
领导信访接待访日地点设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接访领导安排
为了保证接待日不空位,每个接待日安排一名领导接待,如果接待领导因上级开会或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时接待,由补位接待领导或其他领导按顺序到场接待。
四、接访的方式
接访领导随时随地来访,随时随地接待,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信访问题。来访人员事先须与公司办公室取得联系,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安排接待。
五、接访的内容
重点解决来访人员在方面提出的不合理现象和违法违规案件。突出以下内容:(一)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问题。(二)易引发群体性越级
上访和可能酿成突发事件的问题。
(三)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需要领导协调处理的问题;
(四)涉及重要方针政策的问题;
(五)需向领导反映并得到组织解决的问题。
六、接访的原则
(一)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根据接访领导的处理意见,当场书面答复来访人。
(二)对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根据接访领导的意见,书面交承办部门限期处理,同时当场书面告知来访人。
(三)对重大疑难的信访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领导包抓处理。
(四)对政策性强的疑难问题,按照接待领导的要求,由分管科、所、办具体落实,限期办结。
(五)接待日负责接待领导要以接待为主。领导接待时,涉及到哪个科室业务的,哪个科室派人到场协助接待。
七、工作要求
1、接待领导的姓名、职务实行亮牌,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
2、接待日工作人员由办公室负责,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原则不要外出,协助领导做好接访工作。遇到复杂信访问题,相关部室人员应随叫随到。
3、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案件举报和信访接待工作。具体负责信访预登记工作,指派工作人员对领导接待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每天登记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并存档备查;对领导交办信访件的处理进展情况,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按时办结,保证领导接访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个个有结果。
4、对领导受理交办的信访件,各承办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处置,认真办理,按时报结。
5、遇有来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访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由工作人员将其劝离。
6、要落实信访责任制,对来信来访认真处理,就地解决在基层,使矛盾尽早得到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避免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
7、保卫部门协助做好接待日的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一、为了保持我单位领导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单位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二、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来信来访。
三、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单位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单位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四、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五、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批转。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
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反馈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
七、接待群众来访的当天值班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九、各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群众来访登记制度
一、群众来访首先进行登记。做到来访一起,登记一起,来访一次,登记一次。登记工作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不重登、不漏登。对没有书写能力的上访人或残疾人,接待人员应帮助其做好登记表的填写工作。
二、接待人员应做好接谈笔录、将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清楚,并将归口单位、问题性质、接待处理意见、建议及接待人员姓名填写到登记表上。
三、做好群众来访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每天接待群众来访量应登记清楚;每月各村的来访总量进行统计,并将各村上访总量台帐,重访率及逐月累积上访量、重访率计算准确。
矛盾排调制度
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意识和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能力,真正做到把矛盾、纠纷控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况,确保一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社区矛盾排调工作小组负责,书记为责任人。日常排查工作每星期不得少于一次。要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记录、有台帐。
2、每月召开辖区内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一次,定期动态分析矛盾纠纷状况。
3、各村在排查基础上确立调处、化解的各类矛盾纠纷,必须书面材料上报镇司法所。
4、各村应建立矛盾排调信息员队伍,信息员应就发现、了解到的矛盾纠纷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社镇司法所报告。
5、各村任何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汇报。
6.镇政府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有关人员为小组成员。
7、凡镇政府能协调处理的矛盾、纠纷,原则上在镇政府范围内解决;凡在镇政府范围内解决不了的,由镇政府报请上级有关领导组织协调解决。
8、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责任或采用“踢皮球"、拖延等
手法而不受理矛盾纠纷调处。
9、协调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禁止任何人在矛盾纠纷调处中掺杂个人成份,禁止在矛盾纠纷调处中接受当事人的任何礼物,禁止在矛盾纠纷调处中作出任何违法违规的举动或承诺。
10、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必须有原始记录,有台帐,有处理结果报告单以及被调处的基本意见。
11、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完毕后,采取回访制度。
12、短期内不能适时解决或需报请上级协调处理的矛盾纠纷,在调解期内执行回访制度。
篇四: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某地城某建设和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参加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
由担任领导职务的局领导轮流接待。
二、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和方式
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周三,每位局领导轮流安排接待;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指在约定的每周三以外的其他时间如果发生群众集体上访或有重要信访问题,根据信访事项请有关局领导直接出面接待信访人。
三、接待群众来访的地点
建设局领导信访接待室设在局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四、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
(一)对局机关及其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建设局干部队伍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它信访事项。
五、接待群众来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首访接待负责制和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包案制;
(二)严格遵守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要求;
(三)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件,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四)对已经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告知;
