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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疫情隔离留观室制度,菁选3篇

时间:2023-03-17 09:30:09 浏览量:

疫情隔离留观室制度1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把好医院疫情防控关卡,秦皇岛军工医院领导班子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系列科学防控措施,严防院感事件发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疫情隔离留观室制度,菁选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疫情隔离留观室制度,菁选3篇

疫情隔离留观室制度1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把好医院疫情防控关卡,秦皇岛军工医院领导班子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系列科学防控措施,严防院感事件发生,确保百姓就医安全,现向来院就诊百姓公布军工医院疫情防控措施,请来院就诊百姓积极配合,共抗疫情。

  1、医院大门、门诊、病区入口处均设有专人查看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红外线测体温、做流行病学调查,来院人员需在入口处现场扫码。

  2、门诊就诊执行一室一医一患制,就诊时需再次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就诊、交费、核酸检测、检查等需站在一米线位置排队等候。

  3、门诊接诊医生为反复多次出入外科楼、内科楼、急诊医技楼进行检查的。患者发“院内一日通行证”,持有“院内一日通行证”的患者及家属无需反复出具健康码、行程卡,可顺畅在院区进行检查,简化就诊流程,缩短就诊时间。

  4、门、急诊预检分诊处发现发热患者用发热患者转运车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

  5、发热患者需在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室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进行甄别筛查,采取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方式。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立即上报上级单位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并采取相关疫情消杀管理措施。

  6、住院患者及陪护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入院,入院后(间隔24小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且每7天需做一次核酸检测,发热门诊、急诊和急危重症,4小时内出核酸检测报告。

  7、各病区全部实施封闭管理,禁止探视。提倡用手机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要求非必要不陪护,必要时固定一人陪护,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聚集聊天。

  8、陪护人员原则上不替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替换的,需提前上报科室护士长,新陪护人员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由病区护士长监督替换。

  9、患者如需到急诊医技楼、内科楼、外科楼做检查,需出示腕带,陪护出示陪护证或陪护腕带。

  10、夜间执行单通道管理,医院南门晚21:00—次日6:00进行封闭管理,外科住院楼(2号楼)患者通道晚22:00—次日6:00进行封闭管理,只保留急诊一个出入口。

  11、医院设立患者通道及工作人员通道,工作人员通道需刷卡通过。

  12、医院职工每周一全员免费进行核酸检测,(包括第三方工作人员及实习生),每天早上八点前通过钉钉上报本院职工体温情况,特殊岗位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13、医院职工(包括第三方人员及实习生)、患者及陪护均要规范佩戴口罩,医院防控办工作人员随时对戴口罩情况进行检查。

  14、住院患者及陪护每天检测体温。

  15、后勤保障部每天2次对院区环境进行全方位消杀,院感监测消杀质量,不留死角。

  16、医院提供订餐送门服务,楼道内设有无人售货机日常生活用品保障服务。

疫情隔离留观室制度2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现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制订如下:

  一、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如果我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②学校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对疫情的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饭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曰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配合*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①在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的领导下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学生上学放学一律有家长接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学校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和*门,在区教育局和*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等疑似病例,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待批准后再停课。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好现场呕吐物和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二、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流程

  (一)班主任老师晨检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校医。

  (二)再由校医向校长汇报具体情况,校长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疫情。

  (三)疫情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标准:一个班一天出现3例或3天出现5例以上要上报区急控中心、区保健所及区体卫艺科,上报时限在24小时内。此项疫情上报人由校医担任,如果校医未在校,由校长临时指导定人员上报疫情。

  (三)如遇突发重大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向区急控中心、区保健所、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报。此项汇报由校医担任,如果校医当时未在校,由校长临时指导定人员上报疫情。

疫情隔离留观室制度3

  为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就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再次做出如下告知,敬请广大病友及家属配合,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疫情期间在院患者管理:医院所有病区严格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管理,所有病房实施门禁管理,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住院患者不得离开医院,一律不得请假外出,非因检查等需要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疫情期间病区探视制度: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着想,在疫情尚未完全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如确有需要,鼓励以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慰问,请患者及家属理解并配合医院工作。

  疫情期间病区陪护制度:

  1、进入院区请务必正确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出行绿码;

  2、对于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经管床医生与责任护士评估后,开具留陪医嘱,限固定1名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陪伴;病区实行“一患一陪护”管理,严禁“一对多”陪护;

  3、陪护人员实行实名制,进行陪护的"人员第一次要详细回答流行病学史,配合工作人员登记信息,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陪护人员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经我院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陪护。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要更换的,向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申请,并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

  5、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禁止随意在走廊、电梯口等公共区域走动,与他人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6、陪护人员及病人的饮食由食堂统一订餐、送餐(费用自理)。若家属送餐,凭绿码至住院部A区或B区一楼大厅等待留陪家属领取,送餐时间11:00—12:30,17:00—19:00;

  7、原则上患者与家属不能离开本病区,因特殊情况临时外出检查凭“临时外出证”,护士做好交接班并登记,限定本院区使用;

  8、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天配合测量2次体温,体温异常立即停止陪护。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病区医务人员报告;

  9、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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