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即将来临,廉洁提醒牢记心间,提醒就是关怀,严管就是厚爱。
为深入贯彻中央、中纪委关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纠治“四风”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杨陵区法院就严明元旦期间廉洁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特别是收送礼、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和名贵特产等。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商务)接待,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
四、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严禁使用公款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酒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八、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九、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十、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清正廉洁记心中,纪律底线莫放松,勤俭过节树新风!杨陵区人民法院温馨提醒您: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过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