(五)对多人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要求信访人推选不得超过5人的代表提出;
(六)遇有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接待人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或者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离。
六、接待群众来访的组织安排
(一)局信访办公室负责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局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参与接待,并做好接待记录;
(三)接待室应有接待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务标志。
(四)局办公室每年对局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本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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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介绍
强和规范我区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建立本制度。
一、为了保持党政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
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是重视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有:
(一)公示。区信访局具体负责区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具体工作,通过《长沙晚报》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二)接访。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党政领导在区矛调中心二楼会议室接访,面对面接待信访人。对一些疑难、重点信访问题,适当时间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协调解决。对一些解决难度大的信访案件,有关领导或部门要带案下访,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三)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落实“五包一”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由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领导包案情况要以区联席会议名义下发到各包案单位,明确责任。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区联席会议集体研究。
(四)落实。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信访时间、信访人、信访事由、责任单位、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三、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
(一)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管诉求是否合理都要认真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三)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新矛盾和问题;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要采取个案帮扶等措施,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首办责任制,防止初信初访转为重信重访。要夯实信访工作基础,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五)强化思想疏导工作。要把接待群众来访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
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要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四、认真受理属于我区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区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的单位提出。
五、当天接待领导受理的信访问题由区信访局负责做好登记,并转交给责任单位,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区信访局反馈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
六、接待群众来访的当天接访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八、各接访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妥善、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营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齐抓共管、人民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的良好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制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采取随时接访、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工作格局,努力把信访事项特别是初信初访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接访方式
(一)定点接访,轮流坐班。自2016年X月XX日起,XX镇信访接待室正式启用,党政领导干部在信访接待室实施定点接访。每日至少有一名领导干部、一名工作人员按照接待室值班安排到岗坐班接待来访群众。工作人员负责信访事项登记和信访秩序
维护,做到群众依法有序上访,领导干部轮流坐班接访,依法按政策解决答复信访问题。
(二)包案化解,带案下访。对反复上访的疑难复杂、协调难度大,责任不明确或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有针对性进行约访或者相关领导带案下访,形成准确的答复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力争接一件化解一件。化解情况建立台账,长期保管。
(三)越级陪访,协调化解。认真贯彻落实依法逐级走访有关规定,在信访人进京非正常上访、赴银到市集体访期间,镇党委、政府要指派专人或适时成立专案陪访工作组全程陪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确保不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
三、规范接访
(一)明确信访事项受理范围。
根据《信访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信访事项,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办理,并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做到应录尽录。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受理,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来访人到有关政法机关反映诉求。
(二)规范答复。
镇主要领导是信访事项办理答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及时调查掌握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按照分流转办机制,将信访件转送相关站所调查处理后将处理意见书面报综治服务中心,由专人负责,认真办理,按照信访督办部门的要求和规定的文本格式答复信访人,上报信访督办并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四、规范运行
(一)实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和联合会商制。值班领导干部按照首接首办制度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受理,跟踪督办,信访事项处理全过程录入信访信息系统,接受群众评价,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效率,对涉及多部门的信访问题,由责任站所或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责任站所参与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二)建立健全教育疏导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来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规范信访行为。组织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等社会力量定期到信访接待室参与接访,辅助做好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宣传、情绪疏导等工作,通过发挥社会力量的特殊作用,疏解来访人情绪,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制定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和岗位要求严格来访登记,转送交办、信息录入等工作,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对接访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以及未按规定期限、程序受理答复,引发群众重复来访、越级走访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XX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X党发〔201X〕XX号)文件,由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领导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摆正我们的位置。要体现平等,接待来访群众绝不能把群众提出的问题当作无理要求、当作小事一桩,甚至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这样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使上访人员变成上访老户,上访问题变成信访积案。做到以善心理解上访群众,以诚心尊重上访群众,以爱心温暖上访群众。这种接待方式对初次来访效果很好。去年有好几起初访在我们接访的过程中直接化解了。
(二)要最大限度地贴近来访群众。体现平静、平实,即平静的心情、平实态度。有个别上访人,特别是集体上访有时首先反映的不是问题,而是接待人的态度。有时群众上访不但是为了讨个公道、要个说法,同时也是为了赢得理解与尊严。对于初访者开头三句话很重要,如果我们先热情地打招乎:来了?哪儿的?反映什么问题?交待怎样填登记表,这时大多数来访者也会以平静的态度对待我们,反之很容易上来就开火,一句话就把人开到上级去了。有时候一句问候、一杯开水就能促进问题解决。有时遇到上访群众情绪激动,哭啼吵闹,甚至威胁谩骂的情况,也要宽宏大量,宽容理解,经得起骂,受得住气,耐心劝慰,细心劝导,尽快使上访者头脑冷静下来,避免酿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三)要依法按政策按程序处理问题。体现出“三负责”的原则。对政策负责,对上访人负责,对党委政府负责。
(四)注意保护自己。不要给恶意上访者留下带有负面影响的录音、录像资料。我们的接访场所没有录像录音设备,接访的时候最好有两人在场,一是防止被上访人诬赖,二是两人相互配合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以免发生争吵的时候双方都有台阶下。现在常常有上访的特别是恶意上访的用很先进的录像设备进行密拍,故意找茬引导我们说一些过激的话,留下把柄制造影响。发生集体访的时候,防止有人录像,现在进入网络时代,人们已经习惯上网获取信息,一些对社会不满的人通过网络来发泄来炒作,以达到目的。还有境外反华势利利用网上的炒作攻击中国人权问题。
篇六: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为进一步了解民意,畅通信访渠道,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切实把群众诉求解决好,把群众权益维护好,把群众情绪疏导好,按照中央、省、市、旗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工作原则
1.坚持一把手亲自接访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负责人,要亲自接访、下访,并组织和带动班子其它成员积极开展接访、下访。在接访、下访中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敢于面对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解决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接访、下访中,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本单位信访问题,同时要对跨部门信访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防止推诿扯皮。
3.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凡诉求合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信访事项,要依法按政策及时予以解决。对应当解决但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好说服教育和劝解疏导工作。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不能突破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
4.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规范信访秩序并重原则。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能够就地顺畅反映诉求,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在当地及时解决到位。要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进行信访活动。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对无理闹访、缠访、和非正常上访行为以及挑头煽动和组织聚众上访的重点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理。
二、建立规范有效地接访、下访工作制度
1.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1)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
坚持定期接到群众来访,定期批阅群众来信。主要领导每周要利用一个工作日,主要接待难以解决的非正常访。集访、重复访等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重点协调解决处理自己分管功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各单位要做到随访随接,就地处理问题,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安排两次接访,每周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值班接访。及时处理各单位疑难信访问题。
(2)规范领导干部接访程序
领导干部接访要采取现场接访、多名领导共同接访、多部门联合接访等形式。接访前要从方便群众出发,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访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和形式。领导接待工作坚持逐级有序接访的原则。凡是上一级领导接访的一般应有下一级的处理意见,确保信访过程组织得力,程序规范。
(3)确保领导干部接访接访取得实效
领导干部参加接待前必须充分掌握政策,吃透访情,有的放矢。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定案解决;
对需要例行一定程序才能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要统筹协调做好安排,需要有关部门协调的要明确责任时限,限期解决。对因政策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讲清政策,表明立场,充分做好上访人的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好稳控责任。
2.建立领导干部长期下访制度
(1)提高认识,自觉做好下访工作
开展经常性下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畅通信访渠道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干部下访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深入群众与群众,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下访活动
广大干部要坚持开展长期下访、定期下访和特殊时期集中下访等多种下访等多种形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下访活动与领导干部包片抓点工作相结合,实行“一岗双责”,各单位要把下访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深入基层,掌握民情,及时化解处理下访排查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要定期回访。
篇七: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坚持强化责任、解决问题,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
第三条
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应当相对固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领导应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二)各主要领导每周1个工作日;
(三)主要负责领导每月不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
领导接待日工作一般采取轮流接待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采取预约接待、多部门联合接待、多名领导共同接待等方式。
第五条
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机关领导接待日的准备工作。
(一)制定阶段性的领导接待日安排;
(二)落实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并通知其为领导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资料;
1/3(三)通过固定的新闻媒体或者告示栏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原定领导不能在预定的时间接待,由信访接待室应当及时协调其他领导接待。
第七条
接待时,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记录,填写统一印制的《党政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登记表》。
接待后,对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或接待领导的指示,及时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职能股室,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
领导接待日工作实行责任制。
党政机关领导在接待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有权处理的有关股室办理,并要求在限期内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接待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
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移交有关分管领导。
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呈报共同的上级机关或其信访工作机构协调处理。
2/3第九条
对接待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条
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半年做一次计划安排并上报,落实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逐人列表报县委政府信访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3
篇八: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领导接待来访制度[5篇范例]第一篇:领导接待来访制度
领导接待来访制度
一、局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当面听取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协调有关部门接受或者办理。
二、领导信访接待时间安排:每月1—5日由局长、局党委书记接待;6—10日由分管体育、文化工作的副局长接待;11—15日由分管教育行政工作的副局长接待;16—20日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局长接待;21—25日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局长接待;26日—月底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接待。接待地点:教文体局办公室。
三、局领导应按时在信访接待日接待地点,当面与信访人沟通了解情况,答复询问,解疑释惑,做到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
四、对于当场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现场办公,现场解决;对于当场可以决定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当场予以受理,交由有关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办理,有关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应当自受理信访事项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工作小组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能超过30日,同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六、对于不能接受的信访事项,要说明理由,引导信访人依法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七、负责信访接待日的领导或者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直接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负责信访接待日的领导或者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守尽职,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委、敷衍、拖延。
第二篇: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一、参加领导接待日的领导要挂牌接待。
二、主要领导年内接待群众来访要达到全年来访总量10%以上;
每季度听取信访汇报不少于一次。
三、在领导接待日内,参加接待的领导同志应认真解答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相关政策法规当时能解答的要予以答复;一时不能解答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视反映问题的情况批转有关职能科室调查处理后给予答复;对不切实际超出政策规定提出过高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其息诉罢访。
四、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应提前通知领导做好接待准备。如需有关科室共同参与接待的,应预先通知。
五、对领导接访后交办的事项要加强协查督办,要求承办科室按时办结,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复,并将有关办理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配合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领导接待的记录、立卷、归档等工作。
第三篇:来访接待制度
来访接待制度
为保障厂内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擅自进入生产区域带来的安全风险,保障我厂生产安全、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厂区;
2.因联系业务来访人员,登记后联系业务人员,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厂内(办公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
3.生产车间员工不得在岗接待外来人员,来访人员应在登记后联系被访人员到值班室接待;
4.上级领导、部门检查工作时,值班人应及时登记并通知厂内领导;
5.值班人员需详细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来访目的等信息。对于购买、领用我厂产品后离开厂区的人员,门卫应认真核对“出门条”,与实物一致方可放行;
6.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接待,因疏忽造成的财产等损失按相关制度处理。
二零一三年五月
第四篇:来访接待制度
来访接待制度
1、所有来访人员须先出示证件,说明来访事由。经保卫人员允许后,到接待室履行登记手续。
2、因公来访,先由保卫人员电话通知应接待的相关领导,有其到接待室引导来访者到相应部门洽谈工作。
3、非因公来访,由保卫人员电话通知接访者到接待室接待来访人员,接待室设在保卫处,来访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区或办公区,简明扼要阐明事由后尽快出园,以免影响接访者工作。
4、来访人员不得在接待室闲聊,并要遵守幼儿园的相关规定。
5、保卫人员要注意来访者言行,如有异常须予以制止,并督促其尽快离园。
6、保卫人员如发现来访者有不轨行为,制止无效后,要迅速通知相关领导,采取必要果断措施。
商南县幼儿园
第五篇:企业领导接待来信来访制度
富平县供电分公司来信来访制度
一、来信
办理来信是企业信访主管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每位工作人员都应加强和重视群众来信工作,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做到来信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处理来信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收信和分拣
群众来信一般有三种渠道:一是个人送来的;二是由有关单位或部门转来的;三是通过邮局寄来的。收到信后,首先进行初检,检查是否有领导的急件,对重要的急件应及时呈送领导。来信经过初检后,应分类登记在案。
(2)阅信和摘要
接到来信后,首先拆封,在信封的一边用剪刀剪开3mm左右宽的开口启封,取得信纸展开,叠码齐整,将信封附在后面,用钉书机订在一起。阅信是处理群众来信的开始,也是正确处理来信的前提条件,因此,阅信一定要认真细致。阅信之后,要登记来信卡片,对信件进行摘要登记并分不同类别送到主管业务部室处理。
(3)处理
①编发文件:对经上级部门签转的上访件,由业务部室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业务部室起草文件,经签发、编号、打印、盖章、封发,并按发文程序分别送相关部门,1来信原件和处理结果交办公室归档。
②查办:查办的方式主要有:带着问题深入基层、亲自去调查处理;请基层人员汇报情况,研究处理;请基层代为调查处理,并汇报处理结果。
④复信:就是对反映的问题做出答复,并寄给写信者本人,这是信访工作中经常性的一项重要工作。答复群众来信既要坚持原则,态度明确,叙述简明扼要,又要文明礼貌。
二、来访
接待群众来访,也是信访工作的内容之一。做好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既可以宣传企业的政策、制度,又可密切与群众、客户的关系,保证电力事业的和谐发展。
来访接待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登记
登记应填写“富平县供电分公司来客登记表”,在表上分别填上“编号”、“来访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身份”、“地址”等内容。
(2)接谈
接谈处理是来访接待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求接待人员要有高度的原则性和政治责任感,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接待来访群众或客户。在阅读了有关文字材料、倾听了来访的陈述、询问了一些情况后,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给予来访者明确答复。
(3)处理
就是根据掌握的情况,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来访问题做出决定或意见,分以下几种:现场查办、带信或电信转办、当面答复。
(4)收尾
接待完毕,热情地把来访者送出门外,让其返回